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是学校的精神和灵魂,是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第七届巡视组对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整改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加强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行为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文化内涵,打造鲜明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党和国家培养和输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建设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方向,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主旋律。

(二)时代性原则。把握规律性和时代特征,努力使校园文化建设适应社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创新性原则。从内涵到外延不断创造和更新,内容、形式和管理方式应适应学校教育的发展。

(四)系统性原则。充分发挥组织机构、工作队伍、文化设施、文化环境、文化活动、校园精神等各要素作用,促使校园文化建设发挥系统性作用。

三、建设目标

根据学校“十三五”总体规划、《海南师范大学开展文明大行动暨创建全国高校文明校园工作方案》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把校园文化建设与学校的发展定位、专业建设和学校办学特色结合起来;与学校的文化传统和人文精神结合起来;与学校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结合起来,逐步形成我校具有“红、绿、蓝”独特个性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环境文化。力争到2021年,校园文化建设体系基本形成,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彰显,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整体提高,精神风貌良好,文化环境优化,文化软实力增强,校园成为师生有归属感和自豪感的精神家园。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精神文化建设

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师生,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师生,以高尚的精神塑造师生,以优秀的作品鼓舞师生。

1.加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工作。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头作用,依托党校、新时代琼崖理论传习所、“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把集中学习与自学结合起来,把专题理论学习月与每周学习日结合起来,组建校内理论宣讲团开展基层理论宣讲,邀请校内外专家、名人、党政干部为师生进行理论讲座辅导,通过宣传橱窗、校报、网站、多媒体等宣传载体加强理论宣传教育,通过“进党委、进支部、进班级、进大课堂、进宿舍、进社团、进网站、进智库”八进学习模式,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潮,推动党的理论政策入脑入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和指导学校改革发展。(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2.加强哲学育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的科研工作,依托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的人才资源,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阐释,加强哲学社会讲座论坛的计划管理,打造高质量的“榕树讲座”等学术活动品牌,引导大学生真学、真信、真懂、真用。(责任单位:科研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3.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工作,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践行核心价值观 树文明新风尚 争做文明海师人”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宣讲清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涵,增强师生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使之内化为师生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责任单位: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4.加强红色文化育人。以“五四”运动100周年、建国70周年等重要红色节日为依托,统筹规划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或在寒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开展中国梦、党史、国史、形势政策、民族精神教育,坚定师生理想信念。(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

5.加强绿色生态文明教育。扎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力推行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方案》,争取到2020年,生态文明教育三进工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成为常态化,建成建好3-5个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师生生态文明教育得到普及、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生态文明行为成为良好习惯。(牵头单位:宣传部)

6.加强蓝色海洋文化宣传教育。海南被蓝色大海相拥,发展海洋经济有着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要深刻认识时代赋予高校的新责任、新使命,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的要求,要通过宣传载体、课堂教学、科研阐释等方式,加强海洋强国理念及海洋知识宣传,掀起学习研究海洋、了解海洋的热潮,增强师生海洋意识,为海南培育“蓝色引擎”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

7.加强海师精神弘扬和传播。加强对海师精神的提炼,加强对校训的内涵阐释宣传。(牵头单位:宣传部)

打造彰显学校特色的思想教育工作品牌,把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校庆纪念日办成学校隆重、热烈、有影响力的活动,积极开展 “榕树学子”青春导航工程等形式多样的大学精神主题教育活动,使之成为师生共同追求的价值取向和精神品质。(责任单位:党政办、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不断对校史进行整理、更新和研究,出版系列校史、校情作品,展示海师人的优良传,建设好校史馆等物质载体,发挥其对师生的教育作用。(责任单位:档案馆)

加强新生入学后的校史教育,提倡师生牢记校训、学唱校歌、佩戴校徽、使用校标,激励师生爱祖国、爱学校、爱专业和爱岗敬业的精神。(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

8.加强模范典型育人。按照“讲好海师故事,传播海师好声音”要求,对学校发展史上产生影响的优秀教师、杰出校友、名人轶事和正面重大事件进行系统性收集整理;提升校园媒体“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加强对学校改革发展进程中、各个岗位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的报道及广泛宣传。(责任单位:宣传部、党政办、档案馆)

