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应付完成的心得是没有阅读的价值的,写心得的目的就是为了记录我们内心的真实感受,写心得可以让自己感到工作的不容易,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优质阅读心得体会8篇,感谢您的参阅。

优质阅读心得体会8篇

优质阅读心得体会篇1

我读过很多童话,而像《小狗钱钱》这样一本神奇的“金钱童话”,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它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作者是博多。舍费尔,他拥有“欧洲巴菲特”和“欧洲第一金钱教练”的美誉。书中的主人公吉娅,她是个普通的12岁女孩。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小狗,并给她取名为“钱钱”。钱钱是一只会说话的狗,而且还是一位深藏不露的理财高手,他教会吉娅怎样和钱打交道的方法。吉娅不仅自己掌握了使用钱的技巧,还帮助了父母走出财务危机。

想到我以前上街购物的时候,总是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最好的东西,钱花光了也在所不惜。如今看到《小狗钱钱这》本书中鹅生金蛋的故事,让我感受很深。从前有一个年轻的农夫,他每天的愿望就是从鹅笼里捡一个鹅蛋当早饭。有一天,他竟然在鹅笼里发现了一只金蛋。当然,一开始他不相信这是真的。他把金蛋拿去给金匠看,金匠向他保证说,这只蛋完全是纯金铸成的。于是,农夫卖了这只金蛋,然后举行了一个盛大的庆祝会。接连几天,鹅笼里都会有一只金蛋。可是农夫是一个贪婪的人,他气呼呼地想,这只鹅每天至少应该下两只金蛋,嫌弃鹅下蛋的速度太慢了。一怒之下,将鹅劈成两半,从此再也得不到金蛋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杀死你的鹅,也就是不要花光你的钱。至少要把一半的钱存起来,要学会合理分配自己的零花钱。

吉娅在认识财富和创造财富的过程中,也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和艰辛。但是也让我看到,只要你有目标,充分运用你的财富知识帮助自己在遭遇困境时找到最佳的出路。

让我们一起走进童话,走进金钱童话吧!

优质阅读心得体会篇2

读完鲁迅先生的《范爱农》,想到了先生不是很佩服的诗人郑愁予的《错误》,觉得很贴切,先生与范爱农的相遇相识相交都让我想到“美丽的错误”这个词,是同诗一样美丽而充满淡淡的却拂之不去的哀伤,一种跨越万水千山却寻不到岸端的.心竭力尽之辛苦。

先生与范爱农是在误解中相识的,这是文人间常有的美丽的错误,就如同苏轼与王安石的“桂花”轶事,多是拳拳真心,终大白于事实。先生起初误以为范爱农舍不了旧什物旧礼教,范爱农携带的绣花鞋、范爱农若干人谦让座席,使其留给先生迂腐不化的印象,不自觉间,先生就轻轻摇头了,而范爱农则误以为是先生瞧不起自己,于是对先生大为不满,此后,数次与之作对,双方闹得有些不愉快。看起来似乎开始一点也不美,可时间总是公正的,几年后,有缘人相遇,正是凭着过去的不愉快的深刻印象,他们如命定中人一眼辨出了对方。上天似乎有意留给这对文人冰释前嫌的机会,在这个美丽的春末,他们相知相交,度过了一段风火知遇的日子。

只是,后来,因时因势因钱,他们又分开了,鲁迅前往南京,而范爱农的学监被罢除后不久范爱农溺水而亡。和大多数失意文人一样,他也与这江南之水有着不解之缘,只是不知是自己投去还是的确是偶然,但这似乎已不太重要了。遗憾已经铸就了。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爱农与先生的相遇亦如莲花的开落,花开花落间,纯白如洗、淡漠如风、出污泥而不染已不足以形容纯朴的爱农的赤子之心,他就如倚楼长望的女子,期待着懂他惜他的人出现。也彷徨痴守过,也低迷伤心过,也轻狂不羁过,但终究等不来一个好天气,先生达达的马蹄为他送来一阵福音,短暂的欢喜过后残留无期的再等待与无限的哀伤。“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我想,先生在听到爱农说“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是不是也会想到这句希望与失望交织满含心酸、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近乎呢喃的话语。

优质阅读心得体会篇3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

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

“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

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

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优质阅读心得体会篇4

沙场之上,尘土飞扬,刀光剑影,万千战马驰骋沈沙场,数樽大炮横飞战地。满地的尸首,满天的呐喊,耳畔是轰轰作响的武器发射,眼前是漫天飞扬的枪林弹雨,天际仿佛也被鲜血染成了大红色。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将身披盔甲,手握大刀,蹬上骏马飞奔而去,行走于血雨腥风之间,她已经习惯了,就这样习惯了十年……我翻开《花木兰替父从军》这篇文章,逐字逐句地反复咀嚼、品味,痛苦的分离,重逢的喜悦,十年的承诺,统统化成涕泪,千言万语,一切尽在不言中。我微微闭上了又眼,同花木兰一起,奏响她那风华绝代的传奇一生……

