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成员单位:

《2020年上海市与大连市对口合作重点工作计划》已经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及大连市与上海市对口合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连市与上海市对口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2020年上海市与大连市对口合作重点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东北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上海市与大连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18〕436号)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实现沪连对口合作主要任务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两地对口合作工作机制

(一)决策层面:密切两地高层互联机制

适时召开“上海·大连对口合作座谈会暨第四次联席会议”,商谈两地高层年度互访、深化合作思路、共建合作产业园区、国资国企合作等对口合作重大事项。年内,两地主要领导开展互访交流,深入推进对口合作重大攻坚事项和两市结对各区(市、县)合作任务,持续高位推进两地对口合作工作。

(责任单位: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协调层面:建立健全计划评估机制

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纳入两地合作部门重要日程推进实施,并定期以信息反馈、推动,激发双方职能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开展对口合作工作的积极性,推进对口合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责任单位: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大连市发展改革委)

(三)执行层面:完善职能部门交流长效机制

在既有合作基础上,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调整,上海组织相关单位业务骨干赴大连开展实地考察,着力推进两市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改革、营商环境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审计监督等领域主管部门,以及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开展务实合作对接,进一步构建高效常态的合作机制,推进对口合作纵深发展。

(责任单位: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各相关单位;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单位)

二、扩大先进经验学习借鉴合作

(四)推动高质量发展理念共享

就两地编制“十四五”规划及专项规划、谋划产业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国内区域经济联动发展等方面的发展理念共享,积极推进东北全面振兴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对接。共同举办“第四届沪连对口合作高端论坛”,围绕“携手共进,打造开放合作新前沿”主题分享相关经验。

(责任单位: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统计局;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经合办)

(五)对标上海国际经济中心建设开展合作

1.借鉴运用上海在世界银行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方面的改革举措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合作共建机制,运用上海在开办企业、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等大连较薄弱指标的改革成果,以及法治保障“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浦东新区“一业一证”改革、“多证合一” “先照后证” “证照分离” “立法先行”等具体做法,明确大连与上海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各项差距并形成工作台账,推动大连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效,在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评价中各项指标值显著提升,在东北地区排名实现首位。

(责任单位: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浦东新区区委审改办、浦东新区司法局、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大连市营商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对标上海市帮助企业获得信贷资金便利化,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完善信贷服务和管理体系工作、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有效结合降低企业实际运营成本等扶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出台相应保障措施政策,加快政策“大连化”应用。

(责任单位: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市税务局、大连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

(六)对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开展合作

加强两地运输企业合作,共建物流网络,搭建长三角和辽宁沿海城市间物流通道。引导两地港航企业拓展和优化航线。共同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合作交流与功能建设,进一步完善两地机场的航线网络布局,打造“沪连快线”,加密和拓展大连至上海航线,深化与东方航空、春秋航空的合作。

(责任单位:上海市交通委、上海机场集团;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大连机场集团)

(七)对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开展合作

研究深化两市共享统计数据、商务信息,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推动两地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加强远程异地评标并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远程异地评标常态机制。借鉴运用上海招标代理管理方面的先进做法,促进大连招标代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加强两地口岸互动,共同提升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推进两地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协作。

(责任单位: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口岸办、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大连市营商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

(八)对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开展合作

1.深化两地金融工作部门、上海总部金融机构合作交流,开展专题金融招商活动。鼓励引导上海地区各类投资者、投资机构、专家资源参与大连期货市场。推进大连市政府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等驻沪法人金融机构的合作协议落地。鼓励推动驻沪金融机构总部、上海地区期货经营机构等在大连设立分支,推进交银康联人寿大连分公司在连落户开业、中银国际期货在连设立分公司。

(责任单位: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大连市金融发展局)

2.加强资本市场业务交流,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长效培训沟通机制,大连组织金融工作部门、拟上市企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合作共同开展科创板上市、债券融资等资本市场融资业务培训,邀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家走访调研拟上市企业等,对大连企业进行上市工作及资本市场政策、业务指导。与上海票据交易所开展合作,深化大连票据业务应用,鼓励在连金融机构利用上海市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并创新金融市场业务。

