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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张雷杨芳记者饶果

“我们已经在养殖尾水排放端设置3个呈阶梯状排列的沉淀池,用于养殖尾水的收集、沉淀和净化,将物理沉降与生物净化作用有机结合,有效解决尾水悬浮物,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4月14日,在第53个世界地球日到来之际,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们来到该县涂市乡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访。

只见,如今的涂市乡某水坝微风徐徐,碧波荡漾,岸边树木葱郁,景色宜人。而这些变化得从一年前说起……

专项巡查发现养殖大乡“痛点”

酉阳县涂市乡地处酉水河上游,这里水资源丰富,适合具有地方优势特色的亚冷水鱼——细鳞鱼、本地生态甲鱼等鱼类的人工繁殖、养殖。细鳞鱼和生态甲鱼养殖也是酉阳的鱼类品牌产业,是该地域名副其实的“致富鱼”,许多养殖企业和养殖户都依靠养殖细鳞鱼和生态甲鱼而脱贫致富。

2021年8月初,酉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在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巡查时发现,涂市乡一水坝有养殖户在从事淡水鱼养殖,养殖场所毗邻水坝及小溪沟,小溪沟表面水质发黑,对水质造成污染。

根据对周边群众的调查核实,检察官将视线聚焦到了这个水产养殖大乡的一处“痛点”——水产养殖河道污染。据群众反映,该养殖户未经无害化处理,将养殖产生的水产粪便、垃圾及污水直排入河,导致附近水体及土壤污染。不仅如此,熏天的臭气和粪便招来的苍蝇蚊虫让周边居民苦不堪言。

同年8月24日,该院进行立案调查。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养殖场为该县招商引资引进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年销售成品鱼1万余尾、2万斤左右。该公司养殖场养殖用水从水坝引入,其中一个尾水排水口设在小溪沟,因未配套修建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多年来养殖产生的水产粪便、垃圾及污水等尾水均直排入小溪沟。

“养鱼尾水直接排放进小溪沟,对周围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相关行政机关应该充分履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职责,实施渔业养殖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查处渔业养殖违法行为。”在该院公益诉讼部室讨论会上,该部室负责人说道。

检察建议帮乡村企业渡过难关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酉阳县检察院对该地域的养殖户进行摸底排查,同时于2021年9月13日向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违规排放养殖尾水情况进行有效制止,督促完善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

在发出检察建议后,检察官一边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检查,要求该公司克服困难,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边召开座谈交流会进行研讨,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本案属于涉乡村民营企业案件,有数十名村民依靠该企业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不能简单要求整改。”在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后,检察官们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此认为。

经过研讨,他们提出对于规模化养殖企业加强日常监督,对于非规模化养殖户,实时跟踪督查处理情况的处理方式。在检察机关的牵头下,有关行政机关和涂市乡政府,一起与养殖场和一些个体养殖户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在督促进行整改完善的同时维护企业正常经营;乡政府也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养殖户合理使用养殖饲料,减少对养殖环境的影响。

2021年12月底,酉阳县检察院收到了行政机关的回复,在各单位共同努力下,该公司编制了养殖尾水总体设计思路和工艺流程,因地制宜采取尾水治理模式,推进养殖尾水全域治理,解决了渔业提质增效与水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乡政府也成立了河道养殖污染治理专项工作组,全面负责此类污染防治,结合水产养殖产业实际,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常态化污染防治措施。经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努力,检察建议的作用达到了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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