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上市公司有哪些(中国养猪上市公司前十名)

一、生猪养殖上市公司有哪些

随着洋猪肉的大举进入国内市场,这从一定程度上迫使国内生猪养殖行业不得不进行升级,相关生猪养殖上市公司将向规模化和集约化转变。 生猪养殖上市公司一览 1. 新五丰(600975):公司生猪年产能达到30万头左右,年供港澳市场生猪出口配额在30万头左右,占有港澳市场的五分之一。 2. 罗牛山(000735):公司年出栏优质种猪6万头、优质商品猪50万头。 3. 顺鑫农业(000860):公司两大核心产业为猪肉业务和牛栏山二锅头业务。 4. 老白干酒(600559):公司2009年销售商品猪21175头、种猪12843头。 5. 高金食品(002143):公司是中国西部地区最大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已形成年机械化屠宰生猪420万头能力。 6. 雏鹰农牧,公司主业包括商品仔猪、二元种猪、商品肉猪和家禽养殖,其生猪销售量2009年为48.38万头;公司2010年至2014年生猪销售计划分别为70万头、110万头、160万头、240万头、360万头。

二、中国养猪上市公司前十名

中国养猪上市公司前十名有:

牧原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92年,2014年上市。现已形成集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为一体的猪肉产业链。牧原始终秉承“让人们吃上放心猪肉”的愿景,致力于为社会生产安全、美味、健康的高品质猪肉食品,提升大众生活品质,让人们享受丰盛人生。

温氏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3年,是一家以养鸡业、养猪业为主导、兼营生物制药和食品加工的多元化、跨行业、跨地区发展的现代大型畜牧企业集团,目前已在广东省等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建成160多家一体化公司。

正邦

正邦集团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40位、中国制造业500强第103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72位、江西省民营企业100强第1位。

新希望

新希望集团是中国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中国最大的饲料生产企业,中国最大的农牧企业之一,拥有中国最大的农牧产业集群,是中国农牧业企业的领军者。

天邦

天邦股份,即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公司前身为1996年9月25日成立的余姚市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傲农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是一家以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和产业化为导向的高科技农牧食品企业,主营业务包括饲料、养猪、食品等产业。

金新农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6日,于2011年2月18日成功上市。

新五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成立,是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国内较早以生猪养殖出口为主业的外向型上市公司。

大北农

大北农集团是以邵根伙博士为代表的青年学农知识分子创立的农业高科技企业。自1993年创建以来,大北农集团始终秉承“报国兴农、争创第一、共同发展”的企业理念,致力于以科技创新推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

唐人神

唐人神集团是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集团致力生猪产业链一体化经营,经过20多年的创业发展,已经形成了“品种改良、安全饲料、健康养殖、肉品加工、品牌专卖”五大产业发展格局,在全国拥有40余家子公司。

三、养猪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养猪的上市公司如下:

1.牧原股份(002714):公司是一家集约化养猪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企业,是我国自育自繁自养大规模一体化的较大生猪养殖企业。

2.新希望(000876):公司以新好模式(内部仔猪高效生产+合作放养及部分自养)为主,以新六模式(外购优质仔猪+合作放养)为辅,协力发展养猪业务。

3.傲农生物(603363):公司围绕“以饲料为核心的服务企业、以食品为导向的养猪企业”为品牌定位,搭建农业产业链平台。

4.正邦科技(002157):公司饲料业务经营模式以具备技术服务优势的经销商代理、大型猪场直供为主。

【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上市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形式:

各国公司法均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股票上市交易的权利,其他任何类型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等都不具有公开发行股票并使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权利。同时,也并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都上市交易,股票能够上市交易的只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部分,因此,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并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

由于上市公司存在着众多的公众股东,法律更加注重其交易安全。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上市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而《证券法》则对证券上市的条件和程序作了具体要求,上市的前提条件是股票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后而公开发行,然后再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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