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聚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提升工业品质量品牌,加强质量支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与交流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及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荐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荐

(一)遴选对象

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面向制造、建筑、服务领域的各类企业。

(二)重点领域

1.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小组、精益现场管理、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六西格玛等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建立长期有效的推进机制,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的典型经验。

2.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组织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3.通过运用质量工程技术、数字技术等技术方法实现重大质量管理突破,对质量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变革,取得显著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成果,有效提升组织品牌影响的典型经验。

4.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组织开展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的典型经验。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已入选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其他条件详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管理办法》(附件1)。

(四)工作程序

1.组织申报。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材料审核把关工作,于5月13日前将推荐文件(PDF版)、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和证实性材料等三个文件的可编辑文档打包压缩,以“申报企业全称”命名,单个申报材料不超过100MB),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省属企业和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报送。

2.评审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全国质量标杆。

3.在线申报。获得全国质量标杆推荐资格的企业于5月31日前访问链接()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

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对象、重点领域和申报条件等参照《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管理办法》(附件1)。

1.组织申报。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材料审核把关工作,于5月13日前将推荐文件(PDF版)、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和证实性材料等三个文件的可编辑文档打包压缩,以“申报企业全称”命名,单个申报材料不超过100MB),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省属企业和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报送。

2.评审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公布。

三、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交流和推广

(一)宣传推广全国及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

适时举办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标杆经验分享、现场参观交流等形式,宣传推广全国及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

(二)开展对标交流和质量诊断提升活动

鼓励全省企业积极参与全国“标杆深入学”活动,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质量诊断提升活动,推动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持续改进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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