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91—2021 1 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的一般要求、进排水、苗种放养、增氧、投饲、水质监测及控制设备、鱼病防治、鱼污处理、商品鱼起捕、清淤。 本文件适用于池塘高密度工程化循环水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DB32/ 4043 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系统 pond engineering circulation aquaculture system 用占池塘面积2%~5%的水面建设配有推水、增氧、投饲、水质监测和集排污装备的系列水槽作为养殖区,其余95%~98%的水面作为净化区,进行高密度养殖的池塘生态生产系统。 4 一般要求 4.1 池塘要求 池塘应选择2 hm 2 以上,长宽比1:2~1:3,东西朝向,水深在1.8 m以上的长方形池塘。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系统要求同一池塘单元应建设3个以上水槽。养殖池塘水质溶氧量大于4 mg/L,pH值7.0~8.5,透明度25 cm~35 cm,其余应符合GB11607要求。 4.2 水槽建造要求 4.2.1 水槽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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