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农发〔2021〕105号
各区人民政府: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的要求,为科学规划我市渔业生产布局,稳定渔业养殖面积、保障渔业发展空间、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年-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0日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严守全市水域生态环境安全生命线和水产品供应底线。深入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与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相一致的渔业格局和产业体系。顺应人民高品质生活期待,为首都市民提供高质量的水域生态环境,增强水产品生产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实现提质增效、稳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农民的总目标。
在科学评价全市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功能区,合理布局渔业生产,守住并高效利用现有养殖水域,特制定《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年-2030年)》。
第一章总则
一、前言
(一)面临形势
1.首都战略定位清晰明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明确了北京作为首都所承担的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北京渔业转型升级需放在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中来把握,服从首都核心功能提升,服务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2.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党的十九大把“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新时代北京渔业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渔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的和谐统筹发展。
3.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北京现代渔业建设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对新时代北京渔业发展方向、发展路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是乡村产业振兴,渔业作为乡村产业的组成部分,需要生存、发展、振兴的空间,要瞄准现代化渔业的目标,实现渔业振兴。
4.高品质生活全力打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养殖水域滩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载体。北京渔业发展要树立新理念,尊重保护自然,让乡村融入自然,让渔业进入生活,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突出坚持人民至上,秉承“文化传承,彰显特色”理念,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情的北京渔业;要注重城乡融合发展,形成以城带乡、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编制背景
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农业农村部的重要部署。根据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的“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目标。为解决好渔业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农业农村部启动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在符合首都战略定位和城市发展需要的前提下,通过规划编制,明确发展方向,稳定养殖面积,为北京渔业保留产业空间、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编制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发挥生态涵养和休闲文化功能的基础。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新一轮消费升级的背景下,北京渔业的生态涵养和休闲文化功能前景广阔。
(三)目的意义
1.明确并划定渔业发展空间。编制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和养殖区,明确北京渔业发展空间,明晰禁止养殖区、养殖区功能定位,全面提升北京渔业的绿色发展和水域生态养护水平,保障北京渔业产业空间的底线和生命线。
2.发挥并拓展渔业服务功能。编制北京市养殖水域规划,积极拓展渔业生态功能,为渔业可持续发展留出发展空间、明确发展方向、突出发展重点。通过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稳定基本养殖水面,发挥渔业生产功能,提供更多优质水产品和渔业服务产品,保障国家重大活动和节庆会议水产品安全供应,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发展休闲渔业,深度挖掘北京渔业文化遗产,丰富城市居民精神生活,发挥渔业文化服务功能;积极推进水生生物养护工作,发挥渔业养殖生态涵养功能。
3.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编制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稳定北京市基本养殖水域,加强渔业养殖的规范化管理,依法保护食用鱼基地、原、良种场等重要的养殖水域,积极推动养殖设施用地备案工作,保障养殖生产所需要的空间,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产业价值链,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可靠的产业路径。
二、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4.《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5.《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
6.《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京政发〔2018〕18号)
8.《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9.《北京市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京环发〔2019〕8号)
