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进一步企稳回升、提振经营主体发展信心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保障。
2022年11月6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时隔7个多月,新疆各职能部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进展如何?
在6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乌鲁木齐海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就此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克拉玛依市全面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艾力牙·艾山 摄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问:我区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总经济师田文国:在优质企业培育方面,自治区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构建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截至目前,累计培育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56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9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2家。
在资金支持方面,2022年至2023年,自治区共安排资金9272万元,其中6450万元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822万元用于对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奖补。
在缓解企业融资难方面,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调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401家企业的176亿元融资需求;定期向金融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善心贷”“小巨人贷”等服务。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处长赵旭:自治区商务厅出台2023年全区外资招商工作指导目标,加大客商邀请力度,做好我区外商投资鼓励类目录增加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新增12条新疆特色优势产业条目纳入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目录配套政策。同时,组织新疆重点内外资企业参加自治区企业家座谈会,搭建政企沟通渠道,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及时解决企业困难诉求。
2022年11月2日,阿拉山口站编组场内,出入境货物列车及中欧班列集结待发。石钰涵 摄
跨境贸易愈加便利
问:今年以来,自治区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提高企业在跨境贸易方面的便利度?
乌鲁木齐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李清华: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乌鲁木齐海关围绕“畅通道、优环境、促创新”精准施策、重点发力,出台一揽子保稳提质措施;推出创新试点项目复制先进经验“1+13”项改革举措,细化形成海关推进核心区高质量建设108项具体任务。
同时,乌鲁木齐海关出台支持内外贸一体化、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等一系列政策,积极拓展“一带一路”国家和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贸易伙伴国等新兴市场。今年1至4月,新疆实有备案外贸企业15918家,同比增长6.56%,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1745家,增加10.8%。
乌鲁木齐海关细化完善“一口岸一方案”举措,不断巩固压缩通关时间成果,提升新疆口岸整体通行效率。今年一季度,新疆口岸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为17.72小时、0.06小时,通关时效分别位居全国第13位和第2位。
5月9日,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跨省通办业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郑卓 摄
法治环境日益完善
问:自治区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甘露:《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全区法院不断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提高企业诉讼便利程度和效率。我们大力推广和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通涉企诉讼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调、快执。
积极健全破产案件受理及分类处理机制,将简单破产案件审理期限限定在6个月内,帮助有挽救价值的“带病企业”脱困重生。
全区法院拓展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平台,推广“法院+商会”“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纠纷解决新模式,积极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解纷服务,有效减轻市场主体维权成本。
田文国:2022年9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自治区人大修订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新修订的办法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衔接现行,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改善了中小企业经营环境。
融资贷款更加便捷
问:我区金融机构在助力企业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邢辉:我们积极探索动产融资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模式。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是人民银行为企业打造的线上授信、审核放贷、权利公示一站式服务的创新举措。在平台和登记系统建设服务方面,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印发《新疆供应链金融发展实施意见》,明确金融机构提升企业动产融资便利度等职责,推动动产融资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确保企业融资需求得到快速回应。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根据央行相关要求,积极指导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制定数据调整规则,对于进行贷款展期、续贷或者调整还款安排的企业和群众,依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截至今年一季度,新疆辖区累计为63万个信息主体、9000家企业调整还款安排或征信记录,有效维护了信息主体的征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