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推进吉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市政办发〔2020〕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快肉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结合全市实际,现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绿色发展为导向,实施肉牛产业“五大提升工程”,构建“五大保障体系”,采取规模化养殖和分户饲养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扩大肉牛养殖量和养殖群体规模,推进养殖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营销品牌化、服务社会化,加快把肉牛产业发展成为现代畜牧业主导产业,有效解决农民增收“天花板”问题,为“十四五”时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强力支撑。

二、产业布局

综合考虑全市肉牛产业基础、资源条件、生产优势及发展潜力等因素,坚持相对集中、分散饲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两区”进行布局。即以舒兰市朝阳镇、天德镇、开原镇,蛟河市天北镇、漂河镇、白石山镇,桦甸市二道甸子镇、八道河子镇、桦郊乡和磐石市朝阳山镇、富太镇、石嘴镇等肉牛养殖密集乡镇为依托,打造标准化养殖、精深加工、流通服务为一体的肉牛产业示范区;以各县(市)区其他乡镇为重点,鼓励广大农户舍饲圈养、清洁生产,适度规模发展肉牛养殖,不断扩大能繁母牛群体规模,打造肉牛产能潜力增长区。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肉牛饲养量达到100万头,牛肉产量达到10万吨,肉牛产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肉牛饲养量达到130万头,牛肉产量达到13万吨,肉牛产业产值达130亿元以上。

四、实施“五大提升工程”

(一)实施肉牛养殖规模提升工程。

1.扩大肉牛养殖群体规模。倡导“小规模、大群体”整村推进、分户饲养的养殖发展模式,大力推行“自繁自育、藏牛于户”为主的养殖方式,强化政策引导,鼓励支持广大农民积极参与肉牛养殖,夯实肉牛产业发展基础。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引领带动作用,通过“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大户+农户”等合作模式,与农户签订育肥购销合同,形成担保贷款、托养分红、订单生产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进一步带动农户增加基础母牛存栏量,迅速扩大养殖规模,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开展肉牛养殖示范村试点建设,因村施策,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整村推进肉牛养殖工作经验,逐步形成多户带一村,一村带多村,多村集聚连片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力争全市肉牛养殖场(户)达到6万户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2.加快推进肉牛养殖标准化进程。坚持政府扶持、多元投入,以创建肉牛产业示范区为重点,加快肉牛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鼓励支持规模养殖场(小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围绕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形成标准化养殖主体。深入开展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高标准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防疫规范的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到2025年,力争全市年存栏100头或出栏50头以上的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发展到4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3.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施良种选育引进工程,提纯扶壮本地母牛品种,引进西门塔尔、安格斯、利木赞等适合本地发展的优良品种,扩大优质良种群体规模。加强良种繁育技术推广,淘汰性能退化产能,提高肉牛良种供应能力。巩固提升肉牛人工授精站点服务水平,强化良种肉牛冻精引进和管理,完善繁殖改良、液氮储存运输等设施设备,为加快良种肉牛扩群增量提供种源支撑。力争到2025年,全市肉牛能繁母牛达到35万头以上,肉牛人工授精站点达到27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二)实施龙头企业培育提升工程。

4.增强招商引资力度。把招商引资作为促进肉牛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全市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和技术优势,整合调动各种招商引资资源和力量,利用永吉县黄榆皓月育肥牛养殖基地、舒兰大润德肉牛屠宰设施等闲置资产筑巢引凤,瞄准省内外大型肉牛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培育和引进饲料加工、品种改良、健康养殖、屠宰加工、熟食开发、冷链物流、有机肥生产等产业化项目,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模式,推动龙头企业和养殖基地对接,将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责任单位: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5.延长精深加工产业链条。采取内培外引、政策扶持等措施,培育壮大本地龙头企业,积极延伸产业链条,引入精深加工领军型企业,积蓄产业转型升级动能。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建设精深加工项目,发挥项目企业组织生产、开拓市场、牵动基地的功能,培育上下游产业合作新型模式。瞄准高端市场需求,开发熟食制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等中高档牛肉产品,研发毛皮、骨血、筋膜、脏器等高附加值产品,推动肉牛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延伸,增强龙头企业整体实力。到2025年,全市力争打造肉牛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三)实施品牌创建营销提升工程。

6.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加快推进企业特色品牌建设,大力宣传推广“桦牛”“天一冈山黑牛”品牌创建经验,鼓励引导肉牛养殖加工企业努力提升品质,强化品牌意识,培育特色品牌。加强桦甸黄牛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依托吉林市位于长白山脉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的肉牛养殖自然条件优势,努力打造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吉牛”“桦牛”品牌。深入开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加大“免疫无口蹄疫区”宣传力度,以中新食品区为载体,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支持企业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及大型展会、品牌招商等多种形式,加大产品宣传推广力度,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品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7.健全市场流通体系。壮大肉牛经纪人队伍,实现养殖场(户)与市场有效对接。引导企业建立冷链物流网络,加强与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餐饮连锁对接,形成高效快捷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发展连锁、直销、专柜等实体经营模式,促进线下销售;鼓励经营主体依托知名电商平台建立特色畜产品网店,大力发展网上营销。健全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帮助企业和养殖场(户)化解生产经营风险。鼓励舒兰、桦甸等肉牛养殖集中县(市)建设产地活牛交易市场,培育壮大蛟河市活牛交易市场,完善集农资供应、活畜交易、信息发布、产品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肉牛交易中心。到2025年,本地活牛市场年上市量达50万头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四)实施种养循环提升工程。

