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地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在强化专业力量、提高执法质量、创新执法评估、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近日,应急管理部通报北京市等八个地区的典型经验做法,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借鉴推广,紧紧抓住改革各项重点任务,配齐建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和机构标准化建设,突出解决“人少质弱”和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和权威性,切实发挥好执法检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重要作用。
加快推进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
应急管理部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提出,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切实发挥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遏制事故的重要作用。《规定》下发后,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北京市分步实施技术检查员招聘工作。该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市委编制和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参与,细化招录流程,采用“理论授课+实景教学+模拟检查+阶段考核”的形式对技术检查员开展入职培训。目前,北京市已按照每2名行政执法人员配备1名技术检查员的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技术检查员的招聘工作。
浙江省面向社会广泛选聘社会监督员。该省规范社会监督员选聘程序,明确选聘范围并细化工作职责,注重发挥社会监督员职能作用,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社会监督员履职过程中收集的有关信息和意见建议,并持续跟踪改进,推动安全生产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川省多部门合力共同推动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该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了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统一招录、统一培训、统一待遇、统一调配使用的管理制度。突出专业导向,拓宽聘用范围,将专业化要求和岗位技能属性摆在首位,规定可以通过考核方式对相关行业领域工作满10年,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含退休人员)进行聘用。同时,强化培训考核,将技术检查员纳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予以统筹管理,开展个性化培训。
聚焦严格精准规范执法 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大幅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各地积极学法用法,提高严格精准规范执法水平,切实起到了震慑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作用。
江苏省持续深化精准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江苏省应急管理系统紧紧围绕执法对象、事项、方式、处罚“四个精准”,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化精准执法工作,大力实施“精准执法+优质服务”,聚焦重点执法对象和事项,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履职行为,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查处重点事项同比增长2.7倍、处罚金额同比增长12%、案均值同比增长23.6%、“一案双罚”案件同比增长2.4倍、重大隐患立案率同比增长2.1倍,执法“精度”和“力度”实现了双提升,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山东省建立安全生产异地执法常态化机制,破解执法“宽松软”问题。该省创新异地执法方式,明确开展全域性、区域性、示范性和帮扶式“四种方式”,建立了集中培训、执法会商、通报督促、宣传督办和经费保障“五项制度”。为了强化对异地执法成果的运用,该省还明确,对异地执法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建立违法行为信息库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在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网站公开并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公示,督促企业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违法行为处罚、处罚结果公示“三个到位”,实现执法闭环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效能评估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部分地区围绕执法力度、办案质量、工作成效等内容,制定了可量化的评估体系。
浙江省创新开展执法效能指数化评价。该省出台评价细则,设立了执法效能指数化评价6个一级指标和9个二级指标。同时,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综合计算各设区市和县级应急管理局的执法效能指数值,并将其列入市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一步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升执法效能。
四川省探索实施安全生产执法量化考评。该省科学制定考评指标,通过执法系统自动进行统计分析和综合评定;建立警示通报制度,对每季度得分低于80分且排名最后三位的考评对象,以提醒敦促函的形式予以警示。该省还将考评结果纳入对市(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依法治安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排名靠前的市(州)给予适当加分。
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队伍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力量。部分地区通过采取完善执法体系,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保障等措施,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该区印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提出依次开展“执法行为规范年”“执法能力提升年”“执法成效巩固年”等活动,同时明确了落实执法队伍编制、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健全执法工作体系、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手段、提高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严格执法处罚、提高执法效能“六项重点任务”,并通过开展各种方式的检查督导强化行动落实。
湖南省持续推动执法队伍建设。该省完善执法体系,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加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同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行队伍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形成监管合力。据统计,改革后湖南省市县三级执法队伍编制数额由1952名增至2767名,增加42%。该省注重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近年来分级组织培训170余场次,培训人员达到4000余人次。连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以及执法典型案例和执法能手评选活动,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方案》,将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案例重要性、行刑衔接、案例报送等指标纳入考评指标,并依托考评结果,强化正向激励。
广东省积极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该省要求各地级市在2022年底前建设一个县级示范点,各县区建成1个镇级示范点,不断提升基层执法工作条件。同时,大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将应急管理部明确的371项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结合实际细化为2947项执法检查事项,优化现场检查模块,同时建立法规标准智能搜索引擎,确保安全执法工作依法依规。
(范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