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关于遏制在拉沟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流域种植速生桉的建议
一、事由
拉沟自然保护区北跟永福、荔浦两县交界,属自治区鸟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古偿河发源地。古偿河是珠江流域西江水系柳江支流洛清江的主要支流之一,发源于柳州市鹿寨县、桂林市永福县交界的古报尾峰,由木龙河和牛河两条支流汇合而成,全流域集水总面积380多平方公里,干流总长78公里左右,全部流经崇山峻岭和原始森林密布的区域,为国家Ⅰ类水质标准,是理想的生活用水。鹿寨县古偿河水库工程位于鹿寨县黄冕镇古赏村古偿河上游3公里处,2012年2月底开始建设,是柳州市第二水源工程和鹿寨县重点工程项目。日常作为主水源向鹿寨县城、柳东新区供水,若柳江河发生水体污染紧急事故时亦可作为柳州市的应急水源,提供市区居民用水。可供约120万人的生活用水,灌溉农田1.26万亩。
二、依据
近年来,桉树成了鹿寨县农村重要的支柱产业,是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推广桉树种植以来,种植面积逐年扩大。一方面,桉树的大量种植具有经济效益,也有积极的生态效应,如固态饲养净化环境森林防护调节气候等,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大量种植桉树对生态环境不可避免地带来的负面、消极的影响。如:桉树作为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其速生性需要供给大量的养分,生长过程对土壤肥力、水分的消耗很大,不利于涵养水源、保护植被。特别是有的地方部分速生桉经营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经营方式存在种植过密、品种单一、化肥除草剂使用过量等诸多弊端,树下的草丛灌木也难以生长,并在一定程度上带来土壤结构、酸碱平衡的破坏问题。甚至采用全垦整地、炼山等掠夺式经营方式,对生态造成破坏。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上种植桉树,及在流域面积内,大量的种植桉树,在采伐之后遗留大量枯枝残叶,会造成水质的污染。据调查,2010年以来,桉树的快速发展,使得鹿寨县寨沙镇、拉沟乡、黄冕镇的大批松沙棘阔叶林遭到了采伐。原来桉树种植,不到寨沙镇北里村三柏屯,现在已经种植到雷劈岭脚,拉沟乡也逼近大坪村。由于因不满村民或经营承包户将速生桉种在水源地,而毁坏速生桉树苗;其他作物被强行破坏,种植速生桉的纠纷时有发生。网络上已有数十起此类刑事、民事案件报道。例如,因担心林地承包户在水库附近种植的350余亩桉树影响饮水安全,广西柳州市鹿寨县黄冕镇幽兰村沟村屯数十名村民与承包户协商未果后,于2017年6月上山拔除了这几百亩桉树。造成重大破坏生产经营案,刑事拘留5人。
三、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林业、宣传等政府部门要大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开发服从保护、开发促进保护”的原则,自觉做到服从保护,经济效益服从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依法更新改造。对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速生桉用材林进行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动员和引导林农等造林业主积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林地上改种珍贵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切实增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修复和涵养水源功能。
(三)强化采伐管理。对保护区内违法采伐、种植的速生桉,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属于调整改造范围不进行树种结构调整的速生桉林木,将依法限制采伐。林农在申请林木采伐时必须提交承诺书,承诺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依法改造。
(四)实行封育保护。按照《封山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04)的要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林地实行全封管理。
承办单位: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办理答复情况: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069号提案的答复
XX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提出《关于遏制在拉沟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流域种植速生桉的建议》(第069号)收悉,经与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树种结构调整现状
您提的建议很好,科学种植桉树,保护生态环境,一直是我们这些年来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以来,我市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实施金山银山工程的意见》(桂政办发〔2017〕29号),按照自治区林业局《关于推进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和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区森林树种结构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林发〔2014〕28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启动实施树种结构调整工作,要求各县区对于江河两岸、重要水源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重要区域的桉树纯林逐步进行改造,鼓励提倡营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十三五”期间,我市各地以国有林场为重点,共建设树种结构调整示范林1.58万亩;各地以发展螺蛳粉原料竹笋基地建设为契机,共开展桉树纯林改造1.34万亩。同时,重点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桉树改造工作。2017年以来,随着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逐步划定,各县区都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资源状况调查,掌握了解保护区内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情况。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更新改造方案。由市林业和园林局牵头制定的《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已于2021年4月12日由市政府印发实施。市级《实施方案》明确全市更新改造任务、改造方式及要求,并出台了扶持政策。4月29日市林业和园林局专门召开政策说明会,印制政策明白卡10000份,并发放到县区,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政策、运用政策和受益于政策,为启动推动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工作奠定重要基础。目前各有关县区正在抓紧制定县级实施方案,计划2021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实施方案制定、并由县区政府印发实施,2022年正式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
