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从事水产动物养殖的人员,在渔用药物的使用上存在许多误区,不正确地使用渔用药物,不仅会影响药物的疗效,贻误治疗的最好时机,还可能导致药物对水产动物机体和养殖环境的污染。
一、治疗方法的选择
对水产动物疾病的治疗方法,主要有拌药饵投喂法、浸泡(药浴)法、注射法和局部涂抹法等。拌药饵投喂法和药液浸泡法比较适用于需要大批量处理的治疗对象,而注射法和局部涂抹法则只适用于观赏鱼、繁殖用亲鱼等能实行个体管理的水产动物疾病的治疗。选择治疗水产动物疾病的适宜方法,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根据患病水产动物的状况:患病后的水产动物的摄食量一般都是趋于下降的,游泳的速度也变得比较缓慢,常出现离群独游的现象。对于食欲严重衰退的水产动物群体,即使将药物拌在饲料中投喂,也只能是尚未丧失摄食能力的水产动物能吃进药饵,因此,难以达到药物治疗的目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具有摄食能力的水产动物吃进了过多的药饵,还可能会导致药害现象的发生,而如果摄食药饵量太少,由于药物在水产动物体内不能达到抑制病原体的药物浓度,就不仅不能达到控制疾病的目的,还有可能导致病原菌对药物产生耐药性。此外,未被水产动物摄食的药饵,可能在水体中不断地释放药物,还会对养殖水体中的微生态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采用拌药饵投喂的给药方式时,一定要考虑患病的水产动物是否还有摄食能力。
2、根据病原体的特性:病毒、细菌、真菌和各种寄生虫都可能成为水产动物的病原体,而能治疗百病的药物是没有的。因此,在采用某种药物治疗疾病之前,必须要首先确认病原,对疾病作出正确地诊断。
对于病毒性疾病,目前尚没有药物能进行有效的治疗。对患病毒性疾病的水产动物用药,主要目的是在于控制病原性细菌对水产动物的二次感染。
对于由病原菌引起的水产动物疾病,一般采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在这种情况下,还需要注意针对患病水产动物究竟是全身性感染还是局部感染,选择不同的给药方式。如对于鳗鲡的爱德华菌病,由于病原菌可以通过血液在全身流动,所以采用在饵料中拌药物投喂的方法,可以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而对于细菌性鳃病和柱状菌病,由于患病部位是鳃和体表,药物能直接接触到病原体,因此,对这些疾病的治疗采用药液浸泡法是比较适宜的。
由寄生虫引起的各种疾病,如在体表寄生的原生动物、大型吸虫和甲壳动物等,采用药液浸泡法能获得良好的效果;而对于寄生在水产动物的消化道的棘头虫、线虫等体内寄生虫,必须采用拌药饵投喂的给药方式,才有可能获得比较理想的治疗效果。
3、根据药物的类型:能溶于水或者是经过少量溶媒处理后就能溶于水的药物,不仅可以作为拌药饵投喂的药物使用,同时也是可以作为药浴用药物使用。但是,对于不溶于水的各种药物就不能作为药浴用药物。既能用于拌药饵投喂又能作为药浴用的药物是很少的,药物的生产商是根据药物的使用途径和方式制备不同剂型,在选择和使用某种药物时,必须认真地阅读使用说明书。根据药物不同的剂型,有些药物在消化道内不易吸收,而比较易于通过鳃吸收。因此,了解各种药物的特性和使用方法是很重要的。
二、选择药物的依据
1、依据药物的抗菌谱:从患病的水产动物中分离病原菌,进行革兰氏染色和鉴定其种类后,根据不同药物的抗菌谱,就可以大致明确什么抗菌药物可能是治疗某种疾病的有效药物。首先,可以从药物的抗菌谱中选择病原菌比较敏感的几种抗菌药物。
最近,人们注重将具有较广抗菌谱的抗菌药物作为渔用药物的研究开发对象,即希望用一种药物就可能对多种病原菌有效。现在,已经研制出来了一些同时对革兰氏阴性和革兰氏阳性病原菌都有抑菌作用的药物。
