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重塑廊坊经验

宣传路径的五点思考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 曹海静

“廊坊经验”发端于上世纪50年代,是“枫桥经验”的河北实践样本,其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注重调解的红色司法基因,曾6次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最高人民法院推介,被西方国家誉为“东方经验”,一时影响盛大。新时期,廊坊中院院党组提出以深化调解为核心的“廊坊经验”重塑工程,推动了“廊坊经验”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

发扬和重塑“廊坊经验”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深入开展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到诉讼之外的解纷方式,引导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将矛盾纠纷消灭于未发或初发之时,同时,让当事人更自觉、更主动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上世纪40年代,马锡五审理的封捧儿、张柏儿婚姻案轰动了陕甘宁边区,《解放日报》《新华日报》等纷纷对这一案件进行报道。《刘巧团圆》、秦腔剧《刘巧儿告状》,评剧《刘巧儿》等也被搬上荧幕,马锡五审判方式得到了广泛传播,成为司法战线上的一面光辉旗帜。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时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的马锡五在永清县别古庄法庭蹲点下乡期间,总结并推广了天津专区法院重视调解和指导民调工作的经验做法,“廊坊经验”初具雏形。1995年底,河北省高级法院在廊坊召开现场会,推广廊坊法院的调解经验,并专门向省委政法委写出了报告,1996年,省委政法委以文件转发了省法院的报告,“廊坊经验”由此正式得名,并在全省推广开来。随后,中宣部组织媒体对“廊坊经验”进行推广宣传,《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主流媒体纷纷对“廊坊经验”进行了报道,“廊坊经验”由此在全国推广开来。新时期下,为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论述,实践能动司法,大力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进“三源共治”,廊坊法院启动了“廊坊经验”重塑工程,赋予了“廊坊经验”全新的时代内涵,如何将重塑“廊坊经验”在更高层面和更宽领域上宣传推广,使其成为廊坊法院的一张响亮名牌,尤为重要。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立意思“高”,打开格局从高处着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宣传思想工作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法院宣传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重塑“廊坊经验”是廊坊中院在新时代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宣传工作同样要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在宣传过程中要将“廊坊经验”重塑融入到市域治理、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要将“廊坊经验”重塑与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服务基层治理等结合起来,使“廊坊经验”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规律、体现人民意愿。

二、素材思“真”,坚持奔赴现场接地气

开展重大主题宣传必须坚持“到现场去”“到一线去”,要大兴调查研究,获取大量第一手资料,把鲜活深沉的新闻素材挖掘好表达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廊坊经验”发端于基层,发展于基层,实践“廊坊经验”需要我们走出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在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后进行调解。宣传“廊坊经验”不仅仅是为了让人民群众看到“廊坊经验”在 非诉讼解决纠纷方面的优势,更是为了在宣传推广过程中看到“廊坊经验”需要完善和提升的方面,从而明确应当坚持什么样的导向;懂得与群众的期待差距在哪里、努力的方向在哪里,切实推动“廊坊经验”重塑工程走深走实。

三、言语思“亲”,转变话语方式暖人心

语言作为一种传播载体,要将先进思想和正确理论传达出去,语言相通,思想才能相通。做好宣传工作就要善于汲取群众智慧,积极学习群众语言,用最通俗、最朴实、最真实的语言与群众对话。因此开展主题宣传必须“离人民更近”,坚持讲人话、动人心,有人情味、懂人间事,向生活拓展、向群众靠近。宣传“廊坊经验”,就要把专业话语进行梳理、整合、提炼和创新,进行通俗化演绎、大众化解读。将枯燥的法条、严肃的法言法语和复杂的法律故事,以更生动、更具象、更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出来,让群众愿意听、听得懂、记得住是关键。如廊坊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辟重塑“廊坊经验”专栏,刊发全市法院调解案例,通过身边邻里乡亲相同的方言土语,简洁的法律解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廊坊经验”解决纠纷的力度,真正让“廊坊经验”“飞入寻常百姓家”。

四、手段思“新”,更多运用新媒体手段

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有效整合,各类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互联互通一体化发展。因此需要更深入准确地把握法院新闻舆论工作面临的全新挑战,努力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在媒体融合发展大潮中守好初心、担好使命。尤其是要更多运用新媒体手段,更多依靠新媒体渠道。这样才能适应“人在哪儿,宣传思想工作的重点就在哪儿”的要求。廊坊中院于8月建立新媒体中心,实现了“线上”“线下”矩阵式法治宣传效果。宣传好“廊坊经验”,就要在巩固传统媒体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讲解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要充分利用《动漫说法》和《海霞法治讲堂》文化品牌加大对“廊坊经验”的宣传力度。

五、受众思“广”,因人制宜开展宣传活动

开展法院宣传工作必须增强传播意识、注重传播效果,不能让宣传是法院内部人的“狂欢”,要把宣传报道写在大地之上,使传播效果产生倍增效应。因此,在宣传“廊坊经验”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受众群体更能接受的宣传方式,为其“个性定制”宣传方案,力争对每类群体都达到百分之百的宣传效果。如在政法系统内部宣传“廊坊经验”,因为受众群体了解具体审判工作,就可以进行理论性更强的宣传,达到更深入的宣传效果,宣传途径可以选择微信公众号等偏向书面文字类的媒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则应更加生动形象,利用可以看得到的微动漫微电影来进行宣传,将“廊坊经验”与群众密切关注的生活问题结合起来,宣传媒介最好选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对于接收过高等教育的高校师生,则应该选用专业化的学术研讨来进行宣传,一方面可以深化宣传效果,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高校的学术资源,促进院校共建共享,助力“廊坊经验”向理论深度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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