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调控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渝医保发〔2023〕8号)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九部委联合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国卫医函〔2022〕84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等文件要求,印发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调控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渝医保发〔2023〕8号)》。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2年5月9日,国家卫健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国卫医函〔2022〕84号),明确要求规范牙科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
2022年9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要求“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方式,强化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控”,并对开展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实施口腔种植收费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2022年9月1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以服务产出为导向、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规范整合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种植体植入费”等1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种植体植入费(全牙弓)”等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种植体及牙冠植入等相关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和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暂不实行“技耗分离”,项目价格包含相关耗材费用。
(二)制定各级公立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标准。我市三级、二级、一级和其他公立医疗机构调控标准分别为4312元、3920元、3724元和3528元,同步明确调控标准内涵。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不得突破调控标准收费。
(三)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监管和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原则,对比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和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标准执行。
(四)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治理。一是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时,新增的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不得与其映射的现行项目同时收费。医疗机构应主动在明显区域按规定公开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不得在标价外另行加收费用,并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强制或诱导服务消费。重庆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前后映射关系表详见附件。二是探索建立口腔种植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各区县医疗保障部门要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每季度在当地医疗保障部门官网进行公开。三是切实履行全行业医药价格管理职责。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口腔种植等缺牙修复类医疗服务价格和耗材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履行全行业医药价格管理职责,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推进落实各项措施,实现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全覆盖,形成长效治理效果。加强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与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竞价挂网结果的协同配合,切实降低种植牙医疗服务和耗材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费用负担。
四、执行时间
本次公布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施行时间为我市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时间,即与渝医保办〔2023〕11号同时执行,执行时间2023年5月5日。
附件:重庆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前后映射关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