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各地、各高校广泛应用,反响较好。为普惠普及国家优质教育资源,提高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现面向全区征集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应用优秀实践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总结各地、各高校应用平台经验与做法,遴选应用优秀实践案例并示范推广,筹备召开教育信息化研讨会,通过案例交流和会议研讨,推广典型经验,搭建学习与交流平台,展示推广平台应用工作成果,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征集内容
围绕平台资源在服务学生自主学习、改进教师教学方法、改善农村牧区教育环境、服务家校协同育人、服务“停课不停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创新实践,包括但不限于:课后服务(寒暑假期托管、师资培训、优秀线上服务资源等)、作业减负(作业设计、作业管理、课后作业辅导应用等)、课堂教育教学提质(优质资源应用、多媒体课件应用、教学方式转型、学习形态变革等)、家校社联动(学生课余生活指导、周末学习指导等)。
案例要体现“一校一案”“一案一亮点”,应突出长效机制、特色载体;举措具体、有针对性、成效突出;师生及家长认可度高,可复制、可推广。
征集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地、各高校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申报案例进行初选,确定推荐名单,各地、各高校推荐不少于3个。
每个案例需形成不少于3000字的书面材料(报送PDF盖章版和Word版),可配图片、视频等支撑材料(应能支撑申报材料中所描述的应用成效)。书面材料应说明案例背景、实施过程、应用效果、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等,要求真实准确,内容精炼,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二)专家评审。自治区教育厅将在各地、各高校对申报材料初审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
(三)结果公布。对获评为优秀实践案例的予以发文公布、颁发证书,对组织案例的数量、质量较多较好的盟市(旗县区)教育局、高校予以通报表扬。
宣传推广活动
(一)开设网上展厅。在“内蒙古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主页面搭建“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优秀实践案例”网上展厅,简介申报主体、展示案例内容与成效风采。
(二)举办优秀实践案例成果分享会。组织相关单位,集中发布优秀实践案例名单、发放证书。选择部分体验度和获得感强、应用范围和影响力大的优秀实践案例,进行分享和现场展示。
(三)深度报道。组织相关媒体对成效明显、带动作用大的典型案例进行采访或者报道,进一步放大优秀案例的示范效应。
(四)案例汇编。对获得认定的优秀实践案例进行汇编整理,形成“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优秀实践案例集”印发。
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平台应用优秀案例的筛选、审核和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统一汇总上报,确定具体联络人。
(二)请各地、各高校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和优秀案例申报材料报送我厅科技与信息化处1105室。联系人:傅聿韬、董明宇;电话:0471-2857035、2856524;邮箱:nmgjytdm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