(二)北京市水域养殖容量测算
根据现行水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将北京市自然水域全部划为禁止养殖区,主要开展以增殖放流为主的水生生态养护工作。将现有养殖池塘、流水养殖、设施工厂化等划为养殖区,主要发展生产可控、流程可控、环境可控的池塘和设施工厂化养殖生产。
1.养殖区水产养殖容量。根据北京市养殖面积与产量测算,北京渔业年总耗水量(蒸发量)0.33亿立方米,其中,池塘养殖耗用地下水(池塘养殖)占96%,养殖水产品年净耗水量平均为1.16立方米/kg。通过对养殖区内的养殖池塘进行池塘标准化和节水减排升级改造,养殖区内重点发展池塘、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生态高效设施渔业,努力实现养殖尾水零排放,减少对水域环境的影响,北京市养殖池塘耗水量在降低50%的情况下,养殖产量可提升30%以上。按此测算,北京渔业年耗水量约0.2亿立方米,养殖产量可达到5万吨以上,水产品年净耗水量平均仅为0.2立方米/kg。
2.禁止养殖区生物承载量。根据本规划,禁止养殖区内适合增殖放流的面积为2.9万公顷。北京市自然水域中共有浮游植物500余种,浮游动物300多种,底栖动物70多种。浮游植物生物量平均值为7.29mg/L,浮游动物生物量平均值为4.48mg/L,底栖动物平均生物量为12.73g/m2。据专家测算,鲢、鳙每增长500克体重,可分别通过滤食浮游动植物,从水体中吸收氮14.9克和14.5克、磷0.85克和0.6克、碳60.75克和57.85克。按每年北京市自然水域捕捞量2500吨计算,大约可吸收水体中74.5吨氮、72.5吨磷,且实现固碳约303吨,为净化水体和减少碳排放,发挥重要作用。
(三)北京渔业发展潜力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提供优质水产品和创建优美水域生态环境将成为今后北京渔业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新一轮消费升级的背景下,北京渔业发展的挑战与机遇并存。面临的挑战主要在于越来越大的资源环境压力和成本压力。机遇主要表现在,一是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会更加强烈,二是优质水产品需求会更加旺盛,三是休闲渔业需求会更加多样,四是观赏鱼文化需求将逐步释放。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首都、产业升级
坚持首善标准示范引领,努力构建“高精尖”的产业形态,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于提升首都核心功能。以人民需求为中心,以推动产业升级为抓手,为人民提供优质水产品,创建优美水域生态环境。
(二)坚持科学布局、转调结合
科学评价首都水域资源禀赋和环境,按照“以水定产”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合理布局全市水产养殖场,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格局。加快由第一产业向休闲渔业、观赏渔业及水产品初加工等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转变。努力改善养殖品种结构,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养殖经济效益,促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并迈上高质量发展的路子。
(三)坚持生态优先、功能拓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与水资源保护红线,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大力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发展现代养殖新模式,促进渔业生态友好发展,推进渔业更好地发挥生态功能,积极拓展稳产保供、科普教育、展示示范等功能,助力乡村振兴与和谐宜居。
(四)坚持节约高效、精品高端
坚持节约、追求高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引导渔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广现代养殖新模式、新技术,支持健康养殖,发展设施渔业,实现“以水定产、人水和谐”的良性平衡。珍惜北京养殖水域滩涂发展空间,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实施质量兴渔、绿色兴渔、品牌强渔;发展精品食用鱼养殖和籽种渔业、休闲渔业、观赏渔业,走精品高端之路。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北京渔业功能定位清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取得重要进展,保障渔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养殖水面稳定在2000公顷左右,水产品年产量约3万吨左右,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面积达到3万公顷,“一体、两区、多元”的北京渔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渔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0年,北京渔业功能定位进一步凸显,渔业绿色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养殖水面长期稳定,绿色发展成为主流,养殖环境优美宜人,品种结构和产品品质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精品食用鱼养殖和籽种渔业、观赏渔业、休闲渔业迈向高端,“一体、两区、多元”的北京渔业发展新格局迈向成熟,基本实现北京渔业现代化。
五、规划范围
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是指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六、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总体思路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守水域生态红线,根据北京市水域承载力评价、渔业基础和渔业资源区域特点,按照“布局结构优化、产业功能突出、可持续发展”的养殖水域开发思路,统筹兼顾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发展精品食用鱼养殖和籽种渔业、休闲渔业、观赏渔业,加快构建“一体、两区、多元”的北京渔业发展新格局,加快实现渔业现代化,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增绿添彩。
一体:打造“生态渔业有机体”。立足生态建设和水源保护,在首都城乡建设中有机融入特色地域渔业文化元素,发展健康养殖,建设池塘湿地系统,将渔业养殖场所建成首都绿色空间,科学实施渔业资源养护和增殖放流,发展生态渔业,充分发挥渔业对水域和湿地生态的修复作用,打造北京市“生态渔业有机体”,让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成为贯穿首都城市建设的生态经络。
