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典型案例培育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吴家海戴娟
近年来,河南省光山县检察院将典型案例培育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从三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打造优质检察案例产品,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2022年以来,该院办理的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件、河南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9件。
解决“两个问题”,夯实典型案例培育硬基础。该院将典型案例培育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典型案例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案管办为日常工作机构,牵头抓好案例的培育、报送和考核的全流程管理。创新工作模式,实行首办负责制,压实主体责任,实行“案管+业务+综合”相融合模式,领导小组吸纳办案经验丰富和写作功底扎实的业务骨干,释放聚合效应。坚持统筹推进,年初领导小组制定各部门典型案例工作目标,各部门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选题,报领导小组备案后组织实施。树立产品思维,领导小组实行信息集成、线索发现、培育选送、案例运用、考核考评一体化管理,推动培育过程精细化、发展模式特色化。
聚焦“三个方面”,明确典型案例培育新路径。该院典型案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做好选题研究,各业务部门针对性报送重点案例情况,领导小组筛选重大疑难、效果明显、具有示范指引作用的精案、好案、巧案,汇总形成“案例池”。领导小组对“案例池”进行全面梳理,共选出17件。实行专班总结模式,明确检察官以及检察官助理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辅助责任,协同打磨,共同开展会商研究,跟进总结经验做法,17件案件均实现成果转化。通过外在考核和内在激励,激发干警积极性,组织“一员额一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将典型案例培育纳入检察人员考核,在评优评先、轮岗提拔等方面设置激励政策。
实现“三个起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效应。该院突出精品案件对中心大局工作的服务功能,传递平等保护等司法理念,努力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如该院受邀参与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某超市行政争议化解案件,成功化解因“问题馒头”引发的行政争议,助力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该案也因此获评河南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如该院办理的付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有效解决了案件执行过程中有关执行人员怠于履职的问题,提炼总结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的“突破点”和检察建议做到刚性的“闪光点”,入选最高检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坚持司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融合,增强案件社会效果。如该院办理的未成年人邹某附条件不起诉案,相关宣传稿件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等刊载,并在河南省检察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作为好案例讲述,努力营造关心关爱涉罪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吴家海戴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