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二届一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省纪委监委加强县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质效“三大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阳光纪检”工作理念,“廉洁攀枝花”“花城廉韵”特开设“强化阳光监督”“推进阳光办案”“培育阳光文化”“锻造阳光队伍”四个专栏 ,全面展现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围绕“三大专项”工作,深入践行完善阳光监督体系、推进阳光规范办案、培育阳光廉洁文化、锻造阳光纪检队伍,全面推进“廉洁攀枝花”建设中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成效。

下面跟着小编,去看看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在“推进阳光办案”的生动实践吧!

“通过证据攻坚,强化地企联动,有力查处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吴强挪用公款犯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行贿犯罪、受贿犯罪案件,挽回巨额损失,有效回应企业职工反映强烈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东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秀书严重违纪违法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充分表明,反腐败没有例外,退休不等于‘平安着陆’,该案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查处的典型案件,在政法系统和本地形成强烈震慑效果。”

优质纪检案件办案经验_纪检办案手段_优质案件经验交流材料

近日,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品案件”现场评审活动,办案人员“同台竞技”,生动地介绍参评案件的案件质量、经验做法以及案件实现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据了解,此次评审活动采用“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案件效果观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质量评查阶段,市纪委监委组建5个评查组,按照中央纪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推选的20余件案件进行了书面评阅,择优评选出7件优质案件进入现场观摩评审环节。在观摩评审阶段,7个案件按照会前抽签顺序,依次上台展示、分别进行评审、现场综合打分。根据评委现场打分成绩和质量评查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汇总后,位列前3个的案件被评为市级精品案件,同时将择优推荐2个参加省级“十佳精品案件”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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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的卷宗细节还不够严谨,个别地方还存在办案人员漏签字或未签署日期等问题,在今后的办案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洪梅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对一起参评案件“一针见血”地指出。

“某某违纪违法案件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且有多个违法犯罪事实,但办案人员思路清晰,取证规范。同时,该案查办在攀枝花影响很大,警示教育覆盖范围广,以案促改效果好。在评审展示中成效总结到位,特色亮色突出,体现出很高的办案水平。”市检察院检察二部副主任唐茂在点评中充分肯定到。

据悉,此次案件评审团由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法院、攀枝花学院等部门(单位)的7名纪检监察实务工作者、专家学者组成,案件自荐介绍后,评委们一一作出精彩点评,既有党纪法规政策解析,又对“疑难杂症”答疑解惑。同时,市纪委监委还邀请特约监察员、审理业务骨干拿起“谏言笔”、当好“参谋员”,深度参与评审活动,在活动举办、案件提效、干部提能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

“以前觉得我们室办理的案件质量还是很不错的,但通过现场观摩精品案件的评审,我发现在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警示教育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该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晓川深有触动地说道。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将以此次评审发现的50余个案件质量问题为抓手,逐一反馈到案件具体承办人和案件审理负责人,督促整改完善。同时,也将充分运用评选结果,组织编写精品案件、优质案件、优秀文书教学案例,结合办案中常见问题,编发《审理提示》,整理《常用业务法规制度汇编》等,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激励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提升办案质量。

“‘精品案件’,不能以‘大案要案’论英雄,还要注重关注‘三个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案件质量高的小案件。我们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学习研究、分析讨论、现场评审,有力促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市纪委常委尹锡军表示,今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不断巩固案件质量共同体观念,把精益求精的精神体现在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切实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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