两区:明确北京市养殖水域两个功能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将养殖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和养殖区。禁止养殖区包括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重要河湖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发展生态渔业,发挥渔业生态功能。养殖区包括池塘、工厂化养殖等现有养殖水域,发展健康养殖,发挥生产生活功能。鼓励科研单位、企业等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进行本地土著种、珍稀濒危水生物种的人工繁育。
多元:构建北京渔业“多点分布、多主体共存、多业态并进”的多元发展态势。根据当前北京渔业的发展现状,在合理稳定传统养殖水面基础上,大力推进渔业绿色生产方式,升级现代养殖新模式,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升级和产品供应保障升级,积极推动渔业大数据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等发展,努力提高渔业生产方式和产出模式的现代化、设施化和智能化水平,让每个养殖场(户)都成为北京渔业经济增长贡献点;持续推进现代新型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打造渔业知名品牌,形成北京渔业多主体并存格局;依托北京独有的区位优势、经济优势、市场优势和空间优势,发展精品食用鱼养殖和籽种渔业、休闲渔业、观赏渔业,积极拓展渔业的休闲、体验和文化等多功能,大力推进一二三产融合,打造集绿色渔业、创意渔业、渔事体验于一体的渔业田园综合体,探索生态复合经营新模式,充分发挥北京作为国际交流中心的优势,积极创新会展渔业等新业态,培育发展渔业新动能,实现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和高质量发展,形成北京渔业多业态并进的发展态势。
七、功能区划概述
在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框架下,结合首都城市发展定位、自然资源禀赋、渔业生产特点和市场需求状况,在水域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生态红线、各类规划的有效衔接,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和养殖区。
(一)禁止养殖区
禁止养殖区是北京市范围内因生态功能需要不应进行水产养殖、因水域环境破坏不宜进行水产养殖、因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水产养殖的区域,严禁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禁止养殖区以保护天然水域环境为目标,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发挥渔业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修复等方面的生态涵养功能和作用,改善北京市水域生态环境,助力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建设。
(二)养殖区
养殖区是北京市范围内在尊重历史、符合城市规划基础上,可以发展精品食用鱼养殖和籽种渔业、休闲渔业、观赏渔业的区域,在养殖区内发展“养殖过程、水体循环、产品质量”可控的健康养殖。养殖区倡导绿色生产方式,着力推进渔业转型升级,着力提高水产品质量和休闲服务水平。
北京市各区禁止养殖区和养殖区面积表
区禁止养殖区面积(公顷)养殖区面积(公顷)朝阳456.260.9海淀569.424.6丰台444.83.2通州2715.5561.6昌平200057.6延庆2975198.7怀柔754.78.3平谷444545.7密云17699.798.1顺义1826.1370.9大兴42553房山820.9258.6门头沟339.73.3合计314712244.5
八、禁止养殖区
(一)面积和位置
禁止养殖区面积3.1万公顷,占北京市水域总面积的64.4%。禁止养殖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山区,主要包括以下区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饮用水源地、重要河湖以及其他未批准利用的水域。
(二)类型
1.饮用水水源地
饮用水水源地划为禁止养殖区,主要有密云水库水源地、怀柔水库水源地等11个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划为禁止养殖区,包括园林绿化和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
3.重要河湖湿地
重要河湖湿地,包括流经北京的五大水系干支流河道(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大清河、蓟运河)及两侧(河道两侧限定范围由各区划定)、北京市的大中型水库、重点湖泊(依据水务部门确定名录执行)、各级湿地公园(依据园林绿化部门确定名录执行)。
(三)禁止养殖区管理措施
1.系统开展水域及水生生物资源监测
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开展水生生物资源摸底调查和水域环境调查,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数据库,建立包括水域面积、水域性质、管理主体、水质情况、水生生物资源状况等要素的基础档案;定期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监测,定期开展外来物种的风险监测。
2.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受益”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机制,统筹安排增殖放流资金,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合理放养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草食性鱼类,实现以鱼控草、以鱼抑藻、以鱼净水,逐步恢复渔业种群资源;加强土著物种和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与恢复。
推动北京全水域生态渔业发展。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北京市禁止养殖区生态净水渔业发展技术规范》,在禁止养殖区内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开展生态净水渔业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在各区渔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定期科学开展渔业捕捞,对渔获物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对符合食用安全标准的产品上市,积极与市场对接,打造北京市生态渔业品牌。
