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1月22日讯(通讯员 卿思思)11月18日,在湖南省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班上,湖南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特聘专家、长沙县果园镇新明村党总支书记兼村主任黄季明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乡村振兴》为题,分享了自己实施乡村振兴中注重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经验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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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季明先后获得了“湖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长沙县优秀党员”,2022年“长沙县第二届最美基层环保人”等荣誉称号。所带领的长沙县新明村先后获得了“湖南省美丽乡村”“湖南省生态村”“湖南省两型示范村”“全国文明村”、“长沙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等荣誉。

黄季明围绕“什么是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对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生态文明建设引领乡村振兴的新明实践”等问题展开,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要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生态文明建设要以尊重和保护自然为前提,增强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让村民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形成全民共建、共享文明的格局,引导农村走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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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村地处长沙县果园镇,村域总面积10.86平方公里,耕地1771亩,旱土410亩,山林11000亩,全村有14个村民小组,631户,2155人,其中有党员115人。该村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吸引各单位前来参观学习。截至2021年底,累计接待超过一万人次。

新明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村域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农户-保洁员-环保合作社-镇生态环保办-镇环委会”治垃圾一体运行机制,有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无害化处理,实现养殖污染的零排放;推进农村“治厕、治垃圾、治水、治房、治风”,全村改厕完成率100%,实现历史违法建筑“清零”;率先移风易俗试点,通过村规民约,村民做到了“喜事新办、白事简办、杂事不办”,每年村民节支1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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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村利用生态有机环境,大力发展有机农业,逐步建成了新明有机谷、有机水稻基地、蓝莓基地、羊肚菌基地、鲜切花基地、稻虾养殖基地和有机稻米加工厂等项目,土地流转达到80%以上,安置村民就业近300人,有力地带动了村民致富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同时,新明村还依托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和有机产业,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形成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2021年,新明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20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42000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省生态环境厅、省社科联的指导下,省研促会组织实施“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公益宣传培训三年行动”,开启湖南生态文明公益大讲堂。公益大讲堂活动设计了8个专题共20余个课题,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企业、社区等单位开展生态文明公益宣讲活动。

(一审:肖静 二审:张马良 三审:熊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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