9.加强网络文化育人。探索“互联网+”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模式,运用多媒体,创造出内容新颖、适合师生口味、传播正能量的网络文化产品,发挥网络名师效应,进行正面教育;引导师生文明上网,加强网络舆情监督,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唱响主旋律。(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

1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和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师德标兵”、“十佳辅导员”、“园丁奖”评选和表彰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培育淡泊名利、求真务实、敬业奉献、严谨自律的治学精神;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形成争做“四有好老师”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

11.加强宿舍文化育人。每年开展一次以“我爱我家”为主题的宿舍文化节活动,按照“积极健康、美观大方、简洁明了、文化氛围浓厚、品位高雅”的要求,积极打造具有我校特色的宿舍文化。(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后勤处)

12.加强艺术文化育人。加强“德才双馨”文化人才培养,建强大学生艺术团队。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格调高雅”的精品文化要求,开展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等活动,以推动校园艺术文化发展,丰富师生文化生活。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要发挥学院专业优势,完善艺术创作激励机制,激发文艺创作热情,把宣传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优秀的文艺作品之中,着力打造一批富有海南文化元素、体现学校历史底蕴和特色、展示时代风貌的文学、戏剧、音乐、美术、舞蹈等文艺精品,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同时争取将校园文化向校内传播,塑造学校良好形象。(责任单位:校团委、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13.加强阳光体育运动育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学联共同印发的《关于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号)等文件精神,发挥体育学院优势,以学校一年一度的大学生田径运动会为契机,引导大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开展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活动,促进学生锻炼身体、强健体魄。(责任单位: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14.加强教职工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退休办职能,将教师素养提升与教职工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会员业余文体运动,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锻炼身体、愉悦身心。(责任单位:教育工会、离退休办)

15. 加强校友文化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校友的联系,以“一网三平台”(校友网、校友微信平台、校友信息管理平台和校友活动交流平台)、校友论坛等宣传载体,积极宣传校友的先进事迹,发挥优秀校友对广大学生的激励作用。(责任单位:党政办)

16.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实践育人。支持社团品牌建设活动,遴选优秀学生社团予以扶持,增强社团的活力和吸引力;坚持“项目化运作、专业化实践、基地化发展、制度化保障、社会化推进”的工作思路,逐步扩大社会实践规模;加强实践基地建设,打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品牌,鼓励在校大学生争做志愿者,让大学生在社会志愿服务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团委)

17.开展读书月活动。为落实创建学习型校园建设的要求,弘扬读书传统,广泛传播读书理念。学校致力于宣传“放下手机、电脑、iPad等电子设备,重拾书本,品味文字真谛,领悟书香气息”的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诵读经典·传承美德”为主题,每年开展一次读书月活动,积极倡导师生“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营造读书气息浓郁的书香校园。(责任单位:图书馆)

18.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要在2019年底完成校园英文网页创建。校团委、对外交流合作处要有计划的组织学校文艺团队赴海外参加文化交流和比赛,不断加强对国际文化的传播,讲好海师故事,传播海师好声音,塑造学校良好形象,以推动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制度文化建设

制度文化是校园文化的内在机制,包括学校的办学理念、方针、规章制度、工作规范等,是维系学校正常秩序不可缺少的基本保障,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制度基础。

1.加强七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学校七五普法计划,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法治教育效果,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提升普法先进单位创建水平,推进依法治校进程。(责任单位: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法制办))

2. 加强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建设在制度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按照与时俱进、科学规范的原则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并根据发展需要完善或制定规章制度,解决有关规章制度过时和有些工作无章可循的问题,新编《海南师范大学行政规章制度汇编》,《海南师范大学党务工作规章制度汇编》,为师生处理各项工作提供制度依据。(责任单位:党政办)

3.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执行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党代会、各级工会、教代会的功能,发挥民主党派和离退休老同志在民主监督以及参与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党政办、教育工会、离退休办)

(三)行为文化建设

行为是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的综合反映,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是教风、学风和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

1.加强教职工行为规范教育。在广大教职员工中倡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诲人不倦、崇尚学术、献身科学、强化服务、甘于奉献”的行为规范,引导广大教职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带头规范言行,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

2.加强大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完善和修订学生手册,成立校园文明督查队,加强学生上课考勤,整肃考风考纪,加强校园不文明行为的纠察和引导,定期通报学生违纪情况,强化学生遵纪守法和道德实践意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道德修养、职业综合素质的教育。(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3.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教育。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以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周为载体,以社会实践为纽带,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有机地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来,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努力使广大学生增强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技能。(责任单位:教务处)

