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回老家听堂哥讲起了他养黑猪的事情,网上购买猪仔每头5000块,生长周期200天,养成变卖,能翻几倍的钱。看到他眉飞色舞的形容如何在家等待收钱的表情,我选择了沉默。
回来后,考虑了很久害怕老实巴交的堂哥被骗,就在网上搜索该事的源头。据宣传称:“中农禾元(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农禾元)隶属于庞博集团, 是一家以“养殖为主,种殖为辅,养种结合”一体化养殖为基础的农业新型科技企业,致力于打造优质生猪繁育、生态养殖、屠宰、分割、冷藏加工、鲜销连 锁、猪肉制品深加工、进出口贸易全产业经济链。中农禾元合作社,以国家部门政策支持为主导,以扶持带动农户脱贫致富巩固小康成果为宗旨,实行公司宏观管控,农户分散饲养、开发、繁育、推广新型 种猪——野黑香生态土猪,以互联网平台实现“公司+合作社+农户+共享猪场” 的经营模式。”
根据知情人士提供的收益图显示,以1万元认养两头猪为例,托养回收重量200斤/头,托养回收价格50元/斤托养合计收益2万元。
邀请收益:5千托养,25%(5%可立即提现20%200天日均发放);
1万及以上,30%(10%可立即提现20%200天日均发放);
管理收益:从总业绩50万~1亿获得20%~60%新增业绩级差,收益率5%,200天日均发放。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这里也提醒广大网友们,千万不要去挣你认知以外的钱,谨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