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零点起,为期四个月的禁钓期结束,喜欢休闲垂钓的市民朋友可以钓鱼了。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市民钓鱼从水域范围、钓具钓法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具体有哪些要求?6月30日,记者采访了市农业农村委渔业处相关负责人。

可以钓鱼并不等于随意垂钓

我市明文规定,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禁止休闲垂钓,目的是为长江上游鱼类的自然繁殖留足时间。禁钓期结束后,市民才能在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之外的江河里休闲垂钓。

“可以钓鱼并不等于随意垂钓。”市农业农村委渔业处负责人说,今年1月1日,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启动了十年全面禁捕,因此这些重点水域仍然不能钓鱼,为的便是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水生生物保护区更是常年禁捕。”该负责人解释说,水生生物保护区包括自然保护区和种质资源保护区两类。在重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江—长溪河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酉阳三黛沟大鲵县级自然保护区、合川大口鲶县级自然保护区(嘉陵江合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九盘河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都属于水生生物保护区。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垂钓前最好是先向当地的农业、等主管部门询问具体的禁钓范围。

原则上一人一竿,禁止生产性垂钓

除了明确禁捕范围外,垂钓的工具和休闲垂钓的方法也有规定。比如串钩、爆炸钩、锚鱼等方式都严禁使用,同时休闲垂钓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

与往年不同,今年或将对垂钓的重量有所限制,以防止市民以休闲垂钓之名进行生产性违法垂钓活动。

“希望广大垂钓爱好者遵守国家和市里面的有关规定,文明、科学、规范、生态、安全垂钓。同时,我们也将加大禁钓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该负责人说。

将出台《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

记者还了解到,在对休闲垂钓作出明确规定后,农业农村部门还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通过加强源头巡查和市场销售终端的打击力度,遏制非法垂钓行为。

同时,该负责人也建议市民要提高对鱼类的辨识能力,共同保护好本土水生资源。如钓到国家或市级的保护鱼类和怀卵的鱼时,应立即放生;钓到非长江水域原生的外来物种,像清道夫、巴西龟、罗非鱼等,就不能再放回长江。

针对休闲垂钓,目前我市起草完成了《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将在进一步完善后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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