二、关于鹿寨县拉沟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流域种植桉树问题
您在提案中所提出的拉沟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流域种植桉树,因范围较广,我们既要保护环境,也要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区分对待,分类施策。
(一)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桉树,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按年度计划实施更新改造。属公益林的,按照有关规定更新改造为非桉树乡土阔叶树种,持续管护至成林(郁闭度≥0.3);属商品林的,鼓励更新改造为乡土阔叶树种。对于纳入更新改造范围暂未实施更新改造的桉树,按照有关规定限制采伐,实施封育保护。
(二)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桉树,属公益林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更新改造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改造。属商品林的,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引导进行改造;对于没有更新改造意愿、继续种植桉树的,我们加强技术指导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引导鼓励培养大径材。毕竟桉树作为目前长势最快、经济效益最好的树种,带给了群众很大的经济效益,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鹿寨县已列为全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正在积极建设以桉树为主的国家储备林基地,举全县之力做大做强桉树产业,推动乡村振兴,因此,在商品林区,还是允许群众种植桉树的。
三、鹿寨县推进树种结构调整工作情况
(一)加强宣传引导。近年来,鹿寨县各级各部门一直都注意通过电视、网络、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理念。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集中社会各方智慧和力量,共同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今年4月23日和6月4日,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分别组织人员参加2021年柳州市“相聚三月三唱响法治歌”暨“三下乡”文明实践活动和鹿寨县202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解释等方式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积极推进更新改造。2020年1月、2020年9月,鹿寨县分别按照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对保护区内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用材林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1月组织开展了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2021年4月12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后,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牵头制定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实施方案,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强化采伐管理。2021年4月28日,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经营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鹿资源规划通〔2021〕19号),要求各乡镇林业站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经营指导工作,严格林木采伐许可审批制度,对2017年5月1日后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种植(含萌芽更新)的用材林树种,主伐年龄不能少于10年。并加强日常巡查和指导,对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的森林经营和林木采伐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制止、处理。2021年5月24日,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各乡镇林业站负责人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推动。
(四)实行封育保护。一直以来,针对古偿河流域,鹿寨县突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宣传的同时,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林地、盗砍滥伐等各种涉林违法行为。在全县严禁天然林采伐,对该流域河流两岸商品林实行采伐限制,主伐年龄不能少于7年,并对河流上游的养殖场进行拆除,确保水源安全。现经与柳州市、鹿寨县生态环境局对接了解,古偿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处于报批阶段,尚未获得上级批复,等该保护区通过上级批复划定后,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要求落实森林经营和林木采伐等行为。并征求保护区内有关群众意愿,如有关群众同意的,将按程序报上级申请封育保护。
四、有序推进生态重要区域内的桉树更新改造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有序推进桉树的科学种植和更新改造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县区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树种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年度改造计划,筹集改造资金,确保2022年顺利实施改造。二是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县更新改造政策要求,强化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桉树更新改造。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引导科学种植。通过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推广良种良法,鼓励种植乡土珍贵树种。对于继续种植桉树的,引导科学种植,培育大径材,强化采伐管理,延长桉树轮伐期,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最后,感谢您对林业及生态建设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动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让我们共同为柳州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而努力!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