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已结束,征集到意见0条。

规范性文件尚未出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0号)、《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通知》(粤教职〔2017〕1号)和《佛山市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实施方案(2017-2020年)》(佛府函〔2017〕11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化发展,我局牵头草拟了《佛山市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共5个工作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反馈至我局。

电话:83205067,

传真:83331325,

邮箱:fsedu@foshan.gov.cn 。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附件:佛山市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佛山市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0号)、《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通知》(粤教职〔2017〕1号)和《佛山市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实施方案(2017-2020年)》(佛府函〔2017〕11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化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率先实现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坚持立德树人,按照“全市统筹、分类推进、上下联动、自主发展”原则,以创建卓越精品、特色优质高中为抓手,以推进新高考下课程改革与人才培养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全面激发学校办学动力和活力,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高品质发展,构建标杆带动、特色纷呈、整体提升的发展格局,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优质多样教育的需求,有力支撑南方教育名城建设。到2021年:

——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分类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形成若干所高端学科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整体育人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卓越高中;一批品牌学科建设、优秀人才培养能力和整体育人水平位居全省先进行列的精品高中;一批特色项目建设、多元化人才培养能力和个性化育人水平在市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特色高中;一批办学条件和育人水平进步大、善于为学生搭建多样化成才“立交桥”的新优质高中;一批综合竞争力强、国际化育人水平高、社会口碑好、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的品牌民办高中。

——普通高中育人水平全省领先。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毕业生高考成绩均位居全省前列。拔尖创新学生培养水平、特长特色学生培养水平、普职融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水平位居全省前列。高层次人才培养比例大幅提升。

——普通高中优质资源聚集全面实现。全市优质学位资源进一步扩大,新增3所以上省一级普通高中,3所以上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力争实现100%学校达到省一级办学标准,60%学校达到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办学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卓越高中创建行动。

目标:打造3-5所卓越高中,引领全市普通高中改革创新发展。到2021年,卓越高中基本建成1-2门居全国高中先进地位、在全国知名高校具有影响力的高端学科,2所以上知名高校生源基地。在国家级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成绩上获得较大突破。在国家级基础教育杰出人才和省级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培养上获得较大突破。办学综合实力和整体育人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形成全国影响力。

内容:建设高端学科。遴选1-2门优势学科,积极与知名高校合作共建高端学科,探索开设大学先修课程,高端学科建设在知名高校具有良好口碑和影响力。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开发拔尖创新学生人才培养课程,推进拔尖创新学生学段之间上下衔接培养,构建拔尖创新学生新型评价体系,为拔尖创新学生聘请高校或校外导师,与知名高校共建生源基地,打通拔尖创新学生个性化成才通道。开展选课走班教学改革。全面推进选课走班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制,为学生提供全面、丰富、适合的课程。打造杰出领军师资。加快引进培养若干名国家、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和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指导名师,通过特聘教师或兼职教师柔性引进高层次师资人才。建设创新实验室。加快建立完善数字化现代实验室、STEAM科创中心(创新实验室集群基地)等现代实验装备,满足创新人才培养需要。

(二)精品高中创建行动。

目标:打造10所左右精品高中,壮大我市高中骨干阵容,打造卓越高中后备梯队。到2021年,精品高中基本建成1-2门位居全省前列的品牌学科,1-2所优秀综合性大学生源基地。基本建成一支整体实力、专业化水平、结构优良程度在全市位居前列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以品牌学科带动整体育人水平上新台阶,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成绩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内容:建设品牌学科。挖掘学科优势,培育优势特色学科,打造全省排名靠前的品牌学科,以品牌学科驱动学校优势学科群建设,构建品牌学科-特色学科-骨干学科-潜力学科发展梯队,推进课程课堂改革。加快推进新课程改革,围绕新高考科目组合,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课程模块,全面深化课堂改革,淘汰无效低效课堂,实现高效优质课堂全覆盖。打造优秀师资团队。打造优秀师资团队集群,激励名师骨干提升,加快创新型青年拔尖教师成长,形成主要学科至少有1位名师或学科带头人、1支青年骨干梯队的师资布局,根据课程设置和特色发展需要,聘请高校院所、专业团体以及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名校结盟。鼓励和支持精品高中与市内外名校结成联盟或发展共同体,建立师资骨干交流、学科教研交流、学生发展交流等机制,通过与追赶的标杆学校目标“影子式”结盟,快速提升自身发展水平。建设优秀高校生源基地。鼓励和支持精品高中通过与优秀高校合作共建品牌学科、精品项目,成为优秀高校生源基地。