以校园科技文化活动为载体,以“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为重点,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团委)

搭建实习实训平台。依托大学科技园,为学生搭建实践训练平台,通过校企合作、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体验创业等方式,不断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招生就业处)

(四)环境文化建设

坚持绿色、协调发展理念,科学规划、系统建设,使校园环境渗透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精神追求。

1.加强桂林洋校区文化设施建设。把校园基本建设与文化建设高度统一,融文化、艺术、育人功能为一体,使环境成为展现和注释学校精神的表现物,完成彰显校园文化主题的桂林洋校区主大门、文化大道、文化广场、大学生活动中心、音乐厅、礼堂、室内外运动场等文化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基建处)

2.加强生态校园环境建设。在海口市东寨港红树林生态旅游区规划大框架下,制定《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校园景观建设规划》,进一步推动桂林洋校区文脉廊、塑像等文化景观建设,使校园的山、水、园、林、路、楼等景点达到使用功能、审美功能的和谐统一。加强龙昆南校区历史建筑和人文景点保护,适当增加人文景点,提升文化品位,做好校园绿化总体规划,抓好主要景观带的绿化工作,逐步建成有特色的园林式校园。(责任单位:基建处、后勤处)

3.加强校园环境标识建设。完善学校品牌形象识别系统,严格按照学校确定的VI视觉识别系统,规范使用学校名称以及校标、校徽、校旗等文化标识,加强办公用品、纪念品等文化产品使用的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党政办)

落实桂林洋校区道路命名工作。对楼宇、道路及雕塑进行命名,增强校园文化内涵。(责任单位:宣传部、后勤处)

4.加强校园教学、生活场所人文环境建设。要从学校实际出发,突出育人特色和学术氛围,按照“绿色、高雅、理性、开放、和谐”的原则,建设好教室文化、食堂文化以及公共场所文化环境,为师生创造有利于学习、工作、生活和娱乐的优美环境。(责任单位:教务处、后勤处、教育发展管理办)

5.加强校园宣传环境管理。按照校园环境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校园广告、横幅、标语的管理,保持校园环境整洁,提倡积极向上、品位高雅校园环境。(责任单位:宣传部、后勤处)

6.加强校园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及时处理侵害师生合法权益、身心健康的事件和影响学校、社会稳定的事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责任单位:保卫处、教育管理发展办)

7.加强学院文化环境建设。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海师党字[2018]42号)要求,打造“一院一品”文化,发挥院墙文化育人功能。(责任单位:各学院)

五、建设步骤

校园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要经历一个初步启动、逐步完善、定型和深化的过程。学校计划用三年时间,分步建设,逐步深化。

(一)启动阶段(2019.04—2019.05)

1.编制校园文化建设方案(成立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主要工作措施、进行责任分工)。

2.发布文件 ,组织培训学习文件。

3.全校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进行对标制订具体工作计划。

4.初步实施。

(二)建设与实施阶段(2019.06—2019.12)

1.按照本建设方案要求,扎实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各项任务,争取取得阶段性成效。

2.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和小结。

3.针对情况变化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优化本建设方案。

(三)全面提高与验收阶段(2020.01—2021.12)

1.争取本方案各项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校园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2.有关单位、各学院对所承担的建设任务进行全面自查,形成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3.学校对各牵头单位负责的校园文化建设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提出综合考评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校园文化建设由学校社会文明大行动暨全国高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党委对全校文化建设负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党委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业务领域和所联系学院的相应文化建设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牵头责任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重要领导责任,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是学院文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加强投入,优化保障服务。学校财务处要及时解决校园文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校园文化建设的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检查督办,强化目标管理。校党委把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学校社会文明大行动暨全国高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本方案责任目标和分工对牵头单位进行督查督办、进行阶段性考核,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制定对二级单位测评的细则并组织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各类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校党委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文化建设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四)做好部门计划,及时总结。各单位在本方案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工将工作具体化、项目化,明确完成期

限,责任到人,形成具体工作计划。并在本文件发布之后10天内将计划报送到校党委宣传部,每逢双月22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图片证明材料送到第一行政楼503室,电子版发送至hsxcb@qq.com,联系电话66513904。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