3.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综合管理和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市、区沟通协调,加强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实现多层多级共管格局;加大重点水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禁渔期、禁渔区、禁钓区制度,严厉打击“电毒炸”违法行为及各种非法捕捞和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行为,确保增殖放流的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九、养殖区
(一)面积和位置
养殖区面积2244.5公顷,呈点状分布。其中,普通池塘面积2241公顷,工厂化养殖面积3.5公顷,主要养殖品种为鲤鱼、鲈鱼、鲟鱼、鲑鳟鱼、金鱼、锦鲤等食用鱼和观赏鱼。
(二)养殖区管理措施
1.大力发展健康养殖
根据环境承载力和品种特点,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在保证养殖效益的前提下开展环境友好型的渔业生产活动。加强绿色健康养殖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等现代渔业技术及模式的集成与应用,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倡导使用优质全价人工配合饲料,引导科学规范用药,坚决杜绝违禁药品的使用,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2.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新品种选育、关键技术科研攻关,促进北京渔业名特优品种的比例不断上升,持续保持鲟鱼、鲑鳟鱼、观赏鱼等苗种繁育在国内的领先地位;丰富和发掘休闲渔业功能及多业态融合,推进休闲渔业从数量型向质量型发展,推进渔业与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积极发展互联网+渔业,采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传统渔业向智慧渔业转变,积极对接电商平台,调整商业模式,重构产业链;充分发挥北京作为国际交流中心的优势,积极发展会展渔业,以会议、展览、展销、节庆、农事等活动形式为载体,拉长渔业产业链,提升渔业附加值。
3.调整养殖品种结构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养殖结构优化,做好加减法,调减结构性过剩的大路货品种,推广名特优新品种,大力发展精品食用鱼养殖,鲟鱼、鲑鳟鱼、宫廷金鱼、锦鲤、龟鳖等品种,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的需要。
围绕“种业之都”建设,加强水产种业,重点培育主导全国市场的籽种产业,构建现代化良种研发繁育体系,加强种质创新,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实施品牌强渔工程。
4.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全面推进健康养殖,不断完善政策扶持、科技支撑、执法监督、生产自律“四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水产品质量安全证明等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开展水产品绿色产品认证,对取得绿色产品认证的养殖场户给予奖励或资金扶持。加强以市区两级水产技术推广站为核心的技术推广工作,大力推广绿色、安全的养殖技术,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双随机”制度,实现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养殖秩序。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让水产养殖场户真正成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将质量安全作为企业生存的生命线和高压线。
第三章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保障
将《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年-2030年)》纳入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为统领的北京市规划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成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参加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分工和各区任务,统筹协调规划实施和指导监督,积极应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十一、加大监督力度
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的用途管制,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的行为,保障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完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养殖证制度。科学规范渔业生产行为,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渔业生产的执法和监督力度,严格水产苗种和养殖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养殖污染防控,加大产地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完善养殖尾水治理和循环利用标准,开展养殖区环境、病害和养殖排放监测。
十二、强化科技支撑
加快推进渔业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联合攻关,积极开展水产优良种质繁育技术、健康养殖技术、渔业设施与装备研发,开展池塘养殖标准化改造和升级,规范养殖密度和投入品管理,推广节水技术和清洁生产;进一步完善水产品抽检体系,细化抽检流程,优化检测手段,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水平;扎实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和水域环境保护,大力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新技术的推广示范;提高增殖放流科学化水平,注重增殖放流效果评估。
十三、加大扶持力度
建立完善北京渔业支持体系,重点支持现代养殖新模式的示范和推广;研究制定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对精品食用鱼养殖和籽种渔业、休闲渔业、观赏渔业等加大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养殖业,探索采用信贷担保、贴息、养殖水域不动产权证质押等方式,完善渔业小额信贷、联保贷款等等金融服务;加快推出渔业新险种,增加渔业保费补贴,建立健全渔业保险支持政策体系。
第四章附则
十四、规划图件
(一)北京市养殖水域现状示意图
(二)北京市渔业养殖水域功能区规划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