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中华泰山网记者 张艳红

8月15日,县司法局走进2018年网络问政视频直播间,党组书记、局长徐斌,副局长王德宝,山东泰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田青,县公证处公证员张燕华就担保人问题、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农民工维权等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了交流。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有网友留言,他的父亲之前替别人担保贷款,贷款人没有及时还款,法院经手后便对担保人做出了每月扣除一部分工资的决定,现在已经扣了四五年了,可前段时间自己父亲被法院当着全单位人的面带走,想问一下这样是否不符合规定?明明有贷款人的联系方式,为什么还要抓担保人?每月都扣工资,为什么还抓人?

“这位网友问的是关于法院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针对网友的疑问,田青从专业角度给出解释。田青介绍,首先需要明确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责任问题,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这个连带责任是同等的,也就是说找借款人要也行,找担保人要也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的执行法官一般是先找借款人,如果借款人找不到或者没有被执行能力,执行法官就会找担保人。被执行人如果有还款能力,而不积极还款,法院就会采取一些强制措施,比如行政拘留等。

原则上社区矫正必须本人报到

“我因为交通肇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进行社区矫正,应该去哪里报到呢?报到必须是本人吗,家属可以代替吗,需要携带什么证件啊?”网络问政直播期间,有网友留言咨询。

“原则上必须是本人去报到,家属不可以代替,但如果确因病或身体不便,司法局可以安排工作人员到其家中办理登记、照像、签字等手续。”王德宝介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先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后,将告知矫正人员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到司法局报到须要携带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接受社区矫正通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以及本人身份证件。

农民工维权可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网络问政直播期间,网友咨询,现在在外地建筑工地打工,工地拖欠工资10个月了,不知道找谁帮助要回工资?

针对网友的疑问,田青介绍,政府多年来对农民工讨薪问题非常重视,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也把农民工讨薪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并开设了农民工维权的绿色通道,帮助贫困农民工积极维权。这位网友可以到工地所在区域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到就近的法律便民大厅进行咨询,或者拨打5621148咨询,县司法局会积极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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