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宿松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
工程实施情况的总结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安排,我县认真组织实施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着力于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五化”综合利用、秸博会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精心谋划、狠抓落实,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现总结报 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机构
制定了《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松政办秘[2019]87号),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县长为组长,我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落实主体责任。
2.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2021年农作物产业化利用实施方案,宿松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宿松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宿松县2021年农作物产业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松农秘[2021]31号)并已报省、市备案。
二、项目管理
3.调度管理
根据省下达我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我县科学布局全覆盖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加快发展以秸秆资源化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45%,完成新建标准化收储点2个,完成秸秆产业化利用量3.7541万吨,以上各项均超额或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对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的调度和管理,狠抓质量和进度,及时召开调度会和工作推进会,每月底前及时报送当月工程进度表和分析报告。
4、技术支持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案》(松秸秆办[2021]4号)。并举办了一期秸秆综合利用业务培训班,对全县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应用推广作了专题培训。同时,下乡指导、培育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做大做强,推进我县产业化利用工作上台阶。
5.信息公示
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设置了专栏,及时更新内容,并于年底前公示了本年度工程实施或秸秆综合利用年度开展情况。
6.自评材料报送
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工程绩效考核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真实、齐全、准确、及时。
三、财务管理
7.资金监管与使用
①制定了《宿松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387号)和《2021年宿松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松农环[2021]4号);
②我县组织开展了项目资金专项绩效评价;
③我县奖补资金支出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
④我县配套资金已纳入本级年度预算;
⑤我县奖补资金按省级以上和市、县级分账核算,分别列支,专款专用;
⑥我县专项资金支出手续完善,支出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或不合规票据报账的现象;
⑦我县奖补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现象。
四、项目产出
8.秸秆综合利用率
2021年我县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122.6771万亩,理论秸秆量59.564万吨,可收集量48.769万吨,综合利用量44.599万吨,综合利用率91.4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省市目标要求,统计表、台账规范完整。
9.秸秆产业化利用补贴量
年初省下达我县2021年秸秆产业化任务为2.5万吨,实际完成产业化补贴量3.7541万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10.标准化收储中心
宿松县2处秸秆标准化收储点(程岭乡、五里乡)建设均已完成,并通过验收,且已投入运行。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00%。
11.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
2020年我县与安庆市中意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生猪养殖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协议,签约金额13000万元。至2021年6月已完成投资13200万元,并投产运营,项目建设进度好于预期。
五、项目效益
1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结合秸秆产业化民生工程的要求,我县拟定了《2021年宿松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发放问卷100份,收回100份,经统计,我县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13.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情况
在县政府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设置秸秆综合利用专栏;每月及时更新内容;在《安徽学习强国》发表宣传报道3篇,分别是《生态养殖让秸秆利用“活”起来》、《发展种养“产业链”壮大绿色经济》和《“废弃”秸秆变身新能源》。
14.未出现负面事件
2021年我县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未发生审计、环保等重大问题事项且未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通报。
15.产业发展成效
结合我县实际,根据秸秆利用产业结构和行业特点,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形成2种比较成熟的典型模式和特色产业。一是安徽沃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种植(秸秆)、养殖(畜禽粪污)--有机肥--种植”循环农业模式,二是安徽中明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红心猕猴桃果园覆盖稻草”秸秆利用模式。2021年我县全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达43家,利用农作物秸秆37541.6吨,其中饲料化利用企业38家,基料化利用主体1家,肥料化利用主体1家,原料利用主体1家,能源化利用主体2家。
16.规模化市场主体发展成效
2021年我县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122.6771万亩,理论秸秆量59.564万吨,可收集量48.769万吨,2021年我县全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43家,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量3.7541万吨,秸秆电厂利用量1.195万吨,合计利用农作物秸秆4.9491万吨,与秸秆可收集量之间的比例是10.14%,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省市目标要求,产业化利用量与秸秆可收集量之间比例超过全省的平均水平。
附件2
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绩效
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和说明
评分标准
投入
(6分)
组织领导
(6分)
1.成立机构
是否成立了秸秆产业化利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了《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松政办秘[2019]87号),得3分。
2.编制实施方案
是否编制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年度实施方案并报省备案。
印发了《宿松县2021年农作物产业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松农秘[2021]31号)并报省、市备案,得3分。
过程
(24分)
项目管理(9分)
3.调度管理
每月是否及时开展调度,于月底前及时报送当月工程进度表和分析报告。
每月报送工程进度表和分析报告,且信息属实、及时,不存在错报、漏报,无错报、漏报、迟报情况,得3分。
4.技术支持
