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规范基层服务运行管理,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根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23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对照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统一基层机构基本建设标准、明确服务能力提升目标。今年,已达推荐标准的县中西医 结合医院,九龙口、庆丰、芦沟、高作中心卫生院,建阳、恒济、 冈西镇卫生院,近湖卫生院、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家单 位要驰而不息补短板,强弱项。颜单、沿河镇卫生院等2家单位要对标对表,尽早启动实施,确保达到推荐标准,其余单位确保今年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对照推荐标准,谋划来年达标建设。全县符合国家基本标准及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分别不低于100%、70%。

二、 活动范围

各镇(中心)卫生院、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 建设标准

(一)镇(中心)卫生院。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年版)》所明确的88条基本条款和12条推荐条款开展建设。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年版)》所明确的80条基本条款和10条推荐条款开展建设。

四、工作步骤及安排

(一)活动启动阶段(2023年5月20日前)。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由委基层卫生科牵头,医政科、组织人事科、财审科、疾监科、妇幼科、信息中心、安监科、行风办等科室协同配合,统筹协调全县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推进。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6月底前)。委组织召开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进会议,邀请省、市专家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各单位吃透新标准,执行新规范。各单位要对照创建要求,结合2022 年“优质服务基层行”信息管理系统上专家给出的评审意见,拿出过硬有效措施,迅速开展自查整改,完善资料台账。

(三)指导改进阶段(2023年7月31日前)。 委组织县级专家分条线进行培训,工作专班加强对活动的技术指导与支持,对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初评审核,分专业领域提出改进意见,指导基层机构整改提升。

(四)信息填报阶段(2023年8月15日前)。8月15日前,各单位登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信息系统(登录 , 进入“优质服务基层行”申报栏目),填报年度完整信息,规范上传佐证材料。

(五)审核上报阶段(2023年8月20日前)。 8月20日前,委基层卫生科牵头组织县级专业人员队伍,对各单位的申报信息开展审核和校正。对于通过审核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单位,上报市卫健委基层处申请复核。

(六)持续改进阶段(2023年9月-)。各单位通过国家和省、市信息系统反馈情况,全面查找能力提升薄弱环节及问题症结,对没有达到预期档次的指标,分类梳理列出重点建设任务清单建立专项台账,挂牌推进,对账销号,限期完成。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委成立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专班(具体名单见附件),基层卫生科负责优质服务基层行的统筹谋划、技术指导、抽查复核等工作,委相关职能科室牵头做好本条线督查、指导工作。2023年度“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纳入各单位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落实各创建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牵头负责人、责任科室、资料员, 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请各单位于5月12日前报送本单位牵头分管领导和资料员名单至委基层卫生科。

(二)严格评价标准,确保工作质量。专班成员要严格按照评价标准与指南,指导各单位做好材料准备、网络自评、跟踪整改等工作。专班成员所在单位要克服困难,统筹安排工作,确保专业人员有足够时间参加基层行活动的组织培训、技术指导、在线资料审核和基层机构现场复核等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研读标准 和指南,梳理任务清单,在县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结合上年度省市专家评审意见、细化标准,压茬推进,按期完成任务目标。

(三)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宣传培训。各单位在开展基层行 活动期间,要注重收集在提高服务能力、优化诊疗流程、改进服务质量、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等,做好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委基层卫生科。达推荐标准单位要对照省社区医院建设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改,创造条件,积极主动申报创建社区医院。委基层卫生科将适时在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对工作较好的单位与个人,将在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评 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而导致评审不过关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将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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