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的工艺废气主要为污泥、畜禽粪便原料区暂存过程中以及蚯蚓养殖过程中产生的NH3、H2S和臭气浓度。项目污泥、畜禽粪便暂存间采用地上封闭式结构设置,污泥、畜禽粪便暂存间内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采用“低温等离子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有组织排放NH3、H2S、臭气浓度严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

加强废气无组织环境管理,污泥和畜禽粪便使用密闭罐车进行运输,污泥和畜禽粪便暂存周期不得超过一天,蚯蚓养殖大棚、污泥、畜禽粪便暂存间密闭,同时加强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春秋两天一次;夏天一天一次;冬天三天一次),蚯蚓养殖床表面采用蚯蚓粪覆盖除臭。厂界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严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排放标准。

各类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泥暂存产生的渗滤液经集液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中蚯蚓养殖环节,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除臭剂包装袋。项目新建一座5㎡危废暂存间。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对污泥、畜禽粪便暂存间,集液池,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本项目新建一座100m³初期雨水池。本项目污泥须来源于淮南市境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禁止利用危险废物,进场前应对污泥采样检测,须符合《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等标准要求,污泥进场前由原料提供单位负责压滤、干化、混合搅拌等预处理(含水率低于80%)。本项目设置厂界外1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有敏感点。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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