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应是在实际工作和活动中真实感受的反映,不能扭捏作态,故作高深,更不能虚假浮夸,造成内容的失实。实事求是,不虚夸,不作假,不无病呻吟。查查通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纪检办案安全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选择。纪检办案安全心得体会
“办案人员在开展‘走读式’谈话前,要严格落实‘六必知’,对谈话对象情况摸底,综合评估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做实安全预案……”近日,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闫煜琦对办案人员叮嘱道。
据悉,为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在转变安全监管理念、完善办案安全体制机制、加强办案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办案安全责任追究等方面持续发力,督促办案人员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将安全办案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审查调查“双安全”“零事故”。
行动之要,思想先行。市纪委监委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定期邀请办案专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专题学习研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并出台《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编制《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让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审查全过程,筑牢审查调查安全思想基础。
“为把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办案的每一环节每一细节,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科学管用、成熟定型的体制机制。”为进一步确保办案安全,市纪委监委出台《“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执纪执法办案场所保障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文件,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将办案安全风险和隐患降到最低。
监管重在日常,防患于未然。办案安全监督工作要融入日常、抓住平常,抓早抓小,市纪委监委细化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工作流程,坚持事前防范为先,建立预警清单,做好预防性监督;事中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做好同步监督;事后核查重要备案材料,防范措施失控漏管,做好监管落实工作,着力守牢办案安全底线。
“办案安全监督工作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敢于指出问题,并督促纠正。要对违纪违规办案行为零容忍,坚决纠治,有责必问。”针对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安全隐患,市纪委监委坚持不遮丑、不避短,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压责任、以问责促履职。同时,督促相关部门深入剖析安全隐患存在原因,及时查找工作漏洞和不足,并做好针对性整改。
“我们将继续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纪检办案安全心得体会
为了提高局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业务素质,10月20日至23日局纪检组举办了全局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这次培训班围绕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重点、规律、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从学习xx大报告、树立科学发展观、案件检查、信访举报工作、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习。在这次培训中,自己能够安下心来,认真学习,完成了培训计划,达到了预期目的。有以下四点认识和体会。
一是学习班准备工作充分办的及时圆满。当前,全国各地各行各业都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xx大精神,学习班的举办,为我局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提供了一个共同学习、交流和沟通的机会。特别是局纪检组门书记在开班典礼上的讲话,以及对xx大报告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精辟论述,使我们学员更进一步领会了xx大报告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明白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提法,以及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五大建设的重要意义。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说明了党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门书记对xx大报告的学习辅导,使我们思想认识明确,思路清晰,对xx大报告有了新的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二是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有了新的提高。本次培训班上,局纪检组领导及电教录像资料教授们深入浅出、生动精彩的讲课,使我们耳目一新,受益匪浅。大家全面系统地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工作方法等理论知识,对于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理论素质,用理论指导实践,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同时,纪检监察的业务技能也得到了增强。由于时间紧,安排的课程不多,但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如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的程序规定和一些常用的方法技巧,使我们对业务知识有了一个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提高了为队伍经济工作服务的本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曾经指出:“不能潜下心来学习和钻研,就难以胜任工作,更难于担当大任。”这就要求我们广大纪检干部,无论工作任务有多重,时间有多紧,都必须及时学习,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学用结合,开拓创新,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率先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学习型干部,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俗话说“打铁还得自身硬”,纪检监察工作本身就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平时没有案件,也可能许多知识用不上,但是,我们必须积极地做好知识的储备和更新。