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

自2015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以来,各支持方向项目顺利实施,对养护渔业资源、降低捕捞强度、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提升渔业设施装备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项目逐步实施和渔船装备技术进步,现行的国内渔业捕捞业、养殖业和远洋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已不能满足现代渔业建设和渔业转型升级需要,急需修订和完善。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 远洋渔业 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418号)要求,我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远洋渔业油补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43号)修订内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和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项目补助标准修订内容

2.人工鱼礁建设项目补助标准修订内容

3.远洋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标准修订内容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9日

附件1

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和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项目补助标准修订内容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渔业发展需要,对《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中《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等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在“三(一)渔船更新改造”中“因大型渔船出海时间较长,一般须加装制冷系统,为提高渔船的标准化程度和现代化装备水平,要求40米以上(含40米)的钢质渔船和24米以上(含24米)的玻璃钢渔船必须加装制冷系统(包括压缩机、冷凝器、蒸发盘管和储液灌等)。”后增加“仅安装小型制冰机的不属于制冷系统。加装活鱼舱,参照制冷系统标准执行。”

二、在“三(三)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中“每只深水网箱及其配套设施设备(40~120米周长网箱),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规模控制在10万~30万之间。”后增加“HDPE型深水网箱、半潜、全潜式桁架网箱分别按照容积比照折算执行,具体技术标准由我部另行制定。”

附件2

人工鱼礁建设项目补助标准修订内容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渔业发展需要,对《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中《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和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将“三(二)人工鱼礁项目”中的补助内容调整为“人工鱼礁的设计、建造和投放;海洋牧场标识标志、宣传展示;配套的船艇、管理维护平台等日常管护设施和水下可视化监测系统、鱼类行为驯化控制系统的购置;海藻场和海草床的种植修复;项目前期准备和组织实施期间的本底调查、项目论证、招投标、监理、效果跟踪监测和评估等相关内容”。

二、将“三(二)人工鱼礁项目”中的补助标准“海藻场和海草床增殖修复补助标准”表述调整为“海藻场和海草床种植修复补助标准”。

三、将“三(二)人工鱼礁项目”中的补助标准“人工鱼礁补助资金应不低于项目补助资金的70%,海藻场和海草床增殖修复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补助资金的15%,其他补助内容的资金总额分别不高于补助资金的15%”调整为“人工鱼礁补助资金应不低于项目补助资金的70%,海藻场和海草床种植修复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补助资金的15%,其他补助内容的资金总额不高于补助资金的15%,如项目中无海藻场和海草床修复内容,其他补助内容资金总额不高于补助资金的30%”。

附件3

远洋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标准修订内容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渔业发展需要,对《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远洋渔业油补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6〕43号)中《远洋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试行)》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玻璃钢金枪鱼延绳钓船属于附表1“远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上限一览表”中“金枪鱼延绳钓船”,具体技术标准由我部另行制定。

二、专业鱿鱼钓船(入渔日本专属经济区)属于附表1“远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上限一览表”中“专业鱿鱼钓船”,具体技术标准由我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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