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评析】
1. 发行人是正统得不能再正统的农业企业了,主营业务就是传统的黄羽肉鸡的养殖和销售。发行人2016 年-2018 年实现的收入分别为10 亿元、12 亿元和15 亿元,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4300 万元、4600 万元和1.1 亿元。2018 年业绩高度增长的原因其实都很清楚,无非是猪肉价格的爆发直接影响了肉鸡的价格和业绩,剔除这个因素那么发行人真实的业绩水平就是4000多万元。
2. 如果就是4000 多万元的业绩水平,就连创业板都是不符合基本的IPO审核标准的,更何况发行人所处的肉鸡养殖行业。如果我们把已经上市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业绩规模拿出来做一个对比,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业绩规模简直连跟班的小弟都不够格,根本就不是一个梯队的。
3. 所以,我们要关注发行人IPO审核通过的原因,只能找到一个并不常见的核心因素,那就是:扶贫。具体体现在:①发行人所在地区是国家重点贫困地区,是扶贫攻坚战的核心阵地。②领导人曾经对这个地方进行视察,一定要搞好扶贫,并且是“精准扶贫”。③发行人采用“公司加农户”的养殖方式,其实在养殖类农业企业中并不是什么新鲜的模式,但是没想到却与扶贫建立了最直接最有效的联系。发行人让当地农户协助养殖和管理,从披露信息来说每户平湖获得收益接近10 万元,确实是一个非常欣喜的成果。为了更加突出和强调发行人扶贫的效果,招股说明书单独一个篇幅专门介绍发行人扶贫的相关情况,这在招股书披露中也并不多见。
4. 关于农户代养模式,发行人披露种鸡25%的代养比例,商品鸡则是75%的代养模式,而商品鸭则是100%代养。发行人代养模式的销售占比还是非常高的,这也自然关注到这种模式下发行人与农户的权利义务关系,农户取得的收益以及获得风险的情况。对于发行人与第三方合作,以前IPO我们解释的思路是一定要让发行人赚便宜不能吃亏不能有重大风险。而当发行人遇到了需要扶贫的农户,那只能解释发行人承担经营和养殖的全部风险,农户会取得很稳定甚至是无风险报酬。这样的解释思路,是不是只能在这样一个项目中出现,我们不得而知。
5.关于农业养殖企业,收入和成本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是永远都不能规避的话题,这个以前我们也专门讨论过,这里就不再详细论述。不过,这里使用了成活率和肉料比两个核心指标来论证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合理性,这个是值得借鉴的。发行人查阅相关资料确认了行业养殖的成活率与发行人没有重大差异,同样发行人的肉料比与同行业也没有明显差异。这样的对比是很有价值的,但是公开的权威的行业资料看起来还是很难找到的,这个建议相关行业组织和部门可以做一些努力。不是很多部门都说要支持农业企业上市吗,那先把数据和行业竞争情况统计清楚权威发布,做一些对发行人力所能及的事情也好。
6. 企业可能还是存在行业地位和业绩规模的问题,不过肉眼可见,企业为了IPO还是做出了很多努力和牺牲。就单单现金交易的控制比例就很说明问题,采购现金交易比例为0.05%而销售现金交易比例为0.01% 。同样,不管是什么概念,只要是能够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收益就是好事情,祝贺企业成功上市。当然,毕竟企业的规模和竞争优势并不是那么明显,上市之后面对更大的竞争还需要企业更多的努力,希望企业上市之后能够发展的更好!
