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论1.1项目基本情况1.2项目由来莆田市富强家禽养殖有限公司蛋鸭养殖项目建于2013月,位于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下尾村,根据莆政综[2011]12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及可养区的通知”可知,该项目所在地属于可养区,并在市环保局和农业局联合2013年12月26日湄洲日报公示的第四批拟保留养殖场名单内(见附件3)。项目建设性质为环评补办,本养殖场年存栏量蛋鸭2万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莆田市富强家禽养殖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蛋鸭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环评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相关资料,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编写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和项目名称蛋鸭养殖建设单位莆田市富强家禽养殖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下尾村建设依据主管部门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建设性质行业代码A0322(鸭的饲养)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102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资源类型和开发量畜牧业资源开发,年存栏蛋鸭2作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依据。

1.3编制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2.1-201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7)《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1(8)《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13年第643(1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1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1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1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11(1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16)《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莆政综[2011]127(17)莆田市环保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禽类养殖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意见》的通知,莆环保[2014]2811.4评价标准1.4.1环境功能区划(1)大气环境根据莆政[1999]综79号《莆田市地面水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区划方案》,项目所在地划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NH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相关标准,具体数据详见表1-1。表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m评价因子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标准浓度限值标准来源二氧化硫(SO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日平均0.15小时平均0.50总悬浮颗料物(TSP)年平均0.20日平均0.30NH一次最高允许浓度:0.01(2)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地表水系为湄洲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的通知》(闽政[2011]45号),项目地区水系为湄洲湾三类区附近海域,海水水质质量执行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二类标准,具体数据详见表1-2。表1-2海水水质标准(摘录)单位:mg/L(除pH评价因子第二类标准浓度限值标准来源pH7.5~8.5(无量纲)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COD活性磷酸盐0.03无机氮0.30(3)声环境本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功能为1类区,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具体数据详见表1-3。表1-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LAeq[dB(A)]类别适用区域昼间夜间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55451.4.2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养殖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应执行表1-4中的相关标准。

表1-4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类别执行的排放标准废水本项目采用舍内垫料养殖方式,蛋鸭养殖活动用水经过固液分离—厌氧处理达到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可直接用于周边果园的灌溉;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果园的灌溉。废气恶臭执行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无量纲)70;粉尘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监控浓度限值1.0mg/m噪声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标准(昼间55dB、夜间45dB)固体废物固废执行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的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1.4.3环境质量现状(1)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地表水系为湄洲湾,根据《莆田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2年度)》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数据节录见表1-5:表1-5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单位:mg/L名称断面pH(无量纲)溶解氧无机氮COD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湄洲湾湄洲湾中段8.067.030.1840.660.020.01二类二类二类二类二类二类由以上监测数据可知区域水环境质量满足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二类标准。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12年度莆田市环境质量报告,2012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皆达到和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为48,空气质量描述为:优。其中一级优的天数207天、二级良好的天数159天,城区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天数占100%。(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为乡村,据现场调查,周边无噪声工业污染源存在,我单位于2014年10月21日用便携式监测设备在项目厂界北面、东面、南面和西面均布设一个噪声监测点(1#~4#)进行昼、夜监测,项目所在地现在的噪声监测统计结果见表1-5。监测点位见附图5。表1-5本项目厂址噪声监测统计结果单位:dB(A)序号监测位置噪声监测值主要噪声源昼间夜间厂界北面1#51.143.5自然噪声厂界东面2#52.444.3自然噪声和交通噪声厂界南面3#50.243.1自然噪声厂界西面4#50.143.0自然噪声由表1-6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1类标准,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 1.5 主要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本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和周围的环境特征,本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 题如下: (1)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对区域内水体环境的影响。

(2)项目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和鸭叫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3)项目产生的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固废对周围环境卫生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周边环境可知,项目区附近的居民是本 评价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 和附图4。 表1-6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类别 敏感点名称 相对本项目位置及间距 规模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 东侧,最近距离约307m546 GB3095-1996及其修 改单二级标准 水环境 湄洲湾 南侧,约2500m GB3097-1997第二类 标准 声环境 东侧,最近距离约307m546 二、工程分析2.1 项目概况 莆田市富强家禽养殖有限公司蛋鸭养殖项目位于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下尾 村,根据莆政综[2011]125 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 及可养区的通知”可知,该项目所在地属于可养区。本项目总投资200 万元,占 地面积10 亩,目前已建设4 栋管理房、1栋饲料储存间,常年存栏 万羽。项目具体组成见表2-1。表2-1 项目组成表 序号 规模面积/体积 备注 主体工程1.1 辅助工程2.1 管理房 2.2饲料储存间 规模面积/体积 备注 公用工程3.1 供水设施 个蓄水池3.2 供电设施 由灵川镇供电网直接供给 环保工程4.1 废气 排气扇4个,总排气量8000m/h;排 气筒1 个15m,引风机风量2000m 4.2 噪声 减震垫4.3 安全填埋井2个,混凝土结构,深度 大于2m,直径1m,井口加盖密封。

鸭粪储存间1 处,面积40 ,混凝土 地面。 生活垃圾筒1 2.1.1养殖工艺流程 本项目采用集约化、工厂化养殖方式,采取自动采食、饮水的生产工序。 饲养流程主要为育雏育成阶段的饲养工艺,每批雏鸭饲养周期结束后全部出售, 然后再重新购买雏鸭开始新一轮的饲养周期。 项目外购雏鸭,大约养殖6 个月左右生蛋,再6 个月之后即可出售。育雏 育成期采用半封闭式鸭舍,鸭舍内铺有垫料,蓬松柔软。养殖工艺流程图见图 2-1。 2.1.2 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项目饲料为外购,主要成分为玉米、稻谷及预混料,据业主提供的资料, 饲料年用量为730t。另外,该项目鸭舍采用木屑、糠作为垫料,鸭舍内无冲洗 废气、鸭粪 个月育成图2-1 养殖工艺和产污环节流程图 出售水,定期进行翻晒和更换。 2.1.3 主要机械设备 项目主要机械设备见表2-2。 表2-2 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2.1.4生产定员与工作制度 该项目有员工6 人,均住场,年工作日为365 天,实行三班制。 2.2 环保措施 该养鸭场采用以谷壳、,木屑和糠作为垫料铺垫。鸭舍内无冲洗水,故基本 无冲洗废水产生。目前该养殖场每周更换一次垫料,种鸭所排粪尿与垫料混合, 清除后由专门人员上门收购作为有机肥,用于农业生产,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及 时外运时,需在场区内设置一个临时堆放场,择时外运。

该养鸭场内设置2 个活动场供鸭子进行饮水、清洗、活动,经业主提供, 该部分用水较少,约300t/a。因此,鸭子活动会产生废水,该部分废水经沼气池 厌氧处理后用于周边的15 亩果园灌溉。另外,该养鸭场内工作人员会产生生活 污水,经场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的果园灌溉。 该项目粪污水处置采用莆田市环保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禽类养殖场项目竣 工环保验收工作意见》的通知(莆环保[2014]281 号)中的生物发酵式养殖模式, 即鸭舍的鸭粪进入垫料,制作有机肥外运,运动场产生的养殖废水经经过固液 分离(沉淀池)—贮液处理后用于农业施肥模式。另外,该项目粪污水处理设 施系统中需设置沉淀池约20m、贮液池约25m、果园至少4 亩;粪(渣)贮存 间至少20 。该项目周边有周边约15 亩果园可供该项目进行施肥。 2.2.2 固废处置 (1)鸭粪及垫料 本项目鸭舍内铺有垫料,鸭粪尿排出后直接进入垫料混合,垫料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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