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浙江省的公共政策越来越聚焦强村富民。浙江省在“千万工程”的实践过程中,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促进共同富裕是重要目标之一。浙江省通过组织机制创新,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目标,建立“强村公司”激活村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导入市场机制提高经营能力,为富民增收和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支撑。

2023年6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自2023年7月25日起施行。《指导意见》要求以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目标,以市场化经营为导向,积极培育强村公司,规范公司运行机制,增强发展安全性、稳定性,持续提升强村公司联村带农致富能力,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强村富民不断取得新成效。

浙江省锐意改革、探索创新,通过盘活利用人才、土地、资金等现代资源与要素赋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出了发展强村公司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并促进共同富裕的系列做法与经验,对全国具备类似条件的区域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诸多启示。

2023年7月3日—7日,乡村干部报社、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联合组织江苏省委研究室、南京农业大学等专家学者,以及来自江苏靖江、扬中、宜兴的村书记和选调生,深入浙江省湖州市、绍兴市、宁波市和丽水市,专题调研强村公司的前世今生以及未来发展,以期破解浙江省“千万工程”实践并促进共同富裕的密码。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思考,系统研究浙江强村公司实践的五大制度逻辑。

一、强村公司本质上作为社会企业,有明确的共同富裕目标导向

社会企业旨在解决社会问题、增进公众福利,采用商业模式进行运作并获取资源,盈余再投资于企业或社区发展,兼具商业和公益性质,是一种新型混合组织形式。

根据浙江省《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强村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为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参股组建公司实体或入股县、乡级联合发展平台等,以项目联建等形式统筹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公司化运营兼顾社会效益的企业。

对照比较社会企业和强村公司的内涵,可见强村公司并不是具体指某家企业,而是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按照“产权清晰、收益归村”原则组建现代企业的统称。强村公司本质是上是一种社会企业,与生俱来肩负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使命。强村公司通过组织村民参与保洁等物业管理、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激发乡村振兴主体的主人翁责任感,又通过盘活利用闲置资源提供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交换和可持续经营中实现经济效益,促进富民增收。强村公司兼顾效率和公平,既追求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经济目标、实现经济价值,又追求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社会目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村级强村公司可动用的资源和经营能力有限,强村公司采取村村联建,或入股县、乡级联合发展平台,整合优势资源、拓宽业务范围,统筹相关土地和物业管理服务,在“抱团发展”过程中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实现共同富裕这个社会目标。在浙江的实践中,强村公司一般由乡镇及以上政府主导设立,聚焦共同富裕目标,鼓励吸纳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参股强村公司,实现联合发展、合作共赢。针对同一县域或者乡镇不同村集体经济发展强弱不均、不平衡的问题,采用“片区组团”机制,通过组团、联合等模式成立强村公司,共同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共享生产经营发展成果。本质上作为社会企业,强村公司利润分配更多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公益事业、低收入农户等倾斜,凸显了其社会目标的使命特征。

为增强造血功能,强村公司通过市场化运营模式,充分利用土地、人才、产业优势,变资源为资本,以项目联建的方式发展农业服务、农文旅融合等特色产业,为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内生动力。强村公司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盘活利用乡村特色资源,发挥其在资金保障、资金整合、农副产品经营推广等方面的综合优势,通过抱团发展形式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目标。

二、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农村资源,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强村公司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双轮驱动,打破村镇的地域边界在资源配置上进行跨村联动、联建联营,通过出租、入股、共同经营、流转管护等方式将散落各村的资源连点成线、聚线成面,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利用闲置土地资源,有效解决了单村资产盘活能力有限、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的难题,在适度规模经营与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实现协同发展。

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条件具有异质性,镇级层面成立强村公司后,拥有更为充裕的资金来建设或购置标准厂房、商铺店面等物业,能够有效盘活散落各村的土地资源,物业经济得以发展。针对乡村产业规模小、布局散、链条短等问题,强村公司聚焦乡村特色产业链,有针对性延链、补链、强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跨区域组建的强村公司推行“集团化实施、共享化运营”模式,形成规模聚焦效应。强村公司经营能力比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级公司更强,可以避免重复投资,让村干部轻装上阵运营发展。强村公司因地制宜成立物业管理公司,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为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新兴业态提供管理服务以及物业管理服务。通过抱团与联合发展,强化规模经营与服务能力,依法承接小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增强了村民乡村振兴的主体意识。