这篇文章,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谱写了一位忠孝两全的女子不平凡的一生,字里行间又再次浮现出那一段凄美的回忆,那与亲人分离数十载的煎熬与痛楚:挽一抹泪藏于心间,吟一句词封锁记忆,笼罩爱与正义的光环、沐浴纯洁白雪的亮丽少女花木兰,越过崇山峻岭,跨过五湖四海,担负着光荣的卫国使命,承载着家人浓浓的思念,走向了不归之路,走向了生死存亡的战场,走向了数十年的艰难险阻。她迫于无奈,替父从军,被卷入硝烟弥漫的漩涡,她牺牲了本应该属于自己的幸福,去边关完成突如其来的使命。骑上骏马,飞奔而去,泪洒家乡,把一切的一切都埋在内心深处,独自承受……

花木兰,像一朵盛开在冰山上的雪莲,纯洁而朴实;像一株生命力旺盛的向日葵,勇敢而坚强,她就是一位孝与智,真善美的化身。她本可以挣脱命运的不公,去完成自己所幻想的宿命,但是,她没有,她没有半途而废,没有选择离开,而是毅然决然地替父从军。战场上,她不是一女子,她是一位战士,她必须和男人一样,不顾一切地冲上去奋勇杀敌;她必须忍住思念之情,不能流半滴眼泪;她必须装成男子样,不可以露出马角……这,对于一个年轻少女来说,实在是太难,太难……花木兰的初衷是什么?一个字——孝。

北魏时期,边界不断有部族来搔扰,为了把这些人彻底出国家,每个百姓家里都必须有一个男丁上前线打仗,花林兰看了看成迈体虚的父亲和那纪尚小的弟弟,作出了一个令人惊奇的决定——女扮男装,替父从军,花木兰就这样,告别家人,不远万里来到战场。庆幸的是,她活了下来,十年后,花木兰凯旋而归,她不要官位和名利,只求快点见到双亲,一别就是十年,花木兰看着眼前这对鬓发全白的老人,热泪盈眶,紧紧抱着爹娘……

花木兰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孝的真谛,演译了巾国英雄的传奇一生,她勇敢孝顺的品质值得每个人学习。岁月流逝,花木兰在沙场上度过了刻骨铭心的十年,我由衷地佩服她这个善良、勇敢、孝顺的女性。孝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如今的社会,孝心之人越来越少。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动不动就恶言相告,事知道一味地要求父母完成自己的心愿,根本不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我们实再不应该这样,而是要向花木兰学习,一心为父母着想,尊敬长辈,做个有孝心之人。

宁静的小山村,花木兰又摇起了那个熟悉的纺车,唧唧复唧唧,一样的声音,一样的动作,一样的纺车,哦!不一样的是那相隔十年后的重逢……

优质阅读心得体会篇5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初次听见我们学校的大姐姐在学校活动中诵读这首《木兰辞》时,就被它朗朗上口的韵律、生动的故事情节所吸引。

回家后我从爸爸买的古诗词书籍中找到了这首《木兰辞》,缠着爸爸讲给我听,原来《木兰辞》讲述的是一个叫花木兰的女孩,因国家需要驱赶外患、征战戍边,花木兰年迈的父亲也在征兵之列,她弟弟又未成年,于是木兰毅然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在沙场上,木兰英勇善战、足智多谋、屡建奇功,经过多年的征战获得了胜利,使民众过上安定的生活。回朝后不愿在朝为官,只恳求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恢复原来在家时的本来面目,过上了平淡、安宁的田园生活。从此,我就喜爱上这位能为国分忧、文武双全,孝敬父辈、关爱手足,热爱生活、勤劳善良的女英雄。每当我诵读《木兰辞》时,眼前就浮现出花木兰那英姿飒爽、刚毅坚强的身影,又联想到木兰“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花黄”的情景。多次诵读《木兰辞》后,我深深感到木兰在三个方面值得我去学习。第一是她自强不息、刚毅坚强、心系民众、为国分忧的精神。木兰从小自强不息,练得一身高强的武艺本领,在封建礼教的重男轻女的大环境下,不畏艰难,毅然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在十多年的征战中,她为广大民众能过上安定平和的日子,放弃亲情,不辞千辛万苦,出生入死、英勇善战,足智多谋,终于凯旋而归。我觉得在今后的学习中,要刻苦认真的学习真本领,锻炼自己坚强不息的精神,长大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第二是她尊敬父辈、关爱手足的诚挚亲情。从文中看到国家需要戍边征兵,而木兰家父年老多病,没有长兄,弟弟又小,木兰坐在机杼前一阵阵的叹息,转而毅然决定替父出征,积极参军,为父解忧。又从文中“不闻爷娘唤女声,……”感受到木兰对家人的深切思念之情。我觉得从木兰的身上,我要做到尊敬老人,关心弟弟妹妹,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做一个大家都喜爱的人。第三是她热爱生活、积极生活、勤劳善良、不爱慕虚荣的生活态度。从木兰回家急切地“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裳”到“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花黄”,看出木兰是一个热爱生活,也是爱梳妆打扮的女孩子。从“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看出木兰是一个不爱慕虚荣、追求名利的人。我觉得我也应做一个热爱生活、真真实实、健康快乐的人。

