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攻坚责任,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县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大帮扶力度,完成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任务,确保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及饮水安全有保障。

2.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坚持疫情防控阻击战、脱贫攻坚战“两手抓、两手硬”,加大产业就业、精准帮扶工作力度,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持续开展贫困人口“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排查核查,全面查漏补缺,确保动态清零。

3.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着力解决相对贫困,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结合谋划编制“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路径方法。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

二、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

4.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认真摸排并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学生“线上学习”存在的困难,确保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停课不停学”。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专项行动。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5.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继续执行“351”“180”健康扶贫政策,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要求,规范贫困人口医药费用结算程序。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签约服务政策。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城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加强贫困群众公共卫生的宣传引导,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

6.全面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增量继续实行“应改尽改、一户不丢”和“两个兜底”的全覆盖政策。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监管。

7.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饮水工程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管护机制,确保贫困群众饮水安全。

8.全面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建立带贫主体目录,落实带贫支持政策,健全完善带贫减贫长效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立足本地特色资源优势,加快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点对点”产销精准对接渠道和方式,解决好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问题。加强光伏电站运营管理维护,完善收益分配管理机制,开展2020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受益分配备案和2020年光伏扶贫受益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深入推进电商扶贫,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规范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县扶贫、人社、农业农村、商务、林业等培训单位协同配合,切实抓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9.全面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全面摸清贫困家庭就业情况、务工需求和意愿,做好精准对接服务,有序组织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给予就业创业补助,落实外出务工贫困人口交通费补贴政策。多渠道开发就近就地就业岗位,继续发挥保洁、保绿、护林、护路、护河、电站管护、护理老弱病残等已有公益岗位作用,帮扶贫困群众解决好因疫情导致的就业困难。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临时增设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的,参照当地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规范扶贫车间(驿站、基地)管理,确保发挥带贫减贫效益。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技能培训,实现贫困家庭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培训全覆盖,确保每个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

10.全面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进一步健全搬迁户稳定脱贫机制,强化后续帮扶,切实解决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增收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11.全面落实消费扶贫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我县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积极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组织好扶贫产品货源,积极参与并组织开展农副产品对接活动。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扶贫产品,并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自有平台渠道,积极推进扶贫产品进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八进”行动,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促进扶贫产品销售。积极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12.全面落实电商扶贫政策。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电商企业、电商服务网点通过“电商企业+经营主体+贫困户”模式,帮助贫困群众参与网上销售。开展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信息收集,加强农副产品、生产资料和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特色优质农产品上行和生产资料下行功能,建立和完善网上舒城扶贫特产馆、扶贫频道,拓宽扶贫产品网上销售渠道。支持有条件的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户农产品,并按政策给予补助。

13.全面落实金融扶贫政策。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大力推广“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对有发展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性,不抬高贷款门槛,不缩短贷款期限。督促指导承办银行机构认真落实《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要求,对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贷款使用跟踪指导,帮助贫困户用好扶贫小额信贷。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系统数据录入和贴息审核工作。及时与承办银行机构开展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加强实时监测分析,切实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

14.全面落实生态扶贫政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扶贫项目安排要向贫困群众聚集的地方倾斜,带动更多贫困户脱贫致富。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吸纳贫困人口参与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和林木管理。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和管理。

15.全面落实综合保障性扶贫政策。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的综合保障体系,为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做到“应兜尽兜、即困即帮”。深入推进“救急难”,加强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加大对困难烈士遗属、烈士子女关爱帮扶力度,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加大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力度

16.打好“四季攻势”。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打好春、夏、秋、冬“四季攻势”。开展决战脱贫攻坚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提质量、促攻坚”专项集中行动,全面排查、落实整改,确保稳定脱贫。

17.持续推进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改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各类问题。持续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回头看”、2019年国家扶贫成效考核、市际交叉考核等各级各类督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围绕反馈问题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对反馈和排查出的问题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清单,从严从实整改,以问题的彻底整改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上水平。

18.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制定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好人员安排、经费落实、乡(镇)村户抽取等具体事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普查。

19.加强扶贫项目建设。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标准,精准谋划安排扶贫项目。认真开展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建好建实2020-2021项目库。严格按照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群众申请、村级评议、乡镇申报、部门审核、县级审批”程序,精准匹配扶贫资金项目。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半月调度机制,加强扶贫项目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组织开展扶贫项目督查检查。切实加强扶贫资产管理。

20.切实抓好深度贫困攻坚。从政策举措完善、短板弱项查摆、整改措施制定、年度项目安排等方面,加大5个深度贫困村的支持帮扶力度,重点在项目资金安排、工作指导上给予倾斜。加大社保兜底保障力度,对“老少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

21.防止返贫致贫。高度重视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制定出台《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意见》,建立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监测预警系统、边缘人口管理系统,开展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的监测预警管理。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为重点,认真开展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分析、研判,针对性地开展救助帮扶措施,防止因疫返贫和新的致贫。