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指导或培训。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案》(松秸秆办[2021]4号),得1分;召开了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和培训会等,得1分。
5.信息公示
是否于年底前公示本年度工程实施或秸秆综合利用年度开展情况。
在宿松县农业农村局网站设置了专栏,每月及时更新内容,并于年底前公示本年度工程实施或秸秆综合利用年度开展情况,得2分。
6.自评材料报送
是否按要求报送年终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
按要求报送年终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真实、齐全,报送准确、及时,得2分。
财务管理(15分)
7.资金监管与使用
15
①是否按照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奖补细则;
②是否组织开展项目资金专项督查、审计或绩效评价,并就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③资金支出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
④配套资金是否纳入本级年度预算;
⑤资金是否按省级以上和市级分账核算,分别列支,专款专用;
⑥专项资金支出手续是否完善,支出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或不合规票据报账的现象;
⑦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现象。
①制定了《宿松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387号)和《2021年宿松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松农环[2021]4号),得2分;
②组织开展项目资金专项督查、审计或绩效评价,并就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得2分;
③资金支出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得2分;
④配套资金已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得2分;
⑤资金按省级以上和市级分账核算,分别列支,专款专用,得2分;
⑥专项资金支出手续完善,支出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或不合规票据报账的现象,得2分;
⑦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现象,得3分。
产出
(55分)
项目
产出
(55分)
8.秸秆综合利用率
20
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是否达到91%;
2021年我县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122.6771万亩,理论秸秆量59.564万吨,可收集量48.769万吨,综合利用量44.599万吨,综合利用率91.45%,得20分。
9.秸秆产业化利用补贴量
15
秸秆产业化利用补贴量是否达到目标任务要求。
2021年我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补贴量万吨,超过了省定的目标产业化利用2.5万吨,得15分。
10.标准化收储中心
10
标准化收储中心是否达到目标任务要求,完成项目验收。
2处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工程均已完成验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00%,得10分。
11.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
10
2020年秸秆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是否按照签约合同约定进度推进。
2020年我局与安庆市中意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生猪养殖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协议,签约金额13000万元。至2021年6月已完成全部投资,并投产运行,得10分。
效果
(15分)
项目
效益
(15分)
1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对项目政策及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满意度=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人员总数×100%。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100%,得3分。
13.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情况
是否在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门户网站设置秸秆综合利用专栏;是否在市级及以上媒体进行宣传。
在农业农村局网站设置秸秆综合利用专栏,得1分;网页及时更新,得1分;在《安徽学习强国》发表宣传报道3篇,分别是《生态养殖让秸秆利用“活”起来》、《发展种养“产业链”壮大绿色经济》和《“废弃”秸秆变身新能源》,得1分。
14.未出现负面事件
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是否发生审计、环保等重大问题事项。
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未发生审计、环保等重大问题事项且未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通报的,得3分。
15.产业发展成效
是否形成农民增收效果好、企业参与程度高、秸秆产业化利用成效明显的典型模式和特色产业。
形成典型模式和特色产业,秸秆产业化利用成效明显,发展39家规模化、饲料化养殖企业;原料化利用主体2家;基料化利用主体1家;肥料化利用主体1家,累计年利用农作物秸秆3.8余万吨,得3分。
16.规模化市场主体发展成效
秸秆产业化利用实际补贴量和秸秆电厂利用量之和,与秸秆可收集量之间比例。
2021年我县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122.6771万亩,理论秸秆量59.564万吨,可收集量48.769万吨,综合利用量44.599万吨,综合利用率91.45%。产业化利用量万吨,秸秆电厂利用量1.095万吨,与秸秆可收集量之间的比例是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省市目标要求,产业化利用量达到全省的平均水平,得3分。
总分
100
附件3:
宿松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总结
根据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皖庆农[2021]159号)文件要求,我县根据工作实际,结合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工作任务目标,现将总结如下:
一、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2021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新建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2个,完成秸秆产业化利用量2.5万吨以上。
二、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综合利用任务完成情况。
2021年我县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122.6771万亩,理论秸秆量59.564万吨,可收集量48.769万吨,综合利用量44.599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1.45%。新建2处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工程均已建成运行完成验收,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量3.7541万吨,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三、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为保证我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更好的完成,我县成立了分管县长为组长,我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并制定了《宿松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松农秘[2021]31号),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加快标准化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稳步支持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统筹安排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结构,优化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水平,有效促进生态环境、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2.