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书光盘村庄规划实例——河北省宁晋县小河庄村庄规划第一条为指导小河庄村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使各项基本国策和各种规划在该村得到落实,并为小河庄村庄规划和管理提供法律和法规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编制本规划。第二条村内各项建设事业必须遵守本规划中确定的各项要求。第三条本规划的期限基期年为2006近期:2006年~2010远期:2011年~2020第四条规划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立足现实、放眼未来的原则;第五条规划依据(一)政策、法规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6.《村镇规划标准》7.《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二)规划依据宁晋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2.《宁晋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宁晋县城镇体系规划5.《贾家口镇镇域总体规划及镇区建设规划》(2006~2020小河庄村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小河庄村庄1:2000用地地形测绘图宁晋县、贾家口镇、小河庄1998~2006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合理调整村庄经济发展结构,积极稳妥地发展第一产业,巩固第二产业,努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合理规划土地节约用地,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力度,确保基本农田稳定;改造旧村庄,变农家院为居住小区,使村庄用地城镇化。创建适应现代生活的交通条件,对内对外交通既要符合城镇建设要求,又要方便村民现代化生活的需要。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研发力度,培养高水平的技术工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从根本上巩固和发展特色产业。在现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根据城镇标准,设计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供热以及各种管网系统。坚持美观实用的方针,做好消防抗震等安全规划。第七条规划目标建设新型的工业城镇。依据贾家口镇区建设规划,结合本村发展状况,未来要建成一个新型工业城镇。建设“中国电线电缆第一庄”。宁晋县已被命名“河北省电线电缆之乡”的荣誉称号,小河庄村在全县电线电缆产业中占重要地位,乘借东风建立巩固小河庄“中国电线电缆第一庄”的称号。建设“共同富裕,和谐社会”的示范村庄。通过规划,争取在五至十年中,把小河庄建设成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典范,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做贡献,为小河庄千秋万代造福。村庄规划范围与人口发展预测第八条村庄规划范围分两个层次:一是村域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二是村庄建设规划与经济发展规划。

第九条全村人口预测根据贾家口镇区建设规划,结合本村工业化建设现状,人口增长速率为12‰,到2020年全村总人口达到4090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第十条发展定位小河庄村未来经济与社会发展定位为:以高素质人才和高科技为特色的电缆工业为主导,以现代化的生态农业为基础,以清新、优美、高档的人居环境为背景的社会主义新型文明生态和谐城镇。第十一条村庄经济产业结构调整2006年全村国民生产总值12.81亿元,三产结构比为6.25:93.67:0.08,结构比不合理。到2020年,三产结构调整为5:85:10,国民生产总值达36.99亿元。第十二条村庄建设布局依据贾家口镇镇区建设规划,村庄建设应缩减居民区用地,使道路布局与镇区规划相一致,将居民区设计在原村庄东南部,北、东、西部为工业园区。村庄建设总体规划第十三条村庄建设用地现状2006年村庄建设用地129.46h(1942.11亩)。其中:居住用地44.93h(673.97占总面积的34.70%;工业用地52.49h(787.33亩),占总面积的40.54%;教育用地0.23h(3.4亩),占总面积的0.18%;文体(庙)用地0.14h(2.16亩),占总面积的0.11%;医疗卫生用地0.04h(0.65亩),占总面积的0.03%;商服用地1.33h(20.02面积的1.03%;对外交通用地11.10h(166.5亩),占总面积的8.57%;村内交通用地16.34h(245.15亩),占总面积的12.26%;公共绿地(公园)0.29h(4.36亩),占总面积的0.22%;生产防护绿地2.57h(38.56亩),占总面积的1.99%。

第十四条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206.57h(3098.59亩)。其中:居住用地26.43h(396.45亩),占总面积的12.80%;工业用地138.83h(2082.45亩),占总面积的67.21%;教育用地0.23h(3.4亩),占总面积的0.11%;文体(庙)用地0.14h(2.16面积的0.07%;医疗卫生用地0.11h(1.62亩),占总面积的0.05%;商业用地4.58h(68.7亩),占总面积的2.22%;广场用地3.21h(48.22亩),占总面积的1.55%;对外交通用地11.10(166.5亩),占总面积的5.37%;道路用地16.03h(240.45亩),占总面积的7.76%;公共绿地(公园)1.90h(28.47亩),占总面积的0.92%;生产防护绿地4.01h(60.17亩),占总面积的1.94%。第十五条村庄近期规划(2006—2010居住用地:2006年建成第个居住组团,面积25400,单元住户120户,每户142.2;2007—2008年建设第个居住组团,2009—2010年建设第个居住组团,2008—2010年完成别墅区建设的70%中心区建设:2010年前完成村中心区的建设。