(责任单位: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大连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

3.支持大商所在上海开展期货业务交流合作,支持大商所组织会员单位在上海开展期货行业培训、讲座、论坛、报告会等,为大连期货市场发展赋能。推进大商所上海总部在沪颁证赋码,协调解决大商所上海总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在沪办理的难题。

(责任单位: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大商所)

(九)深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合作

1.借鉴运用上海“一网通办”改革进程和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以及公共数据管理方面的具体举措,推动大连市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保障措施。引入上海成熟经验做法,合作研究制定大连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大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升级建设思路以及初步方案。

(责任单位:上海市大数据中心、各有关单位;大连市营商局、市委改革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中心)

2.相互借鉴在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基层社会治理标准体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创新思维理念完善工作体系。深化创建法治政府领域的对口合作,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110警情社会联动”“城市管理执法”建设。

(责任单位:上海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大连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

3.梳理两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差异,加快推进大连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规范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与接入。复制运用上海城市容貌管理、绿化亮化美化、市容秩序治理、城市运维标准、提升作业服务水平、以及执法监督、考核评价等方面经验成果,全面加强大连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大连城市管理精细化、制度化、智慧化水平。

(责任单位: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4.鼓励引导两地高校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互动交流,深入推进两地优质职业学校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探索大连大学与上海市属高校就管理体制、学科设置、合作办学、共建大学科技园和创新创业平台等方面开展交流对接。推动两地结对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围绕基础教育领域师资和校长队伍培训合作,提升学校综合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巩固马拉松等合作赛事成果,共同培育发展沪连品牌赛事。

(责任单位:上海市教委、市体育局;大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大连大学、其他在连高校)

5.深化医学学术交流和重点学科协作,搭建两地医学学术交流平台,推进医疗机构派员互相参加学术会议、活动,巩固已有医学重点学科合作成果。深化两地医疗机构合作,推进在肿瘤、眼科和儿科等学科建立跨区域专科联盟,促进医学人才培养、优先安排进修与业务合作和远程医疗协作等。强化沪连两地基层卫生领域务实合作,借鉴上海经验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进大连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借鉴运用上海先进的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等经验做法,改进大连工作流程和方式,缩短办理时限,提供优质服务。借鉴上海优质殡葬机构做法,推动大连市殡葬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构建管理平台。

(责任单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

6.围绕新闻发布、政府双微建设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保障、园区改革等工作,组织工作团队赴上海开展专题学习调研,并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合作推动军人事务领域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探索军休干部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上海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退役军人局;大连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退役军人局)

三、深化产业务实合作

(十)提升品牌展会带动产业合作效能

充分发挥双方会展资源优势,进一步深化互邀参加重要经贸会展机制,搭建信息共享交流长效平台。继续全力推进2020大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暨大连国际工业博览会品牌提质,重点推进在大连举办的2020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等国家级展会合作;大连组织企业参加在上海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第八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第30届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第22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洽谈展销会等有影响力展会,力求促进相关行业深化合作。

(责任单位: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市贸促会)

(十一)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深入合作

学习借鉴上海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平台建设经验举措,筹建大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上海积极支持鼓励企业在市场化条件下参与大连国资国企改革,继续深化沪连国企在产品供销、技术研发等方面合作。

(责任单位:上海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大连市国资委)

(十二)加快落地一批标志性跨区域合作项目

1.加大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力度,梳理2017年以来沪连经贸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情况,及时召开沪连合作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务实研究项目落地解决途径,定期向两市对口合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实现落地项目数量与实质投资额双增长。

(责任单位: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各有关单位;大连市政府经合办、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2. 充分发挥大连相关招商部门作用,务实组织开展面向上海(长三角)地区的招商引资活动,质量较去年实现提高。结合上海日资企业集中的实际特点,重点开展面向日韩的外商内招活动。充分发挥两地市区级工商联、异地商会、行业协会、外省驻沪驻连联络机构以及大型国企、民企的作用,引导两地产业对接合作。组织两地民族领域生产企业对接洽谈会,推动民族乡镇旅游及高端水果、特色蔬菜营销合作。鼓励引导两地青联委员和青年企业家开展交流互访,吸引上海青年企业家在大连投资。