规范资金使用,加大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安徽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皖农财[2020]1204号)和《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农[2021]82号)等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宿松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实施方案》(松农秘[2021]31号)和《宿松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松农环[2021]1号),规范管理和使用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要做好秸秆产业化奖补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并对拟奖补对象、奖补资金分配结果等按要求予以公示,确保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技术支撑,完善标准体系。为了实施好我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宿松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案》(松秸秆办[2021]4号)、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宿松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实施方案》,在夏收、秋收之际,对农机手、畜禽养殖户进行机械使用操作、维修保养、安全知识、秸秆青贮技术及有关技术规范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技能。同时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及农机部门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搞好维修服务,确保农业机械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农业生产。
4.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面广量大,宣传工作尤为重要。我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导向与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各种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重点突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凸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亮点,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经济、生态、环保效益宣传,提高相关企业和广大农户对秸秆综合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帮助农民算好秸秆禁烧的成本账、增收账和生态账,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召开现场会、演示会及培训班,广泛宣传秸秆基料化、秸秆青贮等利用技术,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和利用典型,既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又调动各级市场主体利用秸秆的积极性,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完成预期目标。
5.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县环保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深入田间地头不间断巡查,从严查处露天焚烧现象,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促进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
我县虽然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对秸秆综合利用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和群众对秸秆的潜在价值以及就地焚烧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秸秆用之为宝、弃之为害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习惯于图方便省事,直接在田间焚烧秸秆。有些地方下大力气抓秸秆禁烧,主要精力放在“堵”上,忽视了秸秆综合利用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这条“疏”的渠道。另一方面,由于秸秆体积大、密度小、运距远、收购价格低,导致成本相对较大,秸秆经营、运输者无利可图,积极性不高。二是政策引导扶持力度不够。国家虽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但在税收优惠、技术推广等具体工作中大都难以落实到位,农民和企业直接受益的不多。三是收储运体系尚不健全。我县目前已建成乡镇收储点10个,筹建2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乡镇收储点目前主要还是靠企业自己建立收储体系,进程较慢。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 围绕“五化”多元利用综合提升,推动秸秆利用产业化。一是要着力研究推广养殖业过腹还田。实施秸秆养畜、过腹还田,既节约了饲料粮食,又提高了土壤肥力,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要把秸秆饲养业作为一个重点来研究推广,加快秸秆饲料开发和秸秆养殖示范企业建设。二是着力推动能源化利用。能源化利用是最直接、利用量最大的途径。在医院、学校、大中型企业等热能消费大的领域推广生物质燃料工程,为秸秆利用提供出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村为单元,推广实施以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及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等为主要内容的秸秆清洁能源入农户工程。支持实力雄厚、具备研发生产基础的企业,开展试点示范。三是推动秸秆原料化示范工程。以安徽晨旺林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项目为依托,建立秸秆代木产业示范基地,引进创新秸秆人造板、纤维板原料加工技术,给予重点支持,不断拓展秸秆利用领域,提高利用效益。四是加大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是关键。各级政府应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运作的形式,参与秸秆的收储,增加收储中心建设,并在规划、用地、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方面创造条件,拓宽秸秆的收储半径、加工半径、利用半径。形成“离地出田、进站进园”、“划片收贮、集中转运、规模利用”的秸秆收贮利用体系。
2. 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明确责任。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作为建立新型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来谋划研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的责任主体作用,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抓紧制定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具体政策,狠抓各项措施和规定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二是严格执法。加大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力度,对因焚烧秸秆造成火灾、人员伤害、交通事故的要严肃依法查处。三是加大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的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提高公众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四是加强协调。建立发改、农业农村、财政、生态环保、科经、金融、税收等部门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统筹研究解决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产业化为导向,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共赢的局面。
3.培育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我县将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引进一批秸秆加工、利用企业,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加工转化能力,不断延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稳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