2、感受性的测定:如果选用的抗生素对某种致病菌没有抑制作用,使用后就不可能获得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然而,即使某种抗生素能抑制某种致病菌,不同的致病菌对同一种抗生素的感受性也是存在差异的。因此,为了达到药到病除或者获得对疾病比较好的治疗效果,筛选病原菌敏感的抗生素作为治疗水产动物疾病的药物是很有必要的。现在,研究者们采用在养殖现场分离到的水产动物致病菌进行药物敏感性试验时,已经发现有些菌株对某些抗生素失去了敏感性,或者感受性已经下降了,这就是病原菌对这些抗生素产生了抗药性。
病原菌对药物的感受性一般都是采用最小抑菌浓度(MIC)表示。即每升(L)培养基中的抗菌药物以毫克(mg)表示,作成倍比稀释系列,当接种在培养基中的病原菌被完全抑制的最低药物浓度,即为表示药物对致病菌菌株的最小抑菌浓度。
测定从患病水产动物中分离病原菌对各种抗菌药物的敏感性,是保证药物治疗效果的关键。但是,开展这个工作要求有一定的试验条件,而且要求操作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试验技能。因此,尚不具备这种试验条件的养殖单位和个人可以委托有条件的研究单位协助完成这项工作。
3、抗生素的作用方式:在药物疗法中使用的各种抗菌药物都是能对细菌的细胞产生作用,而对水产动物和人体的细胞不会产生危害的,这是因为药物具有选择性毒性的缘故。在选择抗生素类药物作为水产动物疾病的药物时,首先要了解这种药物的作用原理。除了要明确该药物的作用原理外,还应该弄清楚药物对病原菌究竟是抑菌作用还是杀菌作用,这些问题对于确定药物的投予量和投予方法都是非常重要的。
药物对病原菌的抑菌和杀菌作用的机制有所不同。使用具有抑菌作用的药物后,病原菌的数量不会减少,药物在水产动物体内以有效的药物浓度并保持一定的时间,因为药物只能抑制病原菌的增殖,最终还要依靠机体的免疫防御机能的作用使疾病痊愈。而具有杀菌作用的药物,则是通过直接杀死水产动物体内的致病菌而产生治疗效果的。
由于抑菌和杀菌药物的作用机制不同,使用具有抑菌作用的药物就必须要使药物的有效浓度在水产动物体内维持一定的时间,需要准确计算初次用药量和再次使用的维持量。使用杀菌作用的药物,则不需要考虑药物在水产动物体内维持一定时间的杀菌浓度。
在抗菌类药物中,通常将磺胺类和抗生素类药物定为具有抑菌作用的药物,而将呋喃类药物定为具有杀菌作用的药物。不过,当大剂量的使用抑菌性药物时,其药物也会显示出杀菌效果。所以,药物的抑菌和杀菌作用只是使用剂量的差异,而不存在本质的不同。
4、第一次选用药物和第二次选用药物:在水产动物的养殖过程中,由于多次使用同一种药物,会导致病原菌的耐药性逐渐增强,最后形成具有抑、杀菌效果的药物越来越少的局面。如果通过对病原菌进行药物敏感性试验,在疾病的治疗初期就选用病原菌最敏感的药物,就可能随着病原菌对药物产生耐药性而无法再获得有效的治疗药物。
因此,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在使用药物治疗水产动物的疾病之前,就应该根据药物的种类和特性,决定不同药物的使用顺序。将磺胺类和抗生素类等比较容易引起病原菌产生R耐药性因子的药物作为第一次选用药物,而将对已经产生R因子的耐药性病原菌也有杀菌效果的合成抗菌药物,如萘啶酸、噁喹酸和吡咯酸等作为第二次选择用药物,只对第一次选择药物失去疗效的情况下使用。在决定使用药物的顺序时,最好是能将磺胺类药物作为第一次选择用药,抗生素作为第二次选择用药,而将各种化学合成药剂作为第三次选择用药。但是,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这种用药顺序在水产动物疾病防治实践中是比较难以施行的。
虽然病原菌对萘啶酸等第二次选择用药物不会产生R耐性因子,但是病原菌能很快获得对这些药物的短期耐药性。因此,在实际防治水产动物疾病时,应该严格控制这类药物的使用次数。当第二次选择用药物失去效果后,还必须从第一次选择使用的药物种类中筛选有效的药物,由于病原菌对药物的耐性程度每年都会不断的变化,当磺胺类和抗生素类药物停止使用一段时间后,病原菌又可以恢复对这些药物的敏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