(三)特色高中创建行动。

目标:打造15所左右特色高中,带动全市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到2021年,特色高中基本建成1-2项在市内外有影响力的特色项目,1所行业性特色高校生源基地。基本建成一支特色师资人才队伍。学生特色发展、特长培养成效突出。

内容:打造特色项目。鼓励和支持学校在人文、社科、理工、科技、艺术、体育、国际化以及德育等方面选择1-2项特色项目进行培育和打造,按照培育特色项目、锻造学校特色、形成特色学校的推进策略,构建特色项目课程化、精品化、高端化发展链条,并有效转化为育人实力,撬动学校整体发展。培育特色师资。鼓励和支持学校培养培训特色师资,柔性引进特色师资或专业团队,建立专兼结合、校内校外共建的特色师资队伍。建立特色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和支持学校与行业性特色高校合作共建特色人才培养基地,充分调动专业团队资源或特色化企业行业资源,协同创新培养特色特长人才。

(四)新优质高中创建行动。

目标:打造一批新优质高中学校,实现相对薄弱高中办学成绩和育人水平的显著提升。到2021年,力争相对薄弱高中全部建成为新优质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获得较大提升,取得较大进步,学生成长“立交桥”初步搭建,学生多元出口基本形成。

内容:树立先进办学理念。切实转变教育思想,破除单纯面向升学的陈旧教育观念,确立“不求人人升学,但求个个成才”育人观,为学生成才搭建多元化发展“立交桥”。全面优化提升。支持各区整合相对薄弱高中教育资源,改善相对薄弱高中办学条件,根据学校办学需要,重点解决校舍、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硬件设施,实现晋级达标。推进办学模式改革。支持学校与示范性高中、中高职院校、高等院校等多类型学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办成兼有升学预备教育和就业预备教育的学校,鼓励继承和发扬本校的传统优势办成具有某种特色的学校。开展普职融通试点。鼓励学校与中高职院校在课程教学、实训场室、科研协作、学生评价、教师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度融合,协同创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开展名师帮扶。加大名师及其名师工作室对学校的帮扶,设立名师教学试验点,帮扶学校引进培养教学名师和骨干师资。

(五)品牌民办高中发展行动。

目标:推动3-5所民办高中建成为品牌民办学校。到2021年,品牌民办高中基本建成1-2门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学科、品牌课程或品牌特色项目,基本建成1-2个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或学生展示、交流和发展的平台或载体,拥有一支具有一定国际化水平的、创新型、复合型师资人才。学生生源结构更具有多样性、开放性、高端化特点。

内容:支持系列品牌打造。支持民办高中充分发挥办学体制机制优势,优化办学资源,面向全省全国全力打造品牌学科、品牌课程、品牌项目、品牌平台载体乃至品牌活动。支持民办学校“走出去”。支持民办高中跨地域合作办学,推进一贯制、连锁制、一校多区制等多种集团化办学形式。支持公民办创新协作,通过共同体、联盟等形式促进公办高中与民办学校在学校管理、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科研互促等方面的深度交流协作。支持国际化、特色化师资人才引进培养。鼓励民办高中充分发挥办学体制机制优势,面向海内外,广纳英才,积极吸引优秀人才、特色化人才、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进入我市基础教育领域。加大扶持力度。将民办高中纳入市区两级普通高中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土地、税收、水电等优惠政策。支持民办高中创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

三、配套措施

(一)制定分类标准。制定佛山市普通高中分类发展标准,明确各类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引导各类高中错位发展、自主发展。出台市级卓越高中、精品高中、特色高中、新优质高中创建遴选办法,细化遴选指标体系,引导各区培育卓越高中、精品高中、特色高中、新优质高中,启动市级遴选工作,落实市级扶持政策,实行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出台品牌民办高中建设指引,鼓励民办高中品牌化发展。

(二)落实政策扶持。制定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推动全市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按招生计划5%的比例落实卓越高中自主招生政策,适度扩大市级特色高中特长生招生指标比例,探索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入读普通高中。各区政府加大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投入,推动学校合理布局和整体提升,高标准配备办学要素,满足高中改革发展和质量提升需要。加大市级财政扶持力度,每年安排市级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全市高中分类发展,其中:卓越高中每年支持200万元,精品高中和特色高中每年各支持100万元,新优质高中每年支持50万元。鼓励民办高中创建市级卓越高中、精品高中、特色高中和新优质高中,享受同等经费支持。

