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精神,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大力推进质量兴牧、绿色兴牧,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2023年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2023年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标准化

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桂农厅发〔2022〕91号)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区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标准化水平,加快构建现代生态养殖体系,决定创建一批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以下简称示范场)。为确保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生猪、奶牛(奶水牛)、肉牛、肉羊、蛋鸡和肉鸡规模养殖场为主,开展示范场创建活动。2023年创建示范场100个左右,各市分配指标见附件1。各市推荐养殖场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分配指标的20%。

二、创建要求

(一)环境友好。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施先进,设施设备运转正常,能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

(二)生产高效。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高,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设备。选用优质高产畜禽良种,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和畜禽粪污处理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三)产品安全。采取科学的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防疫制度健全,防疫设施先进,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两年内无临床病例和病原学阳性。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有关规定。饲养全程使用生物技术产品,如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要求的酶制剂、微生物。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四)管理先进。考核制度健全,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健全,有准确且完善的生产记录档案。配备专业化技术人员,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实现精细化管理。

三、重点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启动创建(3月)。印发《2023年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二)宣传动员(4月)。市级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本区域的示范创建工作,按照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创建指标,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表;县级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养殖场的积极性,营造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培训指导(5—6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全区各市、县(市、区)负责创建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创建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各市、县(市、区)要结合示范创建工作需要,建立技术专家组,实行专家与创建单位“一对一”技术指导,指导各创建单位根据标准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生产设施,规范生产行为。

(四)考核验收(7—9月)。采取自治区、市、县三级验收认定办法。

1.县级初验(7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本辖区年度创建指标任务,组织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申报创建,经申报材料初审及现场检查合格后,将申报创建养殖场推荐名单报送市级农业农村局。

2.市级现场考核验收(8月)。市级农业农村局按照《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评分表》(附件2),组织专家对本辖区申报创建示范场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并于8月3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4)、评分表(附件2)、申请书(附件3)纸质材料1份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与饲料处,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和申请书及所附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XSLB2800023@163.com。

3.自治区审查确定(9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各市申报养殖场进行材料审查,根据材料审查结果现场抽查部分养殖场,在此基础上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确定示范场建议名单。10月底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按程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发布示范场创建名单,并颁发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牌匾。2024年度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将在上年度自治区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中遴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成立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加强领导和工作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梁纪豪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罗  军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与饲料处处长

成  员:黄明光、吴柱月、王国利、黄树丛、许政。

(二)加强指导培训。自治区成立示范创建技术专家组,负责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技术指导、服务与培训,推广成熟、先进的畜禽养殖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专家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明光  自治区畜牧站站长、正高级畜牧师

副组长:吴柱月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畜牧研究院院长、推广研究员

王国利   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站长、推广研究员

许  政  自治区畜牧站副站长、正高级畜牧师

组  员:唐善生  自治区畜牧站推广研究员

邓  锦  自治区畜牧站正高级畜牧师

苏家联  自治区畜牧站正高级畜牧师

朱贤龙  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高级兽医师

农  恒  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高级兽医师

郑  威  自治区水牛研究所高级畜牧师

刘瑞鑫  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高级畜牧师

卢丽枝  自治区畜牧站畜牧师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示范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示范场奖惩考核机制,建立示范场监督检查档案记录。县级农业农村局要了解示范场生产经营情况,指导示范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积极为周边养殖场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四)加强政策支持。自治区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向示范场倾斜。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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