(责任单位: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民族宗教局、市工商联、团市委;大连市政府经合办、市商务局、市民宗局、市工商联、团市委)

(十三)推动重点领域产业合作

1.新兴产业合作。围绕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生物医药等领域,继续深化两地企业开展技术、人才、市场、产能等交流合作。促进沪连民营企业产业合作,鼓励大连企业与上海相关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合作。支持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提升大连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和设备研制水平。加强沪连生命健康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人才培养方面合作,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为依托,鼓励大连医院相关疾病领域与上海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合作。

(责任单位: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科创办;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

2.农业农村合作。深化优势特色农产品市场开发,进一步扩大大连名优特色农产品上海市场份额及影响力。加强与上海市农科院等科研部门农业技术合作应用,推动产业政策创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围绕都市现代农业、农村综合改革、渔港监督管理等领域开展农业发展研讨,邀请上海农业专家赴大连开展业务培训、座谈等活动。组织宣传推介大连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鼓励引导上海市民赴大连参加“大樱桃节”等农业节庆活动观光体验。鼓励引导上海企业在大连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合作。

(责任单位: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

3.文化旅游合作。合作提升大连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深化与上海创图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为公众展现数字化平台带来的便利和精准提供优质服务。

(责任单位:上海市文化旅游局;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促进创新创业合作

(十四)深化沪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合作

继续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大连分中心建设。建设以大连为中心覆盖东北三省的科创板企业上市服务通道,建设科创板项目培训库。跟踪落实2017年以来科技交流活动精准对接项目,发挥上海战略合作单位作用,深化科技交流合作,促进两地资源合作对接。

(责任单位:上海市科委、市科创办;大连市科技局)

(十五)推进“双创”和“引智”合作

加大推动沪连创业工作全方位交流与合作力度,邀请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共同组织开展“上海创业导师大连行”活动。组织大连高校和企业参加2020年SODA大数据大赛,引进上海SODA加速器落户大连,吸引孵化优质大数据成长企业,加大获奖项目商业推广力度。推进与上海大数据联盟联合举办第二届数据智能沪连互通大数据高端论坛,承接上海市和辽宁省社科联共同举办的“东北振兴与东北亚区域合作学术论坛”。在上海举办大数据项目路演和资本对接会,通过上海大数据联盟和上海市北高新邀请一线投资机构、产业资本对接大连优质大数据项目;推进大连市造船工程学会与上海市船舶与海洋工程学会合作,联合举办学术论坛,促进学术交流,建立沪连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成果共享机制,推进大连科协与上海交通大学船舶学院建立战略合作;推进大连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会与上海沿江企业合作发展中心合作,举办大连发展高层专家研讨会。甘井子区新能源协会与上海市新能源协会对接交流,推动大连新能源行业发展。推进大连高新区智能制造和机器人产业协会与长江流域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联盟开展深入合作。借鉴上海市在外国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方面的先进政策、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促进大连提升外国人才管理服务质量,营造良好引才用才环境。

(责任单位:上海市科委、市科创办、市科协、市社科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大连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五、推动重点平台务实合作

(十六)全力推进合作共建产业园区落地

合作共建“沪连对口合作产业园”,探索上海审批制度、土地政策、创新型产业用地(M0)等在沪连对口合作园区落地实施,共建园区可采取“带土移植”等方式,使审批、管理和政策实现上海化。探索建立跨地区税收分享机制。鼓励上海企业参与中英(大连)先进制造产业示范园、中日(大连)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两地各部门按职能指导重点领域合作,并研究提出双方政策需求,制定相关政策,共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营商环境,为对口合作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开辟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上海市合作交流办公室、各园区;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营商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十七)深化国家级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合作

对标上海自贸区和临港新片区建设,建立两地自贸区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推动自贸试验区间资源、平台和信息共享。支持大连组织骨干力量定期赴上海自贸区、自创区、临港新片区、特殊综保区跟班学习或作业。积极引入上海自贸区优势产业、改革经验以及国际合作平台资源,将大连片区打造成为东北地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合作的桥头堡。对标上海自创区、浦东新区“一区多园”、“双自联动”等先进经验,在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重大载体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