(三)搭建发展平台。创设条件为普通高中分类发展提供全市性高端平台。搭建市区两级招才引智平台和载体,推动和支持学校建立与著名高校或行业特色高校及专业团队协同培养学科名师机制。建立南方教育名师讲堂,全面推介佛山名师名校长,打造南方教育名师名家。开展面向市内外的高中名师学术报告会,搭建学术成果推广应用平台。推进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建立跨学科、跨学段、跨区域教育科研共同体,实施“项目+平台+团队”式发展,发挥高中名师名家联合攻关和带动辐射作用。构建“互联网+”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和教育管理体系。建设市级学科品牌基地学校,搭建教学成果展示平台。

(四)强化队伍建设。鼓励采取刚柔并举、编内编外并存方式,配齐紧缺学科、新增课程所需专任教师,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设置特聘教师和兼职教师,探索协议制工资改革,支持学校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聘用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专业团体以及职业学校兼职教师。探索区域内优秀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跨校聘用“走校教学”制度。落实佛山市基础教育强师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普通高中加大国家级基础教育杰出人才、省级基础教育领军人才的引进培育。鼓励青年教师提升学历水平,建立普通高中名校长、名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对口培养机制,着力培养新生代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形成学科名师骨干梯队。

(五)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多元办学体制改革。鼓励普通高中与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集团化办学。支持普通高中结合实际建设完全中学,实行六年一贯制,打通创新人才培养通道。鼓励区域内普通高中横向联盟办学,实行强强联合或强校带弱校、名校带民校,提升整体发展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办学。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国际知名学校合作办学。鼓励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融通发展。鼓励民办学校跨区域合作办学。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7年)。

市教育局制定佛山市普通高中分类发展目标指标体系,发布普通高中分类创建指引,全面启动普通高中分类创建工作。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分类发展目标指标体系,结合办学定位和育人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三年创建方案,规划引领学校发展。

(二)评审遴选和全面创建阶段(2018年)。

1.2018年1-8月,开展普通高中分类创建申报和评审工作。

采取自主申报,区级推荐,市级组织专家评审方式,根据学校创建三年方案、材料和实地调查情况,遴选符合条件的市级卓越高中、精品高中、特色高中和新优质高中。制定品牌民办高中建设指引和相关支持政策,引导鼓励民办高中品牌创建工作。

2.2018年9月,进入全面创建阶段。

开展创建学校命名和政策扶持配套工作。对遴选产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分别进行“佛山市卓越高中创建学校”、“佛山市精品高中创建学校”、“佛山市特色高中创建学校”、“佛山市新优质高中创建学校”命名,并按照相应类别给予配套政策扶持。指导民办高中品牌建设工作。支持各区开展高中分类建设工作。探索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我市高中分类发展工作。

(三)深入创建阶段(2019年)。

开展对市级卓越高中、精品高中、特色高中、新优质高中创建工作的年度诊断和指导。充分利用高校院所资源和专家资源,对各创建学校进行年度诊断性指导和发展性评价工作。

(四)中期评估阶段(2020年)。

继续开展年度诊断指导工作。对各创建学校进行中期评估。

(五)终期验收阶段(2021年)。

2021年组织终期验收。验收合格授予市级卓越高中、精品高中、特色高中、新优质高中称号,继续赋予相应政策扶持。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相应称号和政策扶持。启动新一轮创建工作,赋予相应政策扶持。

五、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是市区两级政府的共同责任,市级负责制定全市普通高中改革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加强指导监督考核,完善激励机制,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完善以区为主管理体制,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及时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扩大和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校长负责制,建立完善校长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在教学管理、利益分配、人事安排等方面赋予校长充分的自主权。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调,共同推进的格局。

(二)加大经费保障。建立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设立市区两级普通高中专项发展经费。不断提高普通高中经费保障能力,研究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适时提高普通高中学杂费收费标准,满足普通高中改革发展需要。吸引各类社会资源和民间资本参与普通高中建设。

(三)加强督导评估。加强对普通高中建设发展与质量提升专项督导和评估,将评估情况纳入各区社会发展责任考核。加大高中分类发展中期评估指导,建立诊断提升工作机制。力促各级政府支持各类高中补足发展短板,提升办学层次,强化各类高中晋级提升指导,力争实现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全面聚集。加强市区两级教研科研指导,市教研室统筹协调全市教研力量,推进全市课堂教育改革,加大对区级教研机构的专业指导,加强对高考备考和日常教学的督导,提高教研科研指导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我市普通高中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推进普通高中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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