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固安县委书记孙丽娜同志致辞
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王大进同志讲话
廊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合同志主持会议
廊坊中院民二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王章水同志宣读通报
参观航站楼
固安法院、永清法院、香河法院、三河法院经验交流
会场
9月14日上午,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固安召开。全市两级法院“一把手”、分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副职及主要承办人员70余人参加会议。固安县委书记孙丽娜同志,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王大进同志,固安县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万民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在观摩学习阶段,与会人员参观了大兴机场固安航站楼、固安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观看了固安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视频短片。在会议交流阶段,固安县委书记孙丽娜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市中院民二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王章水同志宣读了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督查通报,固安法院、永清法院、香河法院、三河法院“一把手”作了会议交流发言,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王大进同志,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同志作了讲话。廊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合同志主持会议。
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王大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一是全市法院系统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政治站位高,思路眼界远。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及时成立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任务,并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等各项重大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收获”的经验做法值得在全市推广。二是全市法院系统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实、效果好。市中院以改革为先导,大胆创新、革弊兴利,出台了系列商事审判制度,使得营商环境“压减时间、节约成本”的要求诉讼领域得到基本实现。在办理破产领域,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率先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管理人选任管理机制和破产法官单独考核机制,建立无产可破企业破产工作“复合式”经费保障机制,填补了“办理破产”指标空白。特别是自我加压,重心下移,加强县(区、市)一级法院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定《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督查(督导)要点》,科学设置“95+5”的营商环境督导考核体系,并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查,值得肯定。三是希望全市法院系统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突出核心指标建设,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要紧密结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要求,围绕法院承办的一级指标和协办指标,查漏补缺、积极完善,改革创新、建章立制,填补指标建设空白。此外,要狠抓审判执行工作,提升诉讼律师、破产管理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的获得感、体验感,确保在参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同志在讲话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一是要站位世界大格局看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增强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使命感,自觉投身到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中去,在新时代做出新贡献,在新时代实现新发展。二是要着眼“两个循环”的战略新思路看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增强投身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始终恪守“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工作主题,主动作为、积极作为,自觉投身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为“两个循环”战略新思路的落实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和服务。三是要立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看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强化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紧迫感,站在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的角度,认真抓好司法审判工作,严格司法,规范司法,恪守公平正义底线,严守廉洁司法红线,积极破解人民群众不满意、不高兴的环节和地方。
二要强化问题意识,切实认清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的短板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存在站位低、眼光浅的问题。有的法院还没有站在党治国理政和推动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高度看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的法院存在嘴上重视、工作轻视的问题,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当作额外任务,极个别法院“一把手”还存在敷衍应付的问题。二是工作思路还不开阔,存在拨拨转转、推推动动的问题。部分法院抓营商环境建设,只唯上、不唯实,照葫芦画瓢,满足于上级要求的,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还不够,特别围绕压减时间、降低成本、提高诉讼便利度,改革举措还不多,创新力度还不大。有的法院工作主动性不强,出台了大量商事审判制度,没有真正运用于审判实践。三是工作效果还不突出,人民群众满意度还不够高。在执行合同领域,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解决商业纠纷时间指数不高;在办理破产领域,市场主体拯救与退出的理念还没有树立,发挥破产审判功能,服务市场主体还不到位;在诉讼服务领域,有的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还有差距,功能模块不够健全,科技支撑不够丰富,群众司法体验感、获得感不强。
三要坚持目标导向,切实明确全市抓营商环境建设的抓手和标准。一是要以世界银行评价标准为导向,高质量抓好两个一级指标建设。要围绕减少环节、提高诉讼便利度,下大力改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在立案流程,开通移动微法院和异地立案网上平台,优化网上缴费、网上导入诉讼材料模块功能,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电子诉讼,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审判流程,进一步明确相关节点的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严格延长扣除审限审批,坚决杜绝人为延长审限。在执行流程,细化执行实施办案节点控制,提高执行查冻扣的信息化处理程度,提升执行实施效率。要围绕提高效率、节省成本,下大力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在破产保障机制建设上,各法院要开展回头看,确保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 全面建立并推动实质化运行,无产可破案件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建立。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及时听证、及时审查,严禁有案不立,拖延审查。二是要以市场主体期待为方向,高标准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要规范司法强制行为,对于诉讼保全工作,要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申请保全事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防止法院的保全措施成为企业不正当竞争的手段,避免保全给资金暂时困难的企业带来经营风险。对于执行强制措施,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要打造过硬司法队伍,把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作为自身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一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肃查处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积极促进形成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是要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全力提高审执工作质效。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杜绝刑罚及刑事相关措施滥用加剧企业经营风险。高度重视关注互联网风险、妥善审理P2P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要统筹常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确保执法办案“百日攻坚”取得明显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人均结案数、结收比等重要数据指标,切实抓好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 通过解决突出问题促进法院工作全面进步。
四要加大保障力度,切实为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撑。一是要要压紧压实责任,两级法院党组要担负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作用;“一把手”要靠前指挥,既要挂帅,也要出征,既要动员、部署、推动、落实,又要亲自参与,亲历建设;分管领导要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第一推动人,带头抓、带头干,既要结合实际抓实抓落地,又要大胆探索新举措新办法;具体承办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既要有开拓性思维,又要有开创性做法。二是要加强制度供给,各法院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具体环节,加强改革创新和制度供给,做到“发现一类问题、出台一项政策、破解一批难题”。要抓好现有创新制度的落实,把制度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按制度办事、依规矩用权的工作习惯,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要强化人力保障,各法院一定要选强配齐人员,把具有全局观念、熟悉法律知识、富有开创性思维的业务骨干,选派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线。要注重奖优惩劣,对于营商环境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通报表彰、给予奖励,对于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该曝光的要及时曝光,该处理的严肃处理。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这个核心,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务实苦干,狠抓营商环境各项指标任务优化提升,积极为廊坊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做出法院应有的贡献。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合同志在主持会议时,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好、宣传好本次会议精神。各法院要迅速以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体干警会等不同形式,认真传达本地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尤其要原原本本学习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大进同志和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同志的讲话内容,吃透本意精髓,结合本地本院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扬全市法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绩和做法,讲好廊坊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故事。二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工作,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法院党组要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政法委报告两项工作:一是报告本次现场经验交流会的精神,尤其要把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大进同志和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同志的讲话精神、把上级法院的做法要求原原本本报告给当地党委政府;二是要认真梳理2019年7月以来,特别今年以来集中开展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报告既要讲足有益做法和取得的成绩,也要讲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全市法院的位次和存在的问题,更要讲清下一步工作计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经费保障、人力支持、机制建设等方面的领导、支持与配合。
三要对照先进、查找不足,狠抓整改落实工作。各法院要专题召开一次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结合本次会议和全市法院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情况,肯定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方向,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整改落实;尤其要对照先进法院的经验做法,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学他人之长,为我所用;要继续对照《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督查(督导)要点》规定,把该建的机制建到位,把该完善的材料完善好。苑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各法院要树立“长期抓、抓长期”的思想意识,以战略性思维、前瞻性的眼光、久久为功的精神状态高标准抓好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四要大力改进审判执行工作,全方位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市法院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要求,以压减时间、降低成本、提高诉讼便利度为核心,以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改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推动全市法院全面进入“1”时代(诉讼服务进“1”扇门,办所有事;立案工作1小时内,办结手续;商事审判100天内,审结案件;强制执行1个月内,全面执结;企业破产1年内,办结程序),为廊坊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做出法院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