优质阅读心得体会篇6

我最近迷上了一本书,叫做《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系列丛书,由杨鹏写出来的幻想小说。里面的内容有着不可思议的想象、不同凡响的夸张、不可复制的喜剧。当我看完这本好书时,我情不自禁的写了这篇读后感。这本书有23个小故事,都非常精彩。刚开始看时,我发现主人公也和我一样在玩《植物大战僵尸》的游戏,所以我又多了一份兴趣,认真的看了下去,于是,我用了不到半天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

这本书每个小故事都是围绕着杨哥和他的爸爸。你们可能会说装在口袋里的爸爸?难道你的爸爸是拇指那么大的小人?那你就答对了,他的爸爸之所以这么小是因为被她的妈妈骂的,他的爸爸被骂一次就变小一点,最终变成了拇指小人,但却因为变小变得非常聪明,发明了神奇药水,能研制出各种奇花异草。

他们拥有非凡的本领,不仅像《植物大战僵尸》游戏中的植物那样,能发射子弹攻击对手,还能抓小偷、惩治坏人、灭火救人,甚至能欣赏音乐、弹钢琴、讲故事……这些神奇植物帮助杨哥解决了生活中的不少麻烦,但因为不小心被坏人利用,给地球带来了一场大灾难。为了拯救人类,杨哥带着口袋里的爸爸踏上了征途,并赢得了胜利!这么精彩的画面,真是引人入胜,此时让我感觉作者写出来的文章真是妙笔生花啊!看着看着,让我懂得了,人们要用眼睛仔细的去观察世界,观察那些细微而美妙的东西。因为眼睛是上帝带给人们最美丽的东西,所以我们要保护我们的眼睛,保护他人的眼睛,不要伤害它们。

当我读到:“彪形大汉用绳子把我们五花大绑着,然后扔到一边,继续用电锯伐树。”时。让我立刻觉得人们对大树是多么不爱护,还把阻挡他们伐树的人绑起来,我感到很生气。他们真是“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但是,口袋里的爸爸用“生命2号”,把树变成了“树人”,并操控它们,用树藤缠住砍树人的双脚,将它们高高的倒挂起来,在空中晃来晃去。砍树人都被吓坏了,便发出了求饶声。搞定砍树人之后,立马把大家身上的绳子拉断了,于是大家又获得了自由。我为作者他们感到高兴,也为作者的超凡想象力感到佩服!

这是一本很好看的书,除了这本,还有许多本的,希望,大家也多去看书,多去看看杨鹏写的书,相信你们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上看书的!

优质阅读心得体会篇7

项羽就好比一个有些怪才的考生,潇洒地做出了旁人都做不出的高难度附加题,却在10道正式题中交了白卷,考试砸锅,能怨谁呢?打江山这门大考,可是不太有机会复读的啊!

在中国要谈失败英雄,谈败将中最有脸面的,那得说是楚霸王项羽了,刘邦虽拿了他的人头跟江山,却好歹给开了个追悼会,修了个规格不低的陵园,司马迁更是一篇本纪,把这位失意英雄提到了跟汉朝列祖列宗平起平坐的地位。如今老刘家的纪念碑、纪念堂早已荡然无存,可乌江的项王庙依旧香火鼎盛,为当地搭着文化的台,唱着经济的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然而败了就是败了,项羽如果在天有灵,望着满大殿缭绕香烟,一地善男信女,一定咬牙切齿:哪怕当一年皇上,也比当这20__年神仙滋润许多不是?

您看到这儿心里八成幸灾乐祸--活该,谁让您老鸿门宴上心慈手软放跑了刘邦?上天给你一次机会你不抓住,能当神仙就算运气不错,认命吧您!

