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针对各乡镇纪委查处案件不力的情况,推行“五到位、五提高”指导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全县10个乡镇每个乡镇都查处了1件以上案件,加强了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思想教育到位,提高办案意识。首先对乡镇纪委班子进行思想教育,使乡镇纪委干部认识到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在乡镇领导干部中形
成了“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不称职”的共识,便“不想查”为“积极主动地去查”。
二是人员配备到位,提高办案效率。为了提高办案效率,10个乡镇实行“1134”的办案工作机制,即1位党委副书记分管办案工作、1名副书记专抓办案工作,3个委员专司办案工作,4个部门(财政所、综治办、法院、党政办)协助办案工作。在办案经费、车辆调配等方面给予保障。
三是方法措施到位,提高办案质量。为了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县纪委监察局对违纪案件查办实行“乡办县审”,收到了良好效果,具体做法是,乡镇纪委立案调查的违纪案件在调查终结后,由乡镇纪委移送县纪委,县纪委审理室对案件进行审查,经县纪委案件审理小组研究,下发批复。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是乡镇办案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四是业务培训到位,提高办案水平。对乡镇纪委干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培训,经常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案,在实际工作中一起分析查办案件工作形势,交流办案方法,总结经验教训。
五是协调督促到位,提高办案速度。推行乡镇纪委委员由各乡镇主要部门(财政所、综治办、法院、党政办)负责人来担任的办法,给乡镇纪委协调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还在乡镇纪委推行联合审理小组,协同审理和办案。县纪委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和乡镇重大案件线索备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跟踪办案,县纪委转到乡镇办理的信访案件,按规定时限由县纪委监察室人员督办落实。从而提高了办案的速度。
第二篇:加强乡镇纪委办案工作
加强乡镇纪委办案工作
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要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就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乡镇纪委办案工作。
一是抓目标管理,强化执纪办案意识。要实行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绩效考评制,对先进单位予以奖励;对完不成办案目标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办案不力、上级交办案件不能及时查结的,且连续两绩效考评为倒数第一的,要予以调整。
二是抓素质,强化培训。县纪委、监察局每年都要举办培训班,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查办案件知识、办案技巧,并安排新手跟班办案,以老带新,以提高整体办案水平。
三是抓督导,加大基层纪委压力。坚持每半月督办一次上级交办案件查处情况,对超期的,督促限期结案;每月对“白点”单位督办一次:每季对查办案件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召开一次案件调度会,对有案不查的提出批评,对确无案件线索的,帮助挖掘线索,寻找案源,对重点单位还采取电话或面对面谈话方式重点督导。
四是抓质量,加强案件协审。在健全基层审理组织的同时,县纪委审理室及时介入基层疑难案件的查办过程,切实解决乡镇办案难、定性难、处理难和处理不到位等问题,提高了基层办案的质量。
第三篇:石棉县纪委监察局安全办案主要做法
石棉县纪委监察局安全办案主要做法
委局领导高度重视办案安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安全办案相关规定,积极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优化办案手段,确保办案安全。全年共初核案件13件,转立案2件2人,查办案件9件9人,其中采用“两规”措施1件1人,截至目前,未出现一例安全事故。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得力。
按照上级相关安全办案文件要求,及时成立石棉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分管纪检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纪检室、信访室、审理室、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领导。
同时,建立办案安全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系统梳理安全办案注意事项,做到有规可依,责权分明,促进案件查办工作的安全、规范、文明开展。规定案件主办人是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办案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既要负责办案,又要负责安全。对办案人员违法违纪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对未造成后果,但工作失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也要追究相应责任,以防患于未然。制定完善《石棉县“两规”、“两指”办案纪律》、《涉案物品管理办法》、《办案安全责任书》等制度。
二、强化教育,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办案人才库、陪护人员库,并对相关人员实行长期动态化管理,加强日常培训指导,增强安全规范办案能力。办案前,组织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后勤人员召开安全工作
专题培训会明确责任。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使办案人员深刻认识办案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深刻认识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在案件办理中加强经常性督促教育,不定期检查安全办案规定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办案人员安全防范思想防线。办案后,及时总结办案安全工作存在的不足,加强整改落实。通过前期培训、过程监督、案后总结,促使每名办案不断提高安全规范意识。对直接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实行工作表现抄告制。在“两规”措施结束后,将陪护人员的工作表现考评意见送达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年终考核和提拔使用参考,严格奖惩,以此确保办案安全。
在查办某乡党委书记违纪案中,首次实行异地“两规”,分管领导与陪护人员不熟,为加强责任心,确保安全办案,创新工作方式,在陪护组中推选出大、小组长负责日常安全事务,并成立临时党小组,积极发挥党员严守纪律、履职尽责的先锋模范作用,起到良好效果。
三、强化预案管理,转变防范观念。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对照上级关于办案安全的相关规范化要求,深入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办案安全措施和安全预案,严格执行上级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雅安市纪检机关“两规”安全日报告制度》等规定。重点抓好陪护人员管理,谈话场所安全防护建设等工作,认真做好谈话对象的安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情绪稳定工作。
切实做好“三个延伸”。一是将办案安全工作由被询问对象安全延伸到办案人员自身安全和证据安全,即在防范案
件当事人自杀、伤残、逃跑等事故发生的同时,也要防范办案人员被案件当事人侵害,防止证据被案件当事人人为毁损和灭失。二是将办案安全工作由案件检查室延伸到其他科室,确保各个环节的办案安全。三是将办案安全工作由案中防范延伸到案前预防,实行办案安全工作预案审批制度,与办案计划、办案日志等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依托信息化建设,在全市率先建成规范、安全的谈话室2间,并安装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终端设备,加强硬软件建设;选派医生同驻办案点确保“两规”对象和办案人员身体和饮食安全。从而形成以“物防”为基础、“人防”为关键、“技防”为保证的“全天候、近距离、全方位”的安全保障机制。
