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沿海已进入台风多发季节,为预防和减少台风及强降雨带来的灾害损失,保障渔业生产平稳发展,特提出以下应对措施,养殖户可以结合自身海水养殖实际情况参考采纳。
一、台风前防灾
1、密切关注台风动态,提前做足预防台风的工作。海水养殖从业者应密切关注媒体有关台风的报道,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2、减少养殖存量。对达到上市规格的养殖水产品提前收捕,尽量减少损失。
3、海水网箱养殖、筏架养殖做好设施加固,努力减少养殖水产品损失。
4、海水池塘养殖根据不同条件适可预降池塘水位,防止风暴增水造成逃离和窜塘,必要时要加装防逃围网,以防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5、全面检查塘基的可靠性。依据池塘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加高或加固塘基,提防塘基溃塌。
6、置备应急性生产物资。适当准备一些粗盐和增氧剂等,有条件的情况下配备相应功率的发电机,备足2-3天的燃料。
7、做好疾病预防工作。稳定养殖水体环境,要适时减量投喂或停喂饲料,减少养殖池塘环境负荷。
8、检查房屋是否有安全隐患,放置饲料、药品的地方是否充分防水。
9、做好养殖设施设备维护和生产资料入库。检查常用生产资料是否收集入库,检查电缆、增氧机等设备归置是否妥当。
10、遇超强台风,请撤离至安全区域躲避,做好防台风安全措施。
二、台风后减灾
1、 及时检查和修补养殖设施。海上网箱和围网养殖要及时检查、修补或更换网衣,防止二次逃逸,网箱要校正位置,修复鱼架、箱体,并加固锚固设施;筏架养殖要及时检查和修补架、杆、绳等设施,防止二次受损;海水池塘和滩涂蓄水养殖要及时检查和修补堤坝、围网,防止逃逸,同时,检查和捉除敌害生物;对虾大棚养殖要及时修固钢架、大棚,修补薄膜。
2、对严重受损短期内无法修复的设施,应及时转移或收获销售养殖产品,以减少损失。对损毁的设施,要及时清理,以免对其他养殖设施造成损害。可回收的设施如木板、毛竹、绳子等应及时回收可二次使用,降低损失。对部分受摧毁的养殖设施,如紫菜养殖,要及时修补并抢救菜苗,通过梳理再次放回海里,可挽回一些损失。
3、对受灾的海水育苗场、养殖场在设施修复的情况下,要做好场地的整理、消毒等措施,及时恢复和组织生产,以弥补台风造成的损失。因灾后二次生产的苗种需求,育苗企业因根据当地需求,及时恢复生产或帮助组织苗源。
4、对池塘配套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复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有损坏要有专业人员修复或更换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在保证供电系统安全下,依据需要及时开启增氧机。
5、海水池塘及时修复养殖环境,预防水质突变引起的次生灾害。抓紧做好上层淡水的排放,及时注入新鲜海水,保持池内盐度等环境因子的稳定。进排水后,对养殖池水、进排水沟进行一次全面的消毒处理。可选用漂白粉、二氧化氯、溴制剂、碘制剂等。消毒后过几天,投放水质、底质改良剂,如沸石粉、生石灰以及商品底质改良剂。集约化养殖池塘应采取水质改良方法,逐渐稳定养殖池生态平衡,恢复藻相和菌相。
6、充分做好疾病防治工作。灾后死亡生物、受风卷起的水草和杂物要立即捞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治疾病传染和流行病发生。同时注意消毒杀菌,预防台风后的养殖疫病。台风及暴雨会引起鱼虾蟹特别是虾蟹产生应激反应,可以在饲料中适当添加维生素C、免疫多糖等,以增强鱼虾蟹抗病和抗应激能力,同时要减少饲料的投喂量并逐步恢复正常投喂量。
7、记录池塘中死亡生物的数量、规格,结合复产后摄食量来估算存量,合理安排后续养殖生产(投饵、并塘或补苗)。
8、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在台风中的损失做正确的估计,强化下一步养殖工作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