其实项羽真的好冤,因为鸿门宴上那一出,他实在没做错,半点都没错。

故事大家都清楚了:公元前206年刘邦先入关中灭秦,项羽带了40万大军入关问罪,跟刘邦的10万人马对峙,刘邦带了个慰问团跑到项羽大营开"心连心"晚会,在经过项伯、项庄半真半假的真人pk,和张良、樊哙的一系列行为艺术之后,刘邦借口上厕所溜之大吉,而项羽始终对参谋长范增的种.种暗示装聋作哑,最终放跑了刘邦。

许多人看到这儿,一定跟范增一样捶胸顿足,骂一声"竖子不足与谋":您把刘邦砍了,不就啥事没有?活该!

可项羽并不是白痴,至少这次不白痴。您甭看项羽带了40万大军浩浩荡荡,这些人马中真正属于自个儿的嫡系,只怕连1/4都不到,其他都是各路军阀的盟军,有些还是挂名顶头上司楚怀王的部队,"先入关为王"的约定可是人人都听见的,天下这么大,真正牢牢掌握项羽手里的根据地,又有几个郡?这会儿冒着鼠肚鸡肠、背信弃义的名头宰了刘邦,盟军的人心一散,前面是被他屠杀了几十万父兄子弟、仇深似海的关中秦地,后面是乱作一团,都想自个儿称王称霸的六国故土,他那日子难道就好过得了?

反过来看,不杀刘邦又如何?论兵力,刘邦只是项羽的1/4;论名望声势,被天下人当作中了头彩才侥幸先到关中的刘邦,如何比得硬碰硬歼灭秦军主力的项羽?更何况楚怀王还在老项家手里攥着呢。他让刘邦来慰问,刘邦不就老老实实来了?后来他撵刘邦去四川开荒,刘邦不也乖乖地去了?实力对比在那儿搁着,刘邦住在鸿门项羽大营也好,住在咸阳城里也罢,那脑袋还不就在他项羽刀口前搁着么?不杀刘邦,刘邦还是攥在手心,不但可以收买、安抚盟军人心,名正言顺地建立绝对领导权,还可以趁机巩固内部秩序,为自个儿搞一块实实在在的大基业。

可见,项羽在鸿门宴上不杀刘邦并没有错,甚至可以说是他一生中少有的精彩手笔,比起范增,高明了不止一个档次。

既然不杀没错,那么为何刘邦做了皇帝,可以隆重追悼掉了脑袋的项羽,甚至大方地让项家后人改姓他的刘,而项羽却只能凄凄惨惨地去做神仙?

这打江山坐江山,好比是参加一次考试,要做的是一整套考题,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社会的,不能说每道题都不能错,但全套做下来,怎么也得拿个85分以上,才算有点把握。

项羽在鸿门宴这道大题上答得固然精彩,可整套考卷里他拿零分甚至负分的题目实在太多:没把关东诸侯搞定就匆匆杀进关中啦,愣头愣脑杀了几十万投降的秦兵啦,鸿门宴后把刘邦放到天高皇帝远、自己鞭长莫及的汉中啦,楚怀王还有价值啦,扔下关中、洛阳,莫名其妙跑到徐州建都啦等,前面说了,他的政治头脑其实比范增强得多,因为他犯这些错的时候,没听见范增提一句不同意见,可在鸿门宴上范增提的意见,却还没他本人的意见高明--只可惜,跟他争江山的不是装深沉的范增,而是偷狗肉的刘邦。

项羽就好比一个有些怪才的考生,潇洒地做出了旁人都做不出的高难度附加题,却在10道正式题中交了白卷,考试砸锅,能怨谁呢?打江山这门大考,可是不太有机会复读的啊!

优质阅读心得体会篇8

有一本书,即使像我这种不怎么爱看书的人也爱看的书——《小屁孩日记》。

这是一本爆笑日记,作者是美国的杰夫。金尼写的。明星刘恺威也接触过,虽然不长。我看的是其中的一册——砰、砰、砰家庭旅行。说的是小屁孩在外旅行时的困难与他闯的祸。这时,我想:这些讲的都是我经历过的。而这些事,我们也历历在目。

看了这一本书,我同时也很敬佩作者。因为书上面说,这一本书是一个美国初中男生写的日记,老是被别人欺负,便有了小小的自卑。可是有时候,却因为他的头脑比别人聪明而沾沾自喜。后来他开始写日记,可是却老是幻想。这些事例我都有过,而作者却可以把小孩的生活写得如此生动、搞笑,这一点便是我敬佩作者的理由,发现身边的美。

看了这一本书,我想了一下我的爸爸妈妈,再想了一下我。才发现,我看的这本《小屁孩日记》突也了一个词——坚持。没有了坚持,“小屁孩”就不能过解决遇到的困难,没有了坚持……再作个比喻:我的爸爸妈妈是一块无瑕的玉,而我便是一个没有打过的玉石。坚持便可以把我打磨成一块美玉,这不很合理吗?因此,这本《小屁孩日记》突出了一个词——坚持。

在《小屁孩日记》里,我最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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