【发审委问询问题】
发行人养殖模式以农户代养为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代养模式下与代养户主要权利义务关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养殖模式是否一致;(2)报告期代养费的考核政策、具体计算过程,与代养量是否相匹配;部分代养户出现亏损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3)种苗生产、饲料生产、疫病防治、技术服务、回收销售等环节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防范代养户违约风险的约束机制(保价体系、代养户保证金等)及其有效性;(4)代养户养殖场(点)的环保措施,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规定或要求,与代养户采取的疫情防治措施及其有效性;(5)种禽产蛋至鸡苗孵化完成等各环节的成本核算情况,报告期内单位鸡苗成本的具体构成及金额;自养模式下活禽单位鸡苗成本低于代养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招股书披露内容】
(一)本公司扶贫情况
公司所在地湖南省石门县是国家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规划指定区域。公司成立以来,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或家庭农场)”模式从事黄羽肉鸡养殖业务,直接带动合作农户脱贫致富,也拉动当地养殖、运输等产业的发展。2018年8月,经国务院扶贫办评估认定,石门县作为2017年第一批40个贫困县之一脱贫摘帽。
1、公司带动当地农户脱贫致富
公司成立以来,摸索建立了一套成熟的“公司+基地+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养殖模式,带动山区人民通过养殖黄羽肉鸡致富。在“公司+基地+农户(或家庭农场)”模式中,公司承担养殖的市场风险,代养户根据养殖管理情况获取报酬,规避了对于代养户来说最为不可控、也是风险最大的市场波动风险,获取稳定可靠的报酬。通过与公司合作,农户在家从事养殖可以获取相当于外出打工的收益,同时也避免了外出打工所带来的子女教育、老幼抚养等社会问题。
随着公司规模的发展壮大,公司支付的代养费也随之提高,合作农户的收入得到了切实的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商品鸡鸭代养户数量、代养费情况如下:
近年来,为支持代养户发展壮大,公司推出了新建标准养殖场补助、高温补贴、放养补贴、运费补贴等措施扶持代养户新建标准养殖场所,扩大养殖规模。通过上述措施,公司代养户户均收入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2、与石门县扶贫工作办公室、金融机构合作进行精准扶贫
目前,主要有两种合作模式:
(1)与贫困村合作
公司与石门县扶贫工作办公室、石门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石门县贫困户、贫困村村委会合作,签署《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合作协议》,由银行提供扶贫贷款,用于标准化养殖场的建设和经营。扶贫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统一管理使用,负责本息代偿,扶贫办进行贴息及不良贷款的风险补偿。公司每年按贫困户及村委会投入扶贫资金金额8%的标准支付扶贫帮扶收益,且承诺标准化养殖场优先招聘贫困户。
该种模式下,扶贫贷款由公司统一管理,投入到扶贫养殖基地的建设,确保扶贫款用于帮助贫困户及贫困村脱贫,为贫困户及贫困村带来稳定的收益,并解决部分贫困户的就业问题;公司为扶贫贷款提供担保并负责本金及利息代偿,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而扶贫贷款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与石门县三圣乡彭家堰村、所街乡黄福峪村、磨市镇白岩壁村等30个贫困村、773 户贫困户合作,已建成岳家棚标准化养殖场、鲍家渡标准化养殖场、犀牛坪标准化养殖场和杨坪标准化养殖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向贫困户支付扶贫帮扶收益款520.84 万元。
(2)与贫困村村民合作
公司与石门县壶瓶山周边贫困村村民合作,在壶瓶山散养慢速型石门土鸡,使贫困村村民通过养殖土鸡增收脱贫。公司负责土鸡苗的前期养殖及防疫,之后发放给贫困村村民,由贫困村村民利用自有山林、荒地放养土鸡。公司对村民全程技术服务指导,达到约定的回收标准后,公司按保价回收成鸡,并根据村民养殖情况支付代养费。所有回收的石门土鸡,公司实行集中屠宰,作为公司高端产品投放市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与230 户村民达成合作。上述村民2018年度养殖出栏32.22万羽,代养费833.4万元。
通过上述两种模式,实现了多方共赢,契合国家精准扶贫的政策和公司带动当地农户脱贫致富企业文化。