第四篇: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XX乡把查案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环节,从强化办案职能入手,健全办案工作机制,加大查案力度,2005年共查办违法违纪案件5起5人,其他处理17人,营造了良好氛围,教育了广大干群,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稳步发展。
一、明确责任,完善领导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办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着力健全完善三项制度,狠抓责任落实。
(一)完善办案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是本乡党风廉政建设和查处违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联络员为直接责任人。并把查案工作列入年终对各村考核的重要一项,经常召开个别无案村支部书记、纪委联络员座谈会,帮助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寻找对策,使其真正树立不查案就是失职、查不好案就是渎职的思想,真正形成不查案对人民群众就没有说服力,纪检监察机关就没有生机和活力的共识。
(二)建立有案不报追究制。明确规定对各村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线索隐瞒不报,致使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所在村村支书和纪委联络员的责任。这项制度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各村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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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乡纪委成员分包村查案工作责任制。乡纪委3名成员每人分包9—10个村,负责所包村案件工作的初查、立案、调查取证和结案处理等全程服务;年终考评时,将各村查案工作和纪检员的年终实绩考评挂钩,完不成任务的村,纪检员将取消评先资格,从而大大增强了纪委办案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出现了纪委成员积极找案源、主动查案件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乡纪委办案工作。
二、夯实基础,完善保障机制
实践中,我们感到,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是做好查案工作的基础。我们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从三个方面完善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抓人员配备。在加强办案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把文化水平高、责任心强且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乡纪委。结合党委换届,配备纪检干部3名,平均年龄31.5岁,均是大专毕业生。
(二)抓素质提高。为提高纪委人员的业务素质,定期对查案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案例剖析、办案方法、文字材料书写等培训,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定期进行调研,编印了《纪检监察法规手册》和案卷模式,发放到每个纪检干部手中,提高办案能力。
(三)抓环境改善。坚持正确的干部导向,把查办案件作为评价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查案一线的同志,生活上关心、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在查案中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绩效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予以保护和重用。
三、落实制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一)落实违纪线索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制度。对各种监督力量进一步整合,每月6日召开纪委会和财务、审计、公安、信访、林业、土地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席会,通报情况,互通信息,整合案件线索资源,延伸办案空间。
(二)落实联络员例会制。各村纪检联络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本村情况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防止案件线索遗漏,瞒案不报情况的发生。
(三)落实纪委人员“联点包片”制度,纪委成员定期深入多种经营、工程建筑、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等重点部位和掌管人、财、物的重要岗位,通过执法监察、专项检查、财务审计等途径,多渠道发现线索。对于重要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主动出击,及时取证,努力提高成案率。
(四)在乡政府门口设立举报投诉箱,专人负责、定时开启;建立专门来信来访来话登记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登记,及时汇报,限期反馈;依托各党支部,在广大党员中建立反腐倡廉的信息反馈渠道。2006年3月,乡党委政府接到山湾村村民关于山湾村原村委主任孟爱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群众摊派土地延包证工本费每本3元的举报后,乡纪委立马成立专案调查小组,全方位对孟爱民展开调查,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取证,证实孟爱民确实将15户45元据为己有,经乡党委教育后全数退还群众,孟爱民虽然贪污款数不多,但违背了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多次强调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受到了应有的处分,营造新农村建设良好氛围。
(五)主动下访排查线索,纪委成员每月至少入村一次了解情况,防止案件线索遗漏,瞒案不报情况的发生。在掌握线索的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根据情况的轻重,实行分类处理,一般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进行诫免谈话;问题严重的,进行严肃查处,做到不使一条线索遗漏,不让一项处理落空。
四、查教结合,深化办案效果
我们坚持查教结合原则,继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化办案效果。
(一)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根据身份、受处分轻重分级回访。公职党员、村干部,有纪委成员会同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包村部门负责人进行回访;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党员,由乡领导会同纪委成员重点回访,及时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其彻底放下包袱,积极改正错误。
(二)落实典型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净化党员干部队伍。对于某个比较典型的经济案件,我们将由审理组审理转为公开审理,全年公开审理不少于2期,在审理过程中,将邀请村干部、机关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旁听,纪委调查人员陈述案情,提供证据,违纪当事人可当场答辩,党委领导根据事实公开审理,现场宣布处理结果。有效提高了查办案件的影响力。
近年来,我们狠抓纪委办案工作,努力提高办案水平,在群众中树立起敢于办案、善于办案、秉公执纪的形象,成为乡党委政府的左膀右臂,从而增强了群众对纪委的信任,使大量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促进了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虽然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兄弟乡镇相比,与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虚心学习和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把我乡的纪委办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维护全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第五篇:关于县区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办案
关于县区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