在浙江的实践中,强村公司突破村镇域界限,甚至在县域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采取“飞地抱团”的方式为资源禀赋不足、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赋能护航。资金和建设用地指标等资源在全县范围内整合,村级扶持资金、帮扶资金和宅基地复垦、建设用地指标等资源集中配置到条件相对优越的“飞地”,联合建设可持续发展项目,为集体经济薄弱村的跨区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作为完全市场法人进行市场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作为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具有政治性、社区性、地域唯一性、产权封闭性、成员身份性、功能综合性等鲜明特征,在经营范围与渠道等方面有严格限制。与之相对应,强村公司对接市场有深度与广度优势,各村以土地、资金等形式入股,村民依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与强村公司经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化重构。作为完全独立的法人,强村公司克服了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特别法人”的运行障碍。通过股权结构适度开放,强村公司有效集聚人才、配置高端要素。通过股权激励培养和吸引优秀职业经理人及专业管理人才,健全内控、财务、人事等各项管理制度,有效提升强村公司的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强村公司的核心是以“市场化运作”为操作方式,以县乡村为单位注册登记公司,各村成为股东,更大限度、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资金。强村公司具备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市场价格发现功能配置全域资源,进一步盘活农村资产,提高运行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在浙江的实践中,强村公司可以与国有、民营等不同所有制的龙头企业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市场化运营,强村公司将乡村分散碎片化的闲置资源资产进行专业化整合、项目化打包,推动市场化交易。

在浙江的实践中,湖州市南浔区坚持“政策+市场”双轮驱动,深化市场转型,积极引导强村公司走出辖区、走向市场。2022年南浔区正式挂牌成立强村富民发展集团,引入国有资本,创新探索“国有股权、集体股权、村民股权”+“集体资源、村民资产、国有资本”的“三股+三资”融合经营模式。同年成立的浙江练城强村集团,拓展影视、酒店等业务,拉长产业链并实现跳跃式发展。

四、经营模式多元化,因地制宜培育乡村振兴的内生动能

强村公司有多种组建方式,诸如村集体独资、多村联合投资、村企合作等。强村公司可以是村级层面,也可以是镇级层面,甚至还可以组建县级层面的强村集团,取决于各区域的资源禀赋条件以及抱团发展的联合程度。对具有资源比较优势、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适合以村集体独资形式成立强村公司。针对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社会目标,可以按照“产权清晰、收益归村”原则组建镇级层面的强村公司,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实现抱团发展、联合发展。强村公司将各村分散的资金统筹整合并优化配置,通过系统经营获得合理利润,实现以强带弱的收益再分配。

强村公司如何做出特色并突破其同质性的业务经营模式成为需要思考并解决的现实问题。以强化强村公司的造血功能为核心,建立 “县级统筹、乡镇联建、村级自建”三级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成立初期的强村公司通常不参与市场充分竞争的领域,重点经营保值增值、资产和收益相对稳定的项目。在浙江的实践中,探索多元化经营路径模式,因地制宜组建不同层面的强村公司,密切结合区域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集群。

针对不同的区域和资源禀赋条件,强村公司联合村集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等产业,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整村运营、片区打造、组团发展等方式运营乡村资源,引入休闲观光、农文旅融合发展等多种业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挖掘闲置人力资源,承接物业管理、配套服务、乡村建设工程等业务,增加农民非农就业和工资性收入。

在浙江的实践中,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强村公司在羊棚上搭起光伏板,创新打造“羊光互补”共富牧场;练市镇强村公司打造“红美人”柑橘可持续发展示范园区,发展采摘旅游,开发果酒、小青柑等特色产品;谢塘镇利用“谢晋故里”文化IP,因地制宜建设“晋生星片场”;丽水市缙云县东方生态强村公司重点培育当地传统的梅干菜产业;绍兴市上虞区岭南乡东澄村与旅游公司合作,深挖梯田、石浪、古村等优质资源发展乡村旅游……

五、党建引领凝聚优质人力资本,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人翁责任感

在浙江强村公司发展的实践中,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将党建引领贯穿强村公司发展始终,对强村公司在人才与资金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将现代化要素与乡村特色资源耦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

浙江《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鼓励有条件的强村公司实行职业经理人聘用制,引进大学毕业生、本地能工巧匠等人才进入公司。强村公司加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用竞争上岗的方式推选有管理能力、有时间精力的专职村干部担任强村公司负责人,提升强村公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有专业要求或市场风险较大的强村公司,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经营能力强的第三方代管,实现专业化稳健经营。

在浙江的实践中,通过制定强村公司发展激励政策,充分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带领强村公司发展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激发人力资源活力。丽水市缙云县依靠组织力量,把优秀乡村干部选出来,把返乡能人引回来并加强培训,在壮大特色产业、盘活村集体经济上大展身手。浙江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强村公司实行轮值主席制度,建立定期会商和重大事项共商决策机制,激励入股各村的积极性,强化轮值主席对项目的管理。

鉴于强村公司的社会目标和初创特征,对符合条件的强村公司运营项目优化监管与准入流程,在启动资金、土地指标、项目承接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金融机构以创新金融产品、优惠利率定价等方式支持强村公司发展。公共财政投入的绿化养护、河道保洁、物业管理等项目和强村公司匹配对接,保障强村公司的保底收益。坚持“政策+市场”双轮驱动,强村公司成立初期得到政策与财政资金支持,经营稳定后逐步实施市场化运营。

强村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还是依靠“人”特别是“能人”的力量。强村公司为乡村的“能人”提供更多的施展才华的舞台,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协同推进乡村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服务链与共富链建设,形成“政府推动、公司带动、村民互动”模式,激发村民投身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和主人翁责任感。

(作者为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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