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文发布,《建议》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那么,对养猪业来说,《建议》中传递哪些信号呢?对未来5年行业发展会产生哪些影响?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
《建议》在第七点25条明确指出,为适应确保国计民生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猪粮安天下,作为养猪行业来说,生猪稳产保供是“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今年9月份,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111号建议“关于大力提高养猪业集约化水平的建议”的回复中明确指出, 将把生猪生产纳入国家安全战略。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本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养猪行业发展的措施,如《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等,这其实就是要保障我国的猪肉安全。
对未来来说,我们可以期待更多政策的出台,更期待政策的落地。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建议》中第七点25条中指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很显然,养殖用地严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中,提出了6点明确要求。
但是为了鼓励生猪生产,2019年9月,自然资源部印发 《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等等,从政策层面解决了猪场建设用地的问题。
从养猪行业实际来说,行业用地难、用地贵依然会是养殖户的痛点, 以楼房养猪为代表的新型养殖模式会是更多养殖户的选择。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建议》第7点27条指出,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很显然,虽然近年来养猪业规模化扩张很快,就在今年10月末,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刘焕鑫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生猪养殖规模化率已经超过一半,达到了53%。
但结合我国国情实际,未来养猪模式比如是规模化猪场和家庭农场并存的局面,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指出,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扶持中小养殖户发展,明确要求在促进养猪业发展的过程中,抓大不放小,目前数据统计,全国家庭农场超过了100万家。
对养猪业未来来说,“公司+农户”、托管等形式将继续得到发展,对中小养殖场户来说,需要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和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未来必有一席之地。
提升收储调控能力
《建议》第7点25条指出,保障粮、棉、油、糖、肉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提升收储调控能力。
据统计,截至目前,今年我国已经投放35次中央储备冻猪肉,每次投放1万吨-2万吨不等, 全年投放总量预计达60万吨。而据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111号建议“关于大力提高养猪业集约化水平的建议”的回复中介绍,其已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地方和企业科学布局屠宰、销售网点,扩大冷链仓储物流能力,健全猪肉产品冷鲜流通和配送体系,并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猪肉储备市场调控机制。
储备肉由来已久,未来也将持续发展下去,从民生出发,调节市场猪肉价格无可厚非。但是“肉贱伤农”,如何更多地把价格交给市场,如何更好地平衡供给和消费的关系,这确实也在考验着相关职能部门的智慧。
发展农业保险
《建议》第7点27条指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推动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将生猪纳入补贴范围,提高生猪保险保费补贴标准。2019年9月,财政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加大了对生猪保险的支持力度,调动养殖场户恢复生猪生产的积极性。
在非瘟常态化疫情之下,全国各地基本都增加了能繁母猪和育肥猪的保险保额,如湖北的能繁母猪保额就从1000元提高到了1500元,广东的育肥猪保额提升到了800元,并且这些政策有望继续持续下去,养殖户可以抓住这一政策利好,减少养殖风险。
健全动物防疫
《建议》第7点25条指出,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
就目前来说,非瘟防控依然是防疫的重点,根据农业部上个月最新公示,目前非洲猪瘟疫苗创制取得阶段性进展, 已完成疫苗环境释放试验,即将进入扩大临床试验和生产性试验阶段。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强化对疫苗研发单位的指导,积极推进疫苗研发和评审工作。
可以肯定的是,未来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越来越完善,对于养殖户来说,不管非瘟疫苗何时上市,生物安全始终是疫情防控的重点,需要切实抓好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及时关注防疫信息,确保疫情不反弹。
发展现代物流与农业的深度融合
《建议》第4点13条指出,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等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自非瘟爆发以来,我国特别重视活猪调运工作,也在严厉打击非法调运。另外一方面,借助城镇居民消费升级的机会,我国在大力加强肉类冷链产业的发展, 加快推进从“运活畜禽”向“运冷鲜肉”转变。
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振海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加快构建现代生猪加工流通体系,引导优势屠宰产能向东北、华北、黄淮海和中南部分省份养殖集中区域转移,推动畜禽就地就近屠宰,补齐“冷链配送体系”的短板,减少活畜禽长距离调运。
显然,对于未来来说,全面禁止活畜禽跨省调运条件虽然还不成熟,但是冷链物流运输将越来越普遍。
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建议》第7点25条指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2015年开始提出并实施,十四五规划依然提出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说明其依然需要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对于养猪业来说, 优化区域布局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对调整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提出明确要求,生猪自给率低的销区要积极扩大生猪生产,确实无法满足自给率要求的省份,要主动对接周边省份,合作建立养殖基地,提升就近保供能力,确保区域内供需大体平衡。
另外,对于禁养区的划定将更加合理合法,农业农村部《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指出,对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
对于未来来说,《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划定的发展区、约束发展区、潜力增长区和适度发展区4大区域模式将继续推进实施,养殖户要抓住国家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布局优化调整的时机,在猪场选址上重复考虑地区规划的因素。
建设智慧农业
《建议》第7点25条指出要建设智慧农业。
智慧,这是一个很宽的范畴,我们从两点上进行解读。
一是猪场建设智能化、数字化,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要求建设数字养殖牧场,推进畜禽圈舍通风温控、空气过滤、环境感知等设备智能化改造,集成应用电子识别、精准上料、畜禽粪污处理等数字化设备,精准监测畜禽养殖投入品和产出品数量,实现畜禽养殖环境智能监控和精准饲喂。
二是建立生猪大数据中心,早在2019年4月,农业农村部已批准建设国家级重庆(荣昌)生猪大数据中心,建立了包含重庆市200多个样本采集点的生猪、猪肉市场价格监测体系,通过大数据开展重庆地区生猪生产数据分析。
对于未来来说,人工智能、大数据、AI、5G等互联网新技术和养猪行业的结合将越来越密切,并成为行业新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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