(责任单位: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浦东新区政府、各园区;大连市商务局、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金普新区管委会)

(十八)加强重点园区间合作

发挥大连市环境、土地、人力资源等资源要素优势和上海企业技术优势,务实推进双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产业园区间对接合作,促进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加强在园区规划、政策措施等领域的共享与合作。鼓励并支持大连高新园区与上海张江高新区两地园区探索“飞地楼宇”发展模式;推动上海化学工业区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提供园区管理、技术支持、推进招商等支持,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共同推动合作项目落地;鼓励浦东软件园和大连软件园继续加大战略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在产业空间共享、企业服务共担、平台资源共用、链条对接互补、园区品牌输出等方面实现全面合作。研究大连自贸区或保税区、长兴岛、花园口等特殊功能区作为飞地共建,由上海主要负责开发建设管理的可能性。

(责任单位: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园区;大连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六、加强结对地区务实合作

(十九)深化并创新结对地区工作机制

两地结对地区按照各自结对合作协议,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合作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任务,交流经验办法。围绕体制机制创新、产业对接互补、创业创新合作和平台载体共建四个方面,编制年度对口合作工作计划,做好重点项目事项的推进、沟通和协调工作。大连结对地区学习借鉴上海对口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先进经验,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两地选派优秀干部,按照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作风互鉴的要求,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上海市各有关区;大连市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二十)促进产业对接互补

组织推动结对地区开展各具特色的招商推介会、项目洽谈会、产业对接会等,深化两地优势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效对接,推进产用结合、产需对接和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充分发挥上海创新优势与大连制造能力相结合,建立上海创新—大连制造合作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寻求在传统制造产业、新兴产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文旅健康产业方面的有效对接。支持两地区(市)县组织有关企业互相参加展会、博览会和推介会等活动,支持大连大樱桃、海参等特色农产品进入上海市场流通。

(责任单位:上海市各有关区;大连市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七、优化干部人才交流培训

(二十一)开展多层次干部挂职交流

围绕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领域,加强两地干部的互相学习和沟通交流,进一步增强干部挂职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上海市委组织部;大连市委组织部)

(二十二)开展多形式干部人才培训

1.大连根据工作需要,选派承担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任务的工作部门、区市县(先导区)领导干部赴上海市开展专题学习调研;上海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基层党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等举办专题培训班,两地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交流。

(责任单位:上海市委组织部,各有关区;大连市委组织部,各区市县、先导区)

2.推进两地干部在线培训的合作共享,引进上海高端优势在线课程资源。邀请上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利用“一校两院大讲堂”开展专题讲座。深入实施教师队伍培训,大连组织教学名师赴上海研修;选派幼儿园园长赴上海学习;聘请上海专家培训大连高校思政课教师及辅导员。依托大连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等载体,邀请上海专家学者授课培训。邀请上海民族宗教局相关专家赴大连授课培训。举办大连市市场监管系统业务骨干及优秀青年干部培训班。扩大卫生健康系统干部人才交流培训,分批到上海进行培养锻炼和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干部人才互派交流培训活动。

(责任单位:上海市委党校、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执法局;大连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族和宗教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

(二十三)开展多维度人力资源共享

鼓励引导支持两地社会力量开展人才项目合作,支持重点地区和相关社会机构,与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开展实质性深度合作,推动大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强化专家管理和共享,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充分共享两地专家资源。继续推进大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建设,促进沪连两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连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落实措施保障

(二十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国家支持大连地区的各类中央预算内投资、沿海经济带中央财力性补助以及大连市相关产业发展支持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沪连合作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已经与上海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合作的给予优先支持。支持大连市用人单位采取项目合作、技术指导等方式柔性引进上海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高层次人才资助。

(责任单位: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五)加强宣传动员

紧紧围绕沪连对口合作的进展和成效,精心策划推出专题报道。继续开展大连城市形象主题推广活动,利用上海宣传资源,集中开展城市互动宣传,进一步扩大大连在长三角的辐射力与影响力。

(责任单位:上海市委宣传部;大连市委宣传部)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