道路:2007年完成东二环建设,2007—2008年完成外环路的整体建设,完成村庄建设的框架。村庄规划的专项规划第十六条居住区规划根据村庄建设总体规划安排,全村居住区划分为三个居住组团和一个别墅区,其面积分别为.42(265.27(165.57亩),组团建15个单元,组团建56个单元,组团建40个单元,每单元都是8户,共居住888户;别墅区安排200第十七条工业用地规划2006年村庄工业用地52.49h(787.33亩,不含砖瓦窑),主要分布在村西北,村东两大块,规划到2020年共安排工业用地138.83h(2082.45规划工业用地布局:在原工业园区基础上,工业区布局在村北部东部和旧村庄居住区的西部。第十八条村中心区规划在村中心建设中心区,中心区占地64298.80,其中建村委会主楼12层(设有村委会、宾馆、文化站等),附楼8层,主楼南侧是中心广场,中心广场两侧为商服公共建筑,设有超市、副食店、蔬菜、生产资料杂货店、理发店、医院、通信、信用社、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心南侧设有篮、排球场、网、羽球场、体育器材活动场地,东侧附有公厕、垃圾处理 厂,广场中心设有露天影剧院、喷泉、假山、绿地,主楼前有旗杆,主楼北侧东有公共汽车 停靠站,西有公用自行车棚,停车场,形成全村的行政、商服、休闲、娱乐中心。

第十九条 道路规划 对外交通长3700m,宽26.67m,占地98667.92 ;村内交通.47 第二十条给排水规划 供水:村中原有一深水井,建立完整的供水系统。规划在原供水系统中加以改造,并在 学校西边绿地中再规划一水源地,使之与原供水系统相连,满足工业与村民生活用水。 排水:沿干路修建排水暗渠(或管网),按污水与雨水混排方式排放。依据地形,管道西高东低,北高南低,排水管网修在东西路南,南北路东侧,坡比为3‰,埋深160cm 以下, 出口汇集在村东南角,流向镇污水处理厂。 第二十一条 电力通信规划 村内电力设施规划现状电力来至东汪3.5 万千伏变电站,能满足工农业,居民生活用电需求。为满足电力 发展需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筹建一座新能源发电站,以保障用电。发电厂位于去候口 公路南侧,占农场的地。 村内现有电线布局混乱,应根据工农业用电和生活用电合理调整电线布局,使之美观、 实用。 电讯规划全村现有有线电话734 部,无线电话1300 部,规划发展到2020 年有线电话1400 无线电话2000部,筹建一个程控点。 第二十二条 防灾工程规划 防洪规划:镇区按50年一遇标准设计,洪水沿七分干排水渠排入滏宁渠注入滏阳新 抗震、防雷规划:本村是地震多发区,建筑抗震设计裂度度,严格执行《建筑抗震实际规划》(GBJ—11—89)设计;本村夏季多雷雨,应在高层建筑顶部安装避雷设施。

消防规划:各工矿企业必须建立消防设备,村中心居民小区留有消防通道,沿干路预留消防井,住宅楼有消防设施。 第二十三条 教育规划 兴办集体所有制全日制幼儿园,使幼儿入学率达 85%;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本村读 完六年级,在镇中完成初中教育,入学率达 100% ;高中教育也要力求普及;加强成人教 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旧村改造规划第二十四条 旧村用地状况 村庄用地69.23h (1038.5 亩),人均用地200 。村内道路狭窄,一般干路8m,胡 3.3m。居住类型为一户一宅的格局,无集中供热条件。不能适应和满足现代化生活的需求。 第二十五条 旧村改造方式 在原村居住用地上重新建设居住小区。规划三个居住组团和一个别墅小区。居住小区建 多层(4 层)住宅,为一梯两户单元式居住类型,每户的建筑面积 140—150 ,人均居住 用地64 土地利用规划第二十六条 土地利用现状 全村总面积614.9h (9223.54 亩),人均土地2.66 亩。其中耕地430h (6449.25 占土地总面积的69.92%;园地8.8h(132 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43%;林地3.77h (56.55 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61%;村庄居民点129.47h (1942.11 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1.05%; 交通用地 14.51h (217.7 亩),占土地总面积的 2.36%;水利工程用地 16.14h (242.03 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63%;独立工矿12.26h (183.9 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99%。 第二十七条 土地利用规划 到2020 年全村土地总体规划如下:土地总面积614.9h (9223.54 亩)。其中:耕地373.5h (5602.5 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0.74%;园地8.2h (123.03 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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