“书到用时方恨少”,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陈武明教授讲了,当前,随着经济、科技迅猛发展,腐败案件正处于高发阶段,腐败分子犯罪手段更隐蔽、更高明,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科学文化知识就难以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通过这次培训,我充分认识到学习是一个转化提高的过程,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不能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在方法上,不仅要向书本学习以增长知识,还要向他人学习,向实践学习,以提高能力。这次纪检监察培训学习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是完善自我的需要,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保证人生正确方向、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的需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自己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从而把学习当做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虽然这次的培训是短暂的,但是学无止境。在学习的过程中使自己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成为胜任工作的行家,顺利推进我队纪检监察工作,这也是自己参加这次培训学习的最终目的。
四是敬业爱岗成为服务型责任型的干部。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明白了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做好纪检各项工作,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中层干部,要把“本事”用在为队伍改革发展、经济建设服务上,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参加学习的纪检干部,肩负着本单位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不管是纪检书记还是监察室主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是什么,自己的主业是什么,坚持“两手抓”,学会“弹钢琴”,在努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下,兼顾其他工作,不要因抓其他工作而忽视纪检监察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种了别人的责任地,荒了自己的责任田”。
总之,我将以此培训为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特色,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创新意识,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纪检办案安全心得体会
.通过对《一个侦查员的办案感悟》的通读学习,深深体会到纪检监察工作中证据的重要性,尤其是对纪检监察工作中证据审查和运用的有很深的感触。实践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件争议的焦点不是党纪法规的运用而是事实的认定,而事实认定的基石是证据,事实争议在本质上就是证据争议。证据的审查与运用,不是案卷材料内容与党纪法规的机械比对比,而是发案过程、事实认定、鉴别真伪的综合认知体系。证据有“三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合规性。下面我就证据的收集、鉴别、运用,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证据收集
证据收集要遵循依规依纪、及时有效、全面客观的基本原则。依规依纪:之前我们在调取证据时,大多凭介绍信调取,有时候相关部门人比较熟,不出具文书直接就调取了。调取后入卷只装了证据材料,没有相关手续,但是现在要求必须凭相关文书进行调取,用的比较多的就是调取证据通知书、查询通知书等。违纪的不一定违法,但是违法的一定违纪,所以不管是党纪案件还是政务案件,使用证据调取文书的都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手续完备。
及时有效:有时候觉得调取证据早点晚点都没关系,反正证据都在那。但由于证据存在遗失、毁灭等不确定因素,调取证据及时有效是非常重要,之前遇到过一名干部立案之前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但是立案后组织关系转到村里,当时还没有发现这种情况,觉着都已经调取了之前的党员花名册,导致立案决定书还是开到了原单位,后来也是经过调取重新修改的。
全面客观: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但凡能够证明违纪违法事实的尽力收集。比如我们去调取主体身份材料,任职文件、分工文件、组织关系、退休手续等材料要涵盖违纪违法前后。没有相关文件的,让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散装办重复使用发票案件中,相同时间在不同项目重复使用发票,无法确定到底哪个项目是重复使用时,不能凭主观臆测、也不能根据数额大小自行确定,需要通过职能部门,通过让苏中置业公司查询,这些发票应该入哪个项目的成本,并出具证明材料解决这个问题。
二、证据鉴别
证据不一定都是有用的,必须有跟案件有关联性,能够相互印证,证明违纪违法事实,这就需要对证据进行鉴别。在花丹萍案件中,当时根据税务局提供的缴费名单对花丹萍做讯问笔录,但当事人提出异议,不认可税务局提供的缴费名单,后来让税务局重新查询,发现税务局提供的名单的确漏掉了几个已经缴费的人员。所以必须对证据进行鉴别,并跟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达到证据闭环的程度。
三、证据运用
证据运用的方法主要有直接证明,间接证明,综合分析等。直接证明也就是证据能够直接指向相关人员,证明违纪违法事实。比如残联私分小金库有记录本的书证证明;间接证据就是通过结合其他证据才能证实的,高新区党群局广告牌违规招投标中,负责组织招投标的领导干部没有明确分工文件,就通过党群局一把手以及公管中心主任的证人证言来证实这名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以及招投标的相关规定,进而证明违规进行招投标的事实。
综合分析主要是对案件的各个部分、要素、阶段研究比较,找出相互之间的联系,并有机结合起来。在残联康复部主任吴某案件中,吴某既伙同药房经营者王某,两人共同出资,但让王某先行垫付四维中心装修费用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同时又收受王某贿赂,贿赂里面又存在从之前垫付资金里面进行扣除的情况,贪污和受贿交织在一起,两个犯罪事实相互独立又互相联系,非常复杂。后来也是抽丝剥茧,通过伪造的装修发票、招投标合同、以及银行流水、供述等证据进行分析比较,通过证据证实了贪污和受贿的事实。
证据审查和运用的方法,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提升于实践。全面总结证据收集的经验,熟练掌握证据运用的方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规”,既是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难题,同样也决定着案件的质量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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