3、公司发展带动当地就业
公司的发展为当地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公司员工人数从成立之初的不到100人,发展到2018年12月31日的4,491人,2018年员工平均工资4.60万元,高于石门县人均收入。除员工就业之外,公司也直接带动了运输、养殖等产业的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助力。
2017年6月,公司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审定为“全国就业扶贫基地之一”,公司董事长喻自文被评为湖南省2017年“百名最美扶贫人物”。
(三)经营模式的风险
公司大力发展“公司+基地+农户(或家庭农场)”的运营模式,即通过农户(或家庭农场)代养和自有标准化养殖基地养殖的合作养殖模式。农户(或家庭农场)代养模式下,公司与农户(或家庭农场)以委托养殖方式合作,根据职责进行合理的流程分工,在禽类产品生产过程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和义务,农户(或家庭农场)作为养殖产业链诸多生产环节中的一环,负责禽类的饲养管理环节,公司负责种苗生产、饲料生产、疫病防治、技术服务、回收销售等环节,该模式组织和调动农民实现本土创业,参与农产品的产业化大生产,使得公司的禽类养殖业务一直保持规模化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代养户数量逐年下降,系公司自有养殖规模扩大及优化代养户结构,优先发展单批规模达到1 万羽以上的长期合作代养户,控制新增小型代养户数量所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品鸡鸭代养户共计788户。
公司通过设定绩效考核指标的方式来核算代养费,使代养户能够获得与其劳动付出相匹配的收入,同时通过合同约定的制度设计锁定了代养户违规养殖和违约风险。尽管委托养殖回收合同对于养殖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奖惩机制已作出明确规定,随着合作代养户数量的增加,在合作执行中仍可能存在某些代养户对合同相关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潜在的纠纷或诉讼,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另外,如果代养户出现未按协议约定喂养或未按要求免疫、保健、治疗等违规养殖情形,导致活禽产品不达标,将影响公司屠宰加工环节的业务实施,增加卫生检验检疫负担,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最后,未来如果出现疫病爆发或其他规模化企业采取竞争手段争夺代养户等情况,可能造成公司合作代养户数量和代养规模下降,从而导致公司产能不足,对公司业务扩张和收入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1、“公司+基地+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养殖模式
公司所在地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划属于武陵山片区,公司充分利用武陵山片区资源,带动山区人民通过养殖黄羽肉鸡致富,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公司+基地+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养 殖模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黄羽肉鸡养殖模式分为农户(或家庭农场)代养和标准化基地自养。公司种鸡养殖约25%为农户(或家 庭农场)代养,约75%为标准化基地自养;公司商品鸡养殖约70%为农户(或 家庭农场)代养,约30%为标准化基地自养;鸭全部为农户(或家庭农场)代养。
(1)农户(或家庭农场)代养模式
①代养模式
农户代养模式是在业内普遍采用的“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形式基础上,公司与农户签订代养合同,建立公司与农户之间的代养关系。合作模式为公司统一提供禽苗、饲料、疫苗药品、技术服务和统一活禽回收,农户(或家庭农场)以保证金、栏舍设备和劳动力等资源作为基本条件参与到公司的产业链管理中来,并负责畜禽的饲养管理环节。在此模式中,公司通过代养体系对代养户的养殖业绩进行考核,即按照约定绩效考核指标,对代养户的养殖成果扣除物料消耗及领用的生产物资,核算出代养户的代养费用后进行结算。具体考核方式为:(协议约定的回收单价×成鸡重量)扣除(代养户养殖期间领用的鸡苗、饲料、药品、疫苗等)。其中回收单价及养殖生产资料(禽苗、饲料、疫苗、药品、活禽或种蛋)协议约定的回收计价均高于市场价格,用以约束代养户因饲料、禽肉市场价格变动给公司带来的违约风险。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拥有合作商品鸡鸭养殖农户(或家庭农场)788 户,且养殖合作主体平均养殖规模仍不断扩大。
公司对代养户考核的具体考核指标和计算方式如下:
在此模式中公司承担养殖的市场风险,代养户承担养殖管理风险。公司通过与农户建立明确的代养合同关系,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控制成本,提高产量,增加产品市场竞争力;代养户需要在养殖中按公司要求进行饲养管理,提高优质家禽的出栏率,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公司依托活禽养殖规模和技术优势,结合现有的“公司+基地+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养殖模式,实施“公司+基地(村集体经济)+贫困户”的标准化养殖精准扶贫模式和“公司+贫困户”散养土鸡精准扶贫模式。该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带动当地分散经营的贫困户,一方面实现了产业的低成本积聚;另一方面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向农业工人的就地转化,有效的缓解了青壮年外出务工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武陵山片区是国务院明确规划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公司是承载武陵山片区精准扶贫任务的优良平台之一。公司成立至今,已为处于武陵山片区的石门县及周边地区直接和间接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直接带动合作农户脱贫致富,也拉动当地养殖、运输等产业的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助力,有效的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贫困地区扶贫项目,进一步增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在脱贫攻坚中的模范作用,带动贫困地区老百姓脱贫致富,为践行“精准扶贫”及解决“三农问题”做贡献。
②各期违约户数和数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代养户退户数量分别为73户、117户和134户,退户原因主要包括因环保政策被划入禁养区退养,因土地被征收而退养,以及代养户因另谋其他职业、已将场地租用给他人或代养户死亡等自身原因而退养。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两起代养户违约而被公司要求退养的情况,并且违约代养户养殖规模较小,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标准化基地自养模式
在多年的黄羽肉鸡饲养历程中,公司通过探索、借鉴其他养殖行业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具有的饲料加工、种禽繁育、禽蛋孵化及肉鸡饲养等环节丰富的经验和完善的销售渠道,同时考虑了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规模化效应、公司发展需求等因素,创设了新的黄羽肉鸡养殖模式,即标准化基地自养模式。公司严格按照农业部发布的《标准化肉鸡养殖基地建设规范》
(NY/T1566—2007)和《无公害食品肉鸡饲养管理准则》(NY/T5038—2001)对标准化肉鸡场的建设、饲养管理条件,包括产地环境、大气环境质量、水质量、禽舍环境、饲料、兽药、免疫、消毒、饲养管理、废弃物处理、生产记录、出栏和检验进行规范。
在此模式中,公司的标准化养殖基地由自养部统一管理。公司自建饲养场饲养,集饲料加工、种鸡养殖、种蛋孵化、肉鸡饲养、屠宰加工、产品销售为一体,整个生产过程由公司统一控制,疫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体系统一、产量稳定,标准化养殖提升了禽类产品的生产效率,同时,通过建立完善的全程质量控制和食品安全监控体系,保障了鸡肉产品品质和食品安全。通过建立公司自己的标准化养殖基地,有效弥补和降低了单一的“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代养模式中存在的缺陷和违约风险。
公司的标准化养殖具有改善养殖条件、提高生产性能、降低疫病发病率等优势,可有效解决目前养殖业面临的环境污染严重和疫病多发等问题,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高效运转,未来标准化养殖将成为禽类养殖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相继在石门县、临澧县、岳阳县、湘阴县等地区投资建成了19个高标准、全自动(自动供水、给料、通风、加热升温、湿帘降温等)、全封闭的标准化基地。公司商品代黄羽肉鸡养殖基地主要是地面垫料平养,随着行业内养殖模式的改变及养殖规模的扩大,标准化、集约化笼养模式迅速发展。
2、报告期内公司自养和代养的具体情况
(1)养殖场的分布地点
①种鸡
②商品鸡
(2)养殖情况
公司养殖场主要活禽养殖情况(2018年度):
3)孵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种鸡场孵化量如下表所示:
(4)代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代养户现按区域分布列示如下表所示(2018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品鸡鸭代养户分别为976户、857户和788户,2017年以来代养户数量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国家环保要求趋严,水源附近的代养场因环保要求而关闭,代养户数量减少;另一方面,公司为提高代养户养殖效益,优先发展单批规模达到1万羽以上代养户,本年度新加入代养户养殖规模相对较大,但代养户数量较小,同时部分代养户进行了扩产。因此,2017年以来代养户数量较上年有所下降,但代养户出栏量基本一致。
(5)主要活禽的成活率、料肉比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中核算的活禽包括肉鸡和肉鸭,其中肉鸡销售占活禽销售的比例超过90%。公司主要活禽按生长速度分类的成活率及料肉比统计情况如下:
① 关于黄羽肉鸡品种分类对比情况
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发布的《中国禽业发展报告(2017年度)》,快速型黄羽肉鸡出栏日龄约在65天以内,中速型黄羽肉鸡出栏日龄约在65-95天,慢速型黄羽肉鸡出栏日龄约在95天以上。
根据农业部2010年5月发布的《黄羽肉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快速型黄羽肉鸡出栏日龄约在42-63天,中速型黄羽肉鸡出栏日龄约在64-91 天,慢速型黄羽肉鸡出栏日龄约在92天以上。
经查阅黄羽肉鸡养殖相关的行业资料,行业内对快速型、中速型、慢速型黄羽肉鸡的划分定义不完全相同,出栏日龄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系黄羽肉鸡品种较多,不同消费者对出栏重量的要求不同,且养殖环境和养殖技术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对出栏日龄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对于黄羽肉鸡品种分类的划分、出栏日龄的界定与行业情况存在一定差异,符合行业一般规律。
② 关于黄羽肉鸡成活率对比情况
黄羽肉鸡成活率受饲养环境、饲养方法、饲养技术等众多因素的影响,经查阅黄羽肉鸡养殖相关的行业资料,行业协会并未直接给出成活率相关的数据,但可参考协会在测算全国商品代黄羽肉鸡出栏量的理论数据时使用的出栏成活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禽业发展报告(2017 年度)》,“2017 年全国商品代黄羽肉雏鸡理论销售量为37.08亿只,按95.90%出栏率测算,2017 年全国商品代黄羽肉鸡出栏量约为36.90亿只”。
根据《中国禽业发展报告(2016 年度)》,“2016年全国商品代黄羽肉雏鸡理论销售量为42.09亿只,按93%出栏率测算,2016 年全国商品代黄羽肉鸡出栏量约为39.07 亿只”。
根据《中国禽业发展报告(2015 年度)》,“2015 年全国商品代黄羽肉雏鸡理论销售量为40.11亿只,按93%出栏率测算,2015年全国商品代黄羽肉鸡出栏量约为37.30 亿只”。
此外,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报告《我国黄羽肉鸡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根据禽业分会统计的2012年上半年全国父母代黄羽肉种鸡平均存栏量3,977.3万套推算,上半年全国共销售出商品代苗鸡约23.61亿只,按95%的出栏成活率计算,上半年出栏量达22.43亿只,与去年同期的21.77亿只相比,增加了6,552.7万只,增幅为3.01%,主要因为年初慢速型鸡苗销售量同比增幅较大”。
行业协会及相关报告在测算全国商品代黄羽肉鸡出栏量的理论数据时使用了93%-95%的出栏成活率,与公司的出栏成活率情况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统计的成活率在行业理论测算数据范围内,符合行业一般规律。
③关于黄羽肉鸡料肉比对比情况
根据农业部2010年5月发布的《黄羽肉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按照生长速度快慢,不同类型的黄羽肉鸡出栏日龄和料肉比情况如下:
虽然行业内对黄羽肉鸡品种分类各异,但报告期内,以公司口径统计的快速型、中速型、慢速型黄羽肉鸡的料肉比数据在行业统计数据范围内,符合行业一般规律。
(6)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行业协会报告、检索网络信息、实地走访、抽查养殖日志、对养殖规模和出栏情况进行检查,对比同行业公司数据等方式对发行人料肉比、成活率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虽然行业内对黄羽肉鸡品种分类各异,但报告期内以发行人口径统计的快速型、中速型、慢速型黄羽肉鸡的料肉比数据、成活率数据与行业情况基本一致,符合行业一般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