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中型的流程制造企业是我的客户,他们使用了我们很多的管理软件,包括全公司的供应链、财务、办公自动化等很多管理系统。这家客户和我们合作多年,总经理几次出席我们重要的活动并现身说法,和他们企业分享他们的经验和感受,主要的副总、部长也都是我的老朋友,彼此经常走动并小聚。

那次听说他们企业希望将生产管理起来,也就是说要选购一套生产管理系统,我得到这个消息后很高兴,因为几年来我持续卖给他们很多东西,买生产系统,当然要和供应链系统整合,这样才能管理他们的生产投料产品入库,还要和财务系统整合才能管理他们的生产成本,再说我们服务又这么好,大家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如此满意,这次的生产系统肯定是买我们的。

我们向来非常重视客户,客户有需求要尽快行动,迅速组织了公司的优秀顾问帮客户做调研、设计方案。方案设计出来之后,又给对客户的管理层做了方案汇报,客户并没提出什么异议。紧接着就是报价,我的目标叫作一举拿下,没什么可犹豫的!

因为我们有生产管理系统,方案客户也同意,价格也不贵,特别是又有这么长时间的合作历史,就等着客户和我进行商务谈判了。这时我已经把这个项目录入了销售漏斗的“商务阶段”。

报价是要有技巧的,即要照顾市场价格,又要照顾自己的公司和产品的价值,还要照顾客户的“面子”,所以我在报价时用了心思。听说客户的预算在70万左右,我报了78万,那8万就是留给客户的“面子”。我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在商务谈判过程中,把这个面子顺利地给客户,然后把钱拿回来。

我们进行完商务谈判,成功地把面子给了客户的主管副总,因为他被总经理授权负责此项目,我只要把这个副总“搞定”问题就不大了。当我把报价连同方案交给负责的副总经理时,副总觉得没什么问题,方案大家没什么意见,价格方面又有了优惠,又是老客户彼此这么信任,“我们买管理软件还能买别人的吗?我们走个合同审批流程。”

几天后我给这管副总打电话“合同处理的怎么样了?”副总告诉我“差不多了,就等总经理签字。”我问“总经理在吗?”副总说“应该在,我一会儿去看看,有消息我通知你。”

两天过去了,副总没有通知我。这家客户很忙,我是知道的,因为是民营企业,总经理事无巨细,桌子总是摞着厚厚的合同和文件需要他签字,晚一两天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我心里也着急,马上就要季度末了,这笔款这季度收回来,我还可以拿季度超额奖,所以我给副总打电话“总经理在家吗?”副总说“不巧,昨天总经理出差了。”我问“那合同怎么样了?”副总说“总经理回来我马上找他签字,完了我们就抓紧实施!”我又追问了句“那总经理什么时候回来啊?”他说“三天后吧。”

又过了三天,我知道总经理应该回公司了,又给副总打电话“老兄,怎么样啊,总经理签字了吗?”他说“我马上去,我马上去!”当这位副总拿着合同找总经理时,总经理问了一句话“我们这次买的生产系统能和底层的自动控制系统作接口、实现生产数据的自动采集吗?”副总听了犹豫一下说“这个事情我得问一下。”

就当我正在给老板拍胸脯,月底之前再回款40万,保证超额完成任务的时候,副总的电话打来了,他问“你们这个系统能和控制系统做接口、自动取数吗?”我说“能啊,肯定没问题,这点你放心好啦!”作为销售要象狼一样,咬住就不要放松,此时此刻我当然要追杀一下,紧接着问“合同什么时候能签?”副总说“我马上和老板说一声。”

副总回去和老板汇报“他们可以做”之后,老板又问了一句“你确定?真的可以吗?关于这个他们做过哪家啊?”这时候的副总虽然和我关系很好,但他对我们是不是能做、或做过哪家成功客户没有考察,心里没底。如果这时候他说“可以”,那么他将承担说“可以”的风险,如果后期做不好就全是他的责任。当然他不能说“不可以”,更不能说“老板你等一下,我再去问问”,那样都会显得他很无能。

见副总犹豫不言,总经理递过来一本印刷精美的宣传册和一张名片,说“我去上海出差三天,参加的就是自动化控制大会,有个专门做生产控制的公司不错,他们讲的就是我们想要的,这是他们资料,你联系联系!”

一周以后,合同签了。

我心中的她结婚了,她的老公不是我。

副总不知道这家公司的背景,也不知道这家公司和老板是什么关系,也没法和我说什么,所以在经过一次方案沟通后,快刀乱麻直接和那家公司签单了。而我给老板的月底回款40万的承诺,化为了泡影。不仅我的老板被我忽悠,我老板的老板,也被我的老板忽悠了!

虽然我在后期努力,签回了20万的系统接口开发费,但是对于那个70万的“单一销售目标”来讲,我已经丢掉了。

有没有发现,当我接到那个副总“你们这个系统能和控制系统做接口、自动取数吗”的电话时,我认为这是顾问的疑虑,我必须排除这个疑虑并给客户树立信心。但事实上,客户的需求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客户关键人的需求发生了变化,我已经不是在“商务阶段”,而是回到了“方案阶段”,甚至“意向阶段”了。也就是说,有时候我们的项目是在漏斗中上下跳动的!小的变化都可能改变项目的阶段。

从销售漏斗来讲,我的销售过程和动作是没有问题的!但我们在应用销售漏斗的过程中,很少向上逆向移动,除非是项目丢了,又重新成为下个目标客户。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我们忽悠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客户的角色!

项目阶段的划分,是根据“客户”这个总体和组织结构划分的,而对客户决策角色、决策流程,甚至客户的内部政治关系,都被忽略了。有时候企业内有两个观点,一个“主张购买”,一个“不主张购买”,如果我们和“主张购买”的角色关系好一些,那么我们的项目阶段就处在“立项”阶段,如果我们和“不主张购买”的角色关系好一些,我们的项目阶段可能处在“意向”阶段,而这两上不同的阶段,竟然是发生在同一家客户、同一个时间、同一个项目上!

正如我在上面的案例中,给客户讲完方案并报价之后,项目处于“商务阶段”,而总经理的意识中可能项目还处于“方案”阶段,这就导致了“掩耳盗铃”。

老子在《道德经》中讲“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就是告诉销售要想尽各种可能的发生。项目阶段的判断,不仅要考虑我们当下所做工作的内容和重点,还要考虑我们是在向谁做,还会有谁处于“不同”的阶段需要我们去“补课”。我们发现,同个时间的同个项目,我们可能要面向不同的角色,做不同的工作!

在复杂销售中可以基于通用的漏斗管理模式,把管理复杂销售的项目阶段简化成“意向”、“方案”、“商务”、“成交”四个阶段,来标识这个项目的总体阶段。而对复杂项目中的客户关键角色,则需要设置多个“阶段”,去观察不同角色的不同形态,从而制定策略。项目的总体阶段受客户每个关键角色所处阶段而综合决定。

对销售来讲,销售漏斗和项目阶段那些有形的行动和流程,正如手中的剑。

对于高级销售来讲,可能手中已无剑,而剑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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