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24〕18号
各关联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充分发挥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简称《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含境外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安排如下:
一、项目摸底。各推荐单位(名单见附件1)对拟申报工程进行摸底,并于4月20日前将摸底结果及申报材料一(见附件2)报送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办公室(简称“国优办”),其中金奖项目于4月10日前报送。
二、指标分配。我会对摸底项目进行预审,并根据预审情况于5月15日前发放推荐指标。
三、组织申报。6月15日前,各推荐单位组织企业报送申报材料二(见附件3)。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工程范围
符合《办法》要求,竣工时间在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之间。
(二)申报材料内容
1.项目摸底阶段。报送2024-2025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一(见附件2)。
2.进入申报阶段。报送2024-2025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二(见附件3)。主要内容包括:证实性材料、工程创新成果总结、工程创优汇报、工程实体质量亮点做法总结、工程交付说明书和影像资料。
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单位(建设单位除外),均须在网络申报时提供相应工程承包合同,书面申报无须提交。
(三)申报方式
项目摸底采用书面申报方式,材料电子版(PDF)及纸质版由推荐单位汇总后报送国优办。
正式申报采用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方式。网络申报登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官网,在“专业系统”的“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系统”中填报。
五、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按推荐名额(摸底后另文发放)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坚持“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完成推荐工作,并出具推荐函。推荐的工程项目按质量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国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