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像评酒店” 有人认为“能树品牌”
酒店按等级划分为五星级、四星级等星级级别,民办学校的评估也引进星级划分。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在其官方网站对首批参评五星级的七所民办学校进行公示,引起部分教育界人士热议。
武汉市教育局介绍,该市有13所学校通过市级评估,被评为四星级学校。该局拟将武昌区实验寄宿小学、湖北华一寄宿学校等7所民办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五星级学校。这种评比是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民办中小学开展年度星级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而开展的。
“星级越高,说明设施硬件、服务质量等方面越好,这是酒店等商业机构的常用等级划分标准。”武汉市一所中学的黄老师认为,把学校评估按星级划分,感觉像评酒店,商业味有点浓。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多名教师、学生和家长,大部分人都觉得“五星级学校”这种名称有点“怪”。某校三年级学生家长王女士说,学校是公益性机构,即使是民办学校,这种性质也不变,类似酒店星级的叫法,让人难理解。但也有一些人认为,星级名称“很洋气、有时代感,没什么不妥”。
对此,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解释,进行民办学校的星级评估,意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扩大优质教育,是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支持。“‘星级’只是一种等级名称,外省很多民办学校的等级也是按星级划分。”具体负责全省民办学校评估工作的省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协会会长曾庆宏介绍,对各学校评估的内容很广泛,包括学校发展、教学管理、教师发展、学生培养等方方面面,如通过县(区)级教育管理部门评估的学校可评为三星级、通过市级评估的学校可评为四星级、通过省级评估的学校可评为五星级,五星级是最高级别。
采访中,多所民办学校的相关负责人对星级评估制度表示认同。武昌区实验寄宿小学校长胡婴说,公立学校都有评估标准,如省级示范、市级示范等,民办学校的五星级就相当于省级示范,有了评估标准对学校办学是一种激励,星级这一名称能形成品牌效应。本报记者罗欣 实习生万捷 唐爱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