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十四五”开局之年的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又重点提及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国家整体的政策支持导向以及工作重点方向上不难看出,农业产业化和乡村振兴无疑是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但由于农业关乎社会民生及安全的特殊性,如何结合产业市场方式,兼顾民生保障同时又符合中国实际成为了现阶段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结合目前乡村振兴政策导向以及国外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国内乡村振兴应该如何借鉴?
一、国内产业扶贫政策指引发展方向
自从一号文件公布后,国家开始密集推出与乡村振兴以及产业扶贫的相关政策,本文收集了从2021年1-4月国务院印发的与乡村振兴有关联的部分政策,政策的频繁印发彰显了国家的决心也代表着未来的方向。具体政策详见表1。
表1:2021年1-4月国家密集印发乡村振兴相关政策
根据本文的梳理,按照一二三产(即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划分,国家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从育种、科技、产品特色化、智慧化等多方面推动农业发展,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保障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利益和诉求。
但并非所有的产业扶贫项目都达到了较好的成果,现有的产业扶贫项目虽然数量不少,但大多数都是小散弱项目,主要集中在种植养殖业,少数加工业项目,还多停留在初加工、粗加工阶段,资本的介入程度较低,市场化运作能力低下,种植和加工环节难以与市场匹配,乡村产业普遍存在产业基础薄弱,产业链还不完善,经济效益不高,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
二、国外典型国家的成熟经验借鉴
乡村振兴战略不是就农村谈农村,就农业谈农业,而是城市和乡村,农业和二三产,农民和工商资本共同发展的战略。中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问题源于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导致乡村人地关系不协调、发展内生动力不足、乡村社会主体弱化等挑战。纵观世界发展史,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乡村衰退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球性的趋势,国外发达国家如德国、日本、韩国、美国等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对于乡村发展同样重视,为我国乡村振兴以及产业兴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表2:国外主要国家的乡村振兴和产业兴农运动
不难看出,国外很多优秀的成功经验与全国某些省市农村产业扶贫活动类似,也就是国外经验本土化的成功案例。从产业的角度来看,本文将国外的产业兴农的经验分为3个部分,具体如下图所示。
三、国内乡村振兴应该如何借鉴
乡村振兴的核心在于乡村产业振兴。从国际上典型国家成熟经验来看,不同国家的乡村经济和产业都有其核心的特点,但必须看到的是由于土地情况、民族特征、政治体制、经济基础、外部环境其他中国实际情况的不同,没有一种模式是可以直接模仿借鉴的。
本文结合目前国内乡村振兴环境相比于其他国家而言,既有优势和特点,也有问题和挑战,总体上本文将国内乡村振兴的发展环境总结成如下图的12点。
基于国内实际乡村振兴环境以及前述段落对于国外典型国家的研究和分析,结合前瞻团队在各地区的农村实际项目调研和执行经验,本文从产业定位选择、产业发展以及产业融合三个方面汇总相关意见。
产业定位:构筑当地特色产业不必急于定位
回顾日本欧亚马村“一村一品”的成功经验,是基于“自下而上”的历史选择和资源判断。而目前我国在实施“一村一品”乡村振兴战略时,一方面由于政府决策层急于定位完成目标,另一方面也由于农村农民对于未来发展存在认知局限,大多地区均为“自上而下”的特色产业定位,导致特色产业难以发展,而其他产业却因为资源和政策限制难以发展,导致特色产业不具备特色且不适宜发展。
因此农村产业方向选择不一定要像园区经济那样明晰,农村产业的发展应该优先重视农民的主体地位,加强农村经济与市场信息的联系和交流,在人才培训、知识普及、技术支持、再学习再教育等方面引导乡村经济做强做精,加快辅导和支持当地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规划与产业定位决策,共同选择未来乡村产业的特色方向。
从方式上也可以不用急于求成,一是可以学习日本对于农业民间组织的放开,采用现代化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将产业、技术、信息、市场与农村农业相结合;二是可以借鉴瑞典“外部企业+本土企业协会+地方政府合作+社会资本”模式(前提是具有良好的自然资源),三是借鉴韩国政府由“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向“政府支持,农民主导”的身份转变。
产业发展:需要高度重视乡村产业的整体性和联系性
我国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同时也加剧了农村和城市的差距,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提高乡村多元主体的凝聚力和协作力,如果乡村产业在特色定位下均选择各自为战,特色产业经济同样难以发展。例如在国内许多沿海地区,在区域核心优势的特色产业定位下,大批量的水产个体户和乡村企业开始涌现,但由于各经营主体存在竞争关系,各个企业联系少、合作少现象明显,企业纷纷自建冷库和购买冷链物流车辆,导致区域经济发展效益和工作效率低下,特色产业规模难以壮大。
因此,要注重乡村组织间的联系和关联,既要保持适宜的关联又要保证政府的适当参与,防止市场失衡,就例如上述水产案例,政府可以借鉴瑞典奥勒村模式,加快推动多方参与多方受益发展规划制定,为特色产业提供业务培训、行业信息、上级政策对接以及专业机构对接,实现抱团式发展。同时也需要注重国有企业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和公信力,为农村发展提供金融担保、科技支持、经营辅导以及资源对接等平台服务,便于乡村产业健康发展。
三产融合:要优先注重农业效益和质量
说到三产融合,“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这两个名词一定不陌生,在部分区域,这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资本过度介入的市场现象,属于市场经济失调。在前瞻项目团队与各地区资方(大多为地产企业)接洽过程中,许多项目名义上为产业融合发展,其实仍是地产思维,导致乡村过度地产化,一产、二产以及其他服务业严重滞后,“特色小镇”变为“僵尸园区”的案例比比皆是。
因此,对于大多数地区而言,三产融合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优先注重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二三产应该是做为一产的补充和完善。政府在制定政策或者招引项目的同时要将实际的税收补贴和农业生产放在首位,对于“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的指标考核和标准也应该更加注重农业的效益。借鉴德国乡村振兴模式,第一步注重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种类;第二步开发农业房地产和乡村旅游;第三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生态化进程。对于该类项目而言,可以进行分阶段出让土地模式,一方面兼顾了农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又兼顾了社会投资的盈利性。
四、结语
从其他先行国家的成功案例中可以看到国内很多省市的乡村振兴以及产业兴农措施的影子,但见其成效而不见其历史的现象非常普遍,农业产业化并非能够一蹴而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我国现代化乡村发展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应着眼国内实际情况与客观规律,分阶段构筑乡村的产业化体系,这样才能提升乡村地区应对外界环境发展和变化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