8.推进秸秆饲料化和粮改饲进程。把“秸秆变肉”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加快秸秆饲料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秸秆青(黄)贮、氨化、膨化和全混合日粮等加工技术,增强适口性,增加采食量,改善消化率,提高秸秆饲料转化利用率。到2025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能力达到135万吨以上。稳步推进“粮改饲”,突出抓好饲草种植、收贮、利用三个关键环节,鼓励肉牛养殖场(小区)与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对接,充分收集农作物秸秆、林间牧草,配套建设相应的饲料种植基地,扩大全株玉米、甜高粱、苏丹草和苜蓿草等优质专业饲料种植面积,鼓励支持项目研发,加强优质饲草品种培育与种养结合,丰富饲料需求供给。到2025年,全市饲草料作物种植面积达5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9.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支持肉牛规模养殖场建设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严格落实养殖场环评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指导散养密集村屯建设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通过宣传、执法监管等综合手段,引导散养户主动将粪污运送至集中收储点存放,实现分户收集、集中处理。积极推广“畜禽粪污+玉米秸秆”堆积发酵、有机肥加工等实用技术,促进养殖粪污全量还田利用,保护黑土地生产性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五)实施科技创新提升工程。

10.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积极引导肉牛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市农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高科技企业实施“高位嫁接”,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团队,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重点开展胚胎移植、性别控制、优质高端牛肉生产、精深加工等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占领产业发展制高点,努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推进中新食品区食品检测体系建设,统一使用体系标识,应用先进检测技术设备,对肉牛产品开展检验检测,引领企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创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11.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农村科学技术培训体系,充分发挥畜牧系统技术资源优势,进一步完善“专家+畜牧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采取“集中培训、入户培训、观摩培训、网络专栏培训”等方式,推广良种、良舍、良法、疫病防控、兽药饲料开发、优质特色畜产品生产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五、构建“五大保障体系”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壮大肉牛产业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统筹谋划,完善政策,细化举措,狠抓落实。要切实发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发改、财政、金融、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科技、商务、林业、市场监督管理、宣传等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制定相应扶持政策,解决产业发展中的资金、立项、用地、水电、技术、质量安全等要素保障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肉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2.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目标责任落实机制,将发展肉牛产业纳入各县(市)区、开发区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和突出重点的原则,明确具体推进措施。建立督导反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摸清推进肉牛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属地和部门协调解决、跟踪落实。(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二)健全完善政策扶持体系。

3.强化政策资金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肉牛产业发展的各项资金扶持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实现政策推动效应的最大化。用好用足市级乡村振兴和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以推动肉牛生态健康养殖、产业链条延伸和科技创新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支持养殖场新(改、扩)建、良种繁育、饲料开发、粪污处理、屠宰加工、品牌培育、市场推广、贷款贴息等方面。合理统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以实现基金良性运营为基础,采取股权投资、保本保息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产业链条延伸及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大对肉牛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发展肉牛产业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4.强化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引导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养殖规模,创新金融支持肉牛产业贷款品种和方式,采取“信用担保+”“政银担”三方合作等信贷服务模式,大力推广“惠农e贷”“农担通”等金融信贷产品,降低贷款准入门槛,延长贷款期限,执行优惠利率,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探索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支持具备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区域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活体抵押贷款试点。积极推广“吉农牧贷”信贷模式,各县(市)区要用好政府增信机制,设立“吉农牧贷”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积极争取省级配套补助,强化与农业银行协商合作,落实基金运行管理责任,破解肉牛产业融资难题。大力推进肉牛养殖保险,采取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的原则,鼓励养殖场(户)与保险公司建立稳定保险合作关系,加大肉牛保险保费补贴支持力度,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扩大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助力创业作用,加大对养牛创业贷款的信贷扶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中国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分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5.保障产业发展用地。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新农村建设中,要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鼓励引导养殖用地经营权流转,满足肉牛养殖发展用地需求。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吉自然资规〔2020〕1号),进一步细化完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鼓励利用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发展肉牛养殖,涉及使用林地的,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三)加快构建人才创业服务体系。

6.鼓励返乡人才创业发展养牛。落实初次创业补贴政策,鼓励引导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发展肉牛养殖产业。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返乡创业基地建设,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养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立志扎根农村的新型职业农民,为肉牛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四)加快构建品牌开发扶持体系。

7.加大品牌开发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在预算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对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生产主体给予奖励,对通过中央、省、市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参加大型展会进行品牌宣传推介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给予宣传推介补贴。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等各执法部门的联合打假工作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品牌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五)健全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8.全面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确各县(市)区、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检疫等各项防控措施。建立完善涵盖动物疫病监测诊断、疫情预警预报、疫情应急处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疫病综合防治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全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强化引种、养殖、交易、流通、加工等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提高防范肉牛疫病风险能力,保障产业健康发展。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稳定村级防疫员队伍,夯实动物防疫工作基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9.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依法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有效的执法联动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强化监管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以打击私屠滥宰、滥用兽用抗菌药、非法添加“瘦肉精”、制售注水肉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深入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鼎e鼎”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附件:推进吉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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