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央政法委与中共浙江省委在浙江绍兴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

55年前,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作出批示,要“各地效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003年1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指出,要充分珍惜、大力推广、不断创新“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发挥“枫桥经验”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治理方案

纪念大会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发表讲话,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作总结讲话。除此之外,浙江省委书记车俊致辞并介绍浙江经验,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北京市、上海市、安徽省、福建省、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典型发言。

郭声琨在讲话中说,回顾55年特别是15年来发展历程,“枫桥经验”经历了从社会管制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经验的两次历史性飞跃。中国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充分反映了以“枫桥经验”为重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独特优势。实践证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

郭声琨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与时俱进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郭声琨表示,要坚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加强智能化建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枫桥经验的“精髓”是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决定,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郭声琨提及,针对一些地方村(居)委会行政化色彩较浓问题,明确政府管理权和居民自治权的边界,把不必要的行政事务剥离出去,把不能缺的群众自治内容纳入进来。

同时,针对群众自治组织体系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要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村(居)委会为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框架。

在法治建设方面,郭声琨表示,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把群众路线和法治方式结合起来,打造基层群众用得上、离不开的法治。其中,要总结江西等地就“医闹”、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等基层治理突出问题立法的做法,充分运用好地方立法权,及时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

除此之外,要充分发挥道德建设的教化作用。其中,郭声琨提及,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推进专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最大限度消除社会戾气,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各综治中心名称、人员、职能不变

会上指出,要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其中,要把好“责任关”。

例如,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精神,强化督查问责,发挥“综治考评”风向标作用,对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发生重大特大案事件的地区,要依法依规行使一票否决权,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与此同时,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郭声琨表示,要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设好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站、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综治单位。

会上提出,要推进市域治理创新,在全国东、中、西部选择一批城市,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要推进社区治理创新。

在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方面,郭声琨说,机构改革过程中,对县乡村等各级综治中心要做到名称不改、人员不减、职能不变,确保基层平安建设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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