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杯”优质工程奖初审推荐方案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1〕19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锡山区2023年度“太湖杯”优质工程奖推荐工作,结合锡山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锡山区2023年“太湖杯”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魏翔
副组长:周浩、华晓艳
组 员:平亦幸、陈锡伟、邹中华、刘康、周黎嵘、项军、
葛华林
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对工程实体和工程资料进行审核,结合监管情况进行初审打分,共同参与所有申报项目的汇总、公示、上报工作。
二、参评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工业建筑等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及装饰、安装、钢结构等专业承包工程项目(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验收日期为准)。申报项目工程规模标准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推荐评选流程
1.受理
各申报企业在2023年8月11日前,按申报类别将工程项目申报表及资料(申报表格式及资料要求见附件2)报送至区住建局辅楼405办公室建管服务中心综合科(联系人:邓镔,电话:88700034)。申报资料按目录顺序整理胶装,档案袋密封,贴好封皮。
2.公示
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对照评选推荐范围和条件及时受理各企业报送的工程项目申报表及申报资料并汇总申报项目名单。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名单将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评分
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对申报项目的工程资料、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进行审核、评价,并结合工程过程监管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4.推荐
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确定排名及推荐项目名单,上报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创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对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优先推荐:
1.在质量管理、绿色建造、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获得过市级以上奖项的,如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江苏省智慧工地、无锡市“红榜”等;
2.组织过现场观摩或“云观摩”的;
3.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手册成效显著的;
4.适宜优先推荐的其他情形。
(二)对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推荐:
1. 竣工验收后有重大结构变动或重要使用功能改变的;
2.质量管理方面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有专业承包,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专业分包合同归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