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保障居民合法权益,5月22日,市住建局印发《全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围绕“物业服务、停车管理、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公共收益、物业交接”六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整治行动自5月24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

据悉,本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在自查自纠阶段,市住建局全面启动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围绕六项突出问题,组织物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一小区一策,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通过集中攻坚,彻底自查整改,7月31日前,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检查督导阶段,市住建局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根据方案要求,8月31日前按照不少于40%的比例对辖区内住宅小区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主动与当地“12345”热线建立定期信息沟通、通报机制,及时化解投诉集中问题,每个县市区上报5个典型案例。9月30日前,市住建局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采取重点督查和“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投诉问题较多的物业企业和小区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巩固提升阶段,市住建局全面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物业投诉率高、整治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对不良物业企业计入信用档案,进行信用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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