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全面加强柳州市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的长效治理,统筹安排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提升养殖环境监管能力,实现畜禽养殖业生产与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柳东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背景

我国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保障了城乡居民肉、蛋、奶的稳定供给。但是,畜禽养殖种养平衡程度不高,粪肥还田利用渠道不畅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大量畜禽养殖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系到畜禽产品的有效供给,关系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种养平衡,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及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对于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转变农村居民生活方式、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有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完善粪肥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种养平衡、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国家大力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指出,以生猪调出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区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柳东新区以新时代“三农”工作为总抓手,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保障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结合已划定的禁养区方案、乡村振兴和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需要,编制《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

1.2 编制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区域养殖业、种植业现状和产业发展趋势,统筹考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环境质量现状与保护要求、区域功能定位等因素,科学规划畜禽养殖总量和空间布局。

(2)循环利用、强化监管。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加快构建农牧循环种养结合发展新格局。严格畜禽养殖业环境准入,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发挥规划引导作用。

(3)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对不同养殖类型、不同养殖规模的养殖场,按照“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的思路,探索适宜的粪污肥料化、燃料化、基质化等利用模式,推行全量收集和清洁高效利用。

(4)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完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第三方服务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健康发展。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18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09年)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19年修订)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年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8年修订)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017年修订)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017年修订)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12年修订)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15年修订)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021年)

(2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2013年)

(2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2016年)

(2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9年)

(25)《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 (2020年)

(26)《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2021年)

(27)《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2004年修订)

(28) 《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29)《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

1.3.2 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

(1)《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2)《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

(4)《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

(5)《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号)

(6)《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7)《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环土壤〔2022〕8号)

(8)《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22〕19号)

(9)《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

(10)《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11)《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

(12)《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465 号)

(13)《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22〕19 号)

(14)《广西“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

(15)《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3 号)

(16)《柳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17)《柳州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

(18)《广西柳州汽车城总体规划(2010-2030)》

(19)《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柳政规〔2021〕12号)

(20)《柳东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

(21)《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柳东管办发〔2019〕83号)

(22)《柳州市柳东新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

(23)《柳州市雒容镇总体规划(2010-2020)》

(24)大正村、东塘村、高岩村、果园社区、连丰村、龙岭村、坭桥村、盘古村、秀水村、竹车村、竹桐村村庄规划

1.3.3 标准规范

(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084)

(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7959)

(3)《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6)

(5)《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18877)

(6)《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GB/T 25169)

(7)《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 25246)

(8)《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 26624)

(9)《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 27622)

(10)《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 36195)

(1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497)

(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

(1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 81)

(14)《有机肥料》 (NY525)

(15)《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NY/T 1169)

(16)《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NY/T 2065)

(1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1.4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柳东新区全境,包括雒容镇、洛埠镇2个镇, 15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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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1 规划范围示意图

1.5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27年,基准年为2022年。

1.6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划。

(1)畜禽规模养殖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6号)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生猪存栏≥300头,肉牛存栏≥50头,奶牛存栏≥100头,蛋禽存栏≥2000羽,肉禽存栏≥5000羽。

(2)畜禽养殖户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畜禽养殖户指未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但满足下列要求的畜禽养殖户:生猪设计存栏≥50头,奶牛设计存栏≥5头,肉牛设计存栏≥10头,蛋鸡/鸭/鹅设计存栏≥500羽,肉鸡/鸭/鹅设计存栏≥2000羽。

(3)猪当量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推荐1个猪当量1年的氮排泄量为11千克/头。按存栏量折算:100头猪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

(4)畜禽粪污

指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尿及污水等总称。

(5)畜禽粪肥

指畜禽粪污经过无害化处理和发酵,充分杀灭病原菌、虫卵和杂草种子后作为肥料还田利用的堆沤肥、沼渣、沼液、肥水和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料。

第二章     区域概况

2.1  自然气候条件

2.1.1  地形地貌

柳州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北部,东与桂林市的龙胜县、永福县和荔浦市为邻,西接河池市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和宜州区,南接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象州县、兴宾区和忻城县,北部和西北部分别与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和贵州省黎平县、从江县相毗邻,总面积1.86万平方公里。地形地貌主要以山地和丘陵地貌为主。山地丘陵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6.01%,其北部为云贵高原的东南缘,西北部处于九万大山区域,一般海拔在1000—1200米。东部、东南部为架桥岭-大瑶山,中部和东南部为岩溶地貌、丘陵和河谷平原。整个地势总体上是北部、东部高,中部、南部低。按地貌形态、海拔高度和切割深度,可分为中山、低山、丘陵和平原、岩溶地区。柳州境内山体主要有九万大山、摩天岭、大苗山架桥岭和大瑶山等,位于大苗山上的元宝山,海拔2081米,为境内最高峰,也是广西第三高峰。平原主要分布在融江—柳江、洛清江中下游河谷两岸,较大的平原有柳江平原、洛满平原、穿山平原、柳城(融水)平原和鹿寨平原。

