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清楚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法律上的属性意义,但是这个协会负责起了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我认为它开设分支协会是因为动物保护这个概念太大了,从生物分类上就可以分为非脊椎动物,鱼类,昆虫,两栖,爬行,鸟类,哺乳动物等。我不认可现行法律是合适应用于这个特殊的机构的。研究动物保护的学者科学家们从上世纪开始就开展了对野生动物保护与繁育利用的研究了,发展到今天,规划了自然保护区,规避了鼠疫,对各类生物资源都进行了整合研究利用,如果不对中华鲟大鲵进行养殖培育,它可能会如2020的白鲟一样被定义为彻底灭绝了。2020颁布的长江禁渔十年政令是因为长江的生物等级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级别,保护刻不容缓,需要对渔民进行就业指导,对违规排废液的工厂进行督促改造,同时也需要科学人员去对鱼类做抢救保护繁育啊!对于这次因为从野生动物而来的新冠病毒而去处罚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我不明白是出于一种什么思维想法?难道不应该重点采取措施去解决偷猎盗猎吗?偷猎盗猎也不是说颁布极严厉的法律法规能够解决的,自然保护区的人们难道只关注于野生动物保护吗?他们最大的工作任务其实是去帮当地的百姓脱贫致富,让他们不再依靠偷猎打野来维持生活,随着大家经历水平的提升他们也将工作任务转移到打击有钱人为了猎奇而去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中了!除了偷猎另外一个食用野生动物来源于养殖,而规范养殖的科学正规化才是目前紧迫需要做的啊!大家共同出谋划策,而不是搞一刀切,让许许多多的养殖户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样真的很可恶!在我看来,这样的一刀切无异于当年为了粮食而大规模的除掉麻雀的措施!极致的保护并不是保护,这样的一刀切只会更加加大盗猎的威胁并且让濒危的动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市场就在那里,它不以上层的意志所左右,取缔掉人工养殖如青蛙鲟鱼这些非哺乳动物,那些野生种群会面临更大的生存威胁,请想一想经历了SARS的我们为什么还能经历一次新冠病毒!堵不如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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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CWCA)是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野生动物保护组织,于1983年12月在北京成立,是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社会团体,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行政上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领导。

到2010年底,中国已拥有省、地、市、县级协会773个,拥有会员36万多人,它是由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研教育、驯养繁殖、自然保护区工作者和广大野生动物爱好者组成的群众团体,其宗旨是推动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为保护、拯救濒危、珍稀动物作出贡 献。其主要任务是:组织会员贯彻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方针、法令,开展拯救和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学 术交流,提供经营管理野生动物资源的技术业务咨询,筹募保护野生动物的资金,同各国自然保护组织和机构建立联系,参与有关国际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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