22.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制定2020年减贫计划。严格扶贫对象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做到“应纳则纳、应退尽退”。开展即时识别,对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返贫致贫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开展帮扶。全面提升扶贫开发信息数据质量。摸准核实扶贫对象的基础信息和各类数据,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修正、补充和完善,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继续开展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五个一”管理,实行“一周一清洗、一旬一核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例会、一年一总评”,力争做到基础数据一个不错、逻辑关系一个不偏、项目录入一个不少。加强信息数据共享。落实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同公安、财政等部门的信息比对,提高信息数据质量。做好国办手机APP的注册工作,督促落实核准完善贫困户信息数据。优化调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标准,根据贫困户脱贫需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

四、加大“双基”建设力度

23.全面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进一步补齐“末梢路”、打通“循环路”、建设“产业路”。持续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建一批小型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电网改造投资,持续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深度贫困村和双基薄弱村配网建改。全面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发挥“互联网+”扶贫作用。

24.全面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水平。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困有所帮、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文体有获、残有所助”等八大领域18项主要发展指标,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提升水平。

25.全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深入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持续深入开展贫困家庭“五净一有一整齐”活动。

五、加大扶志扶智力度

26.持续开展“五大教育”。通过召开“板凳会”“圆桌会”“屋场会”,持续深入推进政策、励志、感恩、科技知识、文明礼仪等“五大教育”,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

27.加强宣传引导。把握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宣传节奏和重点,挖掘树立脱贫典型,继续收集整理《舒城县扶贫典型案例汇编》。在县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加强脱贫攻坚特色亮点和先进典型宣传,持续开展“讲好我的脱贫故事”活动。做好全国脱贫攻坚奖的推荐工作。加强对涉贫负面舆情的引导和管控,积极稳妥做好涉贫舆情监测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8.树立文明新风。继续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深入推广“扶贫爱心超市”,开展乡风文明积分管理。组织开展“脱贫之星”“最美巾帼脱贫攻坚人”等评选活动,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六、加大社会扶贫力度

29.积极开展定点帮扶。加强全国政协机关、省政协及省市扶贫驻村工作队在我县定点帮扶的信息沟通,积极争取定点扶贫单位加大对我县的帮扶力度。严格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

30.积极开展县域结对帮扶。加强县域结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联动合作,制定年度县域结对帮扶工作计划,切实抓好组织领导、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资金使用、携手奔小康行动等方面的工作落实。

31.积极开展社会帮扶。深入推进“百企联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引导企业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通过消费扶贫落实精准帮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扎实开展好“10.17” 扶贫日活动,组织社会各界认领项目、认捐款物。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安徽省)等平台,推动贫困群众发展需求与社会帮扶有效对接,畅通互帮互助渠道。

32.组织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活动。针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开展爱心捐助、心理抚慰、亲情陪护等关心关爱志愿服务。通过组织医疗卫生志愿者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健康宣教、医疗义诊、送医送药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种植、养殖、电商、旅游等内容开展政策咨询、技能培训、产业扶持、创业指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号召志愿者通过送课、送教、送活动等方式开展支教志愿服务活动。

七、加大作风建设力度

33.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34.加大信访案件处置力度。畅通群众涉贫举报渠道,加强对信访件的处理力度,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涉贫信访办理工作机制,规范涉贫信访办理工作,提高涉贫信访办理工作质量、效率及公信力。

35.严肃执纪问责。强化脱贫攻坚巡察监督,把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慎问责、严执纪、零容忍原则,加大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履责不力、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给予严肃问责。

八、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36.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安排,做到及时学、跟进学、反复学,真正学懂弄通做实,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7.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切实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尽锐出战,履职尽责,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全面落实《关于贫困县退出后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舒发〔2019〕13号),继续实行“六个继续、三个不变”。全面完成“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对于不能胜任的及时撤换,对于弄虚作假的坚决问责。推深做实“一抓双促”工程,全面加强、持续巩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

38.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压紧压实县乡村主体责任,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认真落实“县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开发区)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要求。县委、县政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听取汇报并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脱贫攻坚指挥部至少每季度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报1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县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工作。压紧压实县直各部门责任,细化实化措施,强化任务落实,每月定期报送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压紧压实驻村扶贫工作队责任,加强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坚持“五天四晚”工作制。压紧压实结对帮扶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户每2月至少走访1次,未脱贫户每月至少走访1次”要求,继续开展“村村到、组组进、户户访”活动。

39.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管理,打造一支懂农村、会扶贫、作风硬的驻村扶贫干部队伍。分级分类开展扶贫干部培训,提高干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加强对一线扶贫干部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关爱和保障,落实“一票优先”,大力选拔任用狠抓工作落实、勇于担当作为、工作实绩突出的扶贫干部,激励更多年轻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展现作为。

40.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落实省级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对其中可统筹使用部分,确保50%以上比例用于脱贫攻坚。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41.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统筹规范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实行“两督查一考核”(全县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年终开展一次考核),减轻基层负担,杜绝“迎检文化”。健全完善暗访监督机制,继续采取“四自”(自行、自住、自吃、自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开展专业化、常态化随机暗访。

42.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规范做好各级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客观真实反映脱贫攻坚工作全貌。全面客观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脱贫攻坚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显著成效,提炼重要成果和典型案例,全面、立体、生动地向社会讲好舒城脱贫攻坚故事,持续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舒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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