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近年来国内涌现了一大批民间创业孵化器,他们的盈利模式是怎样的呢?孵化器的盈利模式主要有租金收入、服务收入、政府补贴、股权收益以及投资收益,本期内容主要讲解政府补贴这一收入模式,重点梳理了深圳市及各区针对孵化器的运营主体的资金补贴政策。
一、孵化器认定标准
孵化器按认定级别可分为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从孵化器的运营时间、场地面积、入驻企业、服务团队、服务内容和成效等方面对孵化器的认定条件制定量化标准。按照孵化器类型还可分为综合型孵化器和专业类孵化器,综合型孵化器不具体限制入孵企业的产业方向;专业型孵化器是有具体的产业孵化方向,需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初创企业才能够申请入驻。
二、孵化器补贴资质解读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关于双创的指导意见,鼓励民间资本成立创业孵化器,目前深圳市及各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孵化器运营主体的补贴政策,如《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光明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等,政策中对孵化器的资助金额进行了详细说明。
光明区
政策依据:《光明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6月印发,有效期三年。《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区级孵化器
1.区科技主管部门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20万元资助;
2.区科技主管部门每年对有效期内(三年)的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分档次每年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最高20万元资助。
(2)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
1.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于新认定的国家和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运营投入、服务能力、入孵团队等情况进行评分分档,分三年按档次分别给予运营主体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
2.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孵化器给予事后补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
龙岗区
政策依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2019年7月印发,有效期五年。《龙岗区关于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暂未正式发布。《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区级孵化器
区科技主管部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建设投入30%、最高300万元扶持。
(2)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
1.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市级以上(含市级)创新载体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支持。
2.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孵化器给予事后补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
龙华区
政策依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2020年5月20日实施,有效期5年。《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区级孵化器
龙华区暂无对区级孵化器给予认定资助。
(2)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
1.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给予国家、省、市扶持金额50%,每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配套扶持。
2.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孵化器给予事后补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
坪山区
政策依据:《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2022年6月3日起施行,2022年有效。《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区级级孵化器
坪山区暂无对区级孵化器给予认定资助。
(2)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
1.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省级孵化器)、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2.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孵化器给予事后补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
福田区
政策依据:《2021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2021年5月发布,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区级级孵化器
福田区暂无对区级孵化器给予认定资助。
(2)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
1.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上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孵化器给予事后补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
南山区
政策依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区级孵化器
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孵化器运营主体根据其运营投入、服务能力、服务绩效、入孵团队等情况进行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300万元,原则上对同一申报主体连续资助不超过三年。
(2)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
1.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孵化器运营主体根据其运营投入、服务能力、服务绩效、入孵团队等情况进行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300万元,原则上对同一申报主体连续资助不超过三年。
2.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孵化器给予事后补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
宝安区
政策依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2021年2月25日,有效期三年。《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区级孵化器
宝安区暂无对区级孵化器给予认定资助。
(2)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
1.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国家级科技孵化载体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省、市级科技孵化载体按省、市资助额50%给予配套奖励。
2.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孵化器给予事后补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
罗湖区
政策依据:《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区级级孵化器
罗湖区暂无对区级孵化器给予认定资助。
(2)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
1.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运营主体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
2.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孵化器给予事后补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
盐田区
政策依据:《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2019年9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区级孵化器
经区科技创新局评审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科技主管部门给予运营方项目建设投资的50%一次性扶持,最高扶持100万元;
(2)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
1.孵化器上年度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资助的,区科技主管部门按所获市级资助的50%给予资助,同一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2.上年度获得省科技主管部门评估为优秀类、良好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科技主管部门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3.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科技主管部门给予100万元奖励。
4.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孵化器给予事后补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
大鹏区
政策依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自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区级级孵化器
大鹏区暂无对区级孵化器给予认定资助。
(2)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
1.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国家、省、市支持金额50%奖励,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2.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孵化器给予事后补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
深汕区
政策依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加快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自2021年10月29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25日。《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区级级孵化器
深汕区暂无对区级孵化器给予认定资助。
(2)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
1.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助。
2.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孵化器给予事后补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
【备注】:以上政策中,逐级获得孵化器认定的,依次奖励差额部分。
结语
通过以上对深圳市各等级孵化器补贴政策的解读,相信大家都对孵化器运营主体的政府补贴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政府补贴可以降低孵化机构的运营成本,促进孵化事业的发展。同时孵化器可以有效整合资源,孵化器内的成功企业可以贡献大量税收,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及产业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