柳东新区为柳州市管功能区,位于柳州市区东北部,西与柳州市老城区仅一江之隔,北与柳城县相邻,东南与鹿寨县接壤,总面积381.5平方公里,属广西“山”字型地质构造中部地区,以北环高速为界,主要可以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北面为北、东、西三面被低山丘陵所包围,南面为张开的岩溶盆地。柳江和洛清江的河道作用,形成了河流阶地地貌与溶岩地貌选加的特点。地面高程大部分在 80-100米之间,江东片区和临近北环高速的地块小土丘坡度较大,其他区域相对平缓,现状有九子岭、南寨山、狮子岭、老虎岭、葫芦岭、八角岭等众多山体,形成山环水绕的自然山水格局。地貌类型主要有丘陵、山地、冲积平原,岩溶地貌十分发育。地貌以岩溶残蚀型峰林平原和峰林丛洼地为主,低山丘陵穿插其中,低山丘陵面积占陆地面积的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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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1- 1  柳东新区区位图

2.1.2  气候特征

柳州市处于中亚热带向南亚热带过渡的气候带,夏长炎热,冬短不寒,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光、热、降雨等气候资源丰富。太阳辐射率总量多年平均为102.52千卡/平方厘米,年有效辐射量为49.71千卡/平方厘米,年日照时数多年平均值为1200-1635小时。垂直温差大于纬度温差,年温差大,日温差小,中、南部多年平均气温为20.5℃,北部山区年平均气温则在16.5℃之间,1月通常为一年之中最冷月,历年平均10.3℃,极端最低温度-5.8℃,7月通常最热,历年平均28.8℃,极端最高温度39.4℃。全年总积温>492.4℃,高于5℃的有359—360天,有效积温>453.5℃,≥10℃有290天,活动积温6688.2℃,≥15℃有236天,有效积温5879℃。无霜期约290—330天,年平均降雨量为1500--1600毫米左右,但全年降雨分配不均,多雨季节在5—8月。气温特点:北部山区地区气温稍低,湿润、无霜期短;南部地区气温较高,阳光充足,无霜期长。由于地域的差异性,天气灾害对农业收成影响较大,影响柳州市农业生产的气候因子主要是干旱、雨涝、低温等。

柳东新区年平均气温20.7℃,年均降雨量1410.0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1380.8小时。

2.1.3  水系分布

柳江是柳州市第一大河流,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一级支流,发源于贵州省独山县,自西北往东南流经贵州独山县、榕江县、从江县后,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称都柳江;在三江侗族自治县老堡口与古宜河汇合后称融江。融江流经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柳城县,在柳城县凤山镇与龙江汇合后称柳江。柳江流经柳州市区,在鹿寨县江口乡与洛清江汇合,继续向南流经象州县,在象州县石龙镇的三江口与红水河汇合后称黔江。柳江干流河长773千米,平均坡降0.4‰,流域面积5.8万平方千米。柳江支流众多,柳州市境内主要支流有古宜河、浪溪河、贝江、阳江(牛鼻河)、龙江、洛清江和石榴河。最大支流龙江发源于贵州省三都县,河长367千米,流域面积1.69万平方千米,流经贵州省三都县、荔波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河池市区、宜州区、柳州市柳南区、柳城县,在柳城县凤山口与融江汇合称为柳江。柳江流域地形北高南低,由贵州省东南部高原向桂北山区倾斜,绵延向桂中丘陵平原区,形似扇状。柳江上游都柳江河段为高山峡谷区,两岸多为崇山峻岭,河道滩多水急;中下游融江、柳江河段属低山丘陵平原区,岩溶广布,多为峰林谷地和孤峰平原,江流迂回曲折,山水幽奇,风景秀丽。

洛清江为柳东新区主要过境河流,发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北部太平山脉,于鹿寨县江口乡江口村附近汇入柳江,全长275千米,干流平均坡降0.42‰,流域面积7592平方千米。洛清江流经桂林市(临桂区、永福县)、柳州市(鹿寨县、柳东新区)等2个市4个县(区)。洛清江柳东新区河段长约17.2千米,从雒容镇连丰村大芽屯附近入境,从雒容镇盘古村大糯屯附近出境。洛清江径流由降水形成,时空变化特性与降水对应,多年平均径流量82.31亿立方米,年径流模数自上游向中下游逐渐增大;径流年内分配不均匀,汛期4月至9月径流量约占全年的84.8%,枯期为10月至次年3月。河床结构多为河卵石、泥沙,少数为岩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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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2  柳东新区主要水体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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