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湘潭县位于湖南中部偏东,湘江中下游西岸,是开国领袖毛泽东、开国元帅彭德怀、世界文化名人齐白石、一代文豪王闿运的故乡。全县总面积2134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总人口98.5万。目前,全县共有义务教育学校216所(初中60所小学156所),教学点28个,特殊教育学校1所。义务教育在校学生73058人(初中29786人,小学43272人,其中教学点616人),特教学生48人。义务教育阶段有教师4843人(初中2374人,小学2469人,其中小学教学点65人),特教教师8人。2015-2016学年,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556人,农村留守儿童17688人,三类残疾儿童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班就读152人。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落实教育强县战略目标,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统筹发展各类教育,打造“师德师风、校园文化、教育质量”三张名片,实现创建“全省一流教育强县”的发展目标。教育事业呈现出发展均衡化、管理现范化、机制多元化、办学特色化的良好态势。
湘潭县先后被评为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湖南省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湘潭市绩效考核一类单位。特别是2013年10月,在两项督导评估工作中,湘潭县被评为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优秀单位、湖南省“三评合一考核”优秀单位。2016年5月,顺利通过义教均衡县省级评估验收。湘潭县师德师风建设、校财局管、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校舍安全工程、民办学校等工作经验被《中国教育报》、《湖南日报》、《湘潭日报》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在省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情况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1.生均公用经费:全县小学生均公用经费600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800元,不足100人的学校均按照100人的标准按实拨付,达到省定标准。
2.生均校地(舍)面积:全县小学、初中学校生均校园面积为22.09平方米、58.12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分别为 8.6平方米、22.33平方米。达到省定标准。
3.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数学、科学,初中理科仪器全部配齐;全县小学、初中生均仪器设备值分别为924.16元、1897.07元。达到省定标准。
4.生均图书册数:全县学校共有图书2776688册,其中初中1095839册,生均36.79册;小学1190375册,生均26.04册。达到省定标准。
5.平均班额:全县小学班额达标学校150个,达标率96.2%,平均班额为34.24(农村30.51、县镇44.33);初中班额达标学校46个,达标率76.7%,平均班额为45.3(农村46、县镇42.6)。全县学校无超大班额,初中小学平均班额均低于省定标准。
6.师生比:全县小学师生比为1:19.56(农村1:19.5 、县镇1:19.72),初中师生比为1: 9.29(农村1:9.76、县镇1:6.31),均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7.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全县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小学为92.07%(农村90.%、县镇97.65%),初中为84.7%(农村87%、县镇59%),均达到省定标准。
8.中级及以上职务教师比例:全县中级以上职务教师比
例小学56.76%(农村54.24%、县镇63.9%)、初中62.7 %(农村62.95%、县镇61.44%),均达到省定标准。
9.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巩固率:目前,全县小学六年巩
固率99.99%;初中三年巩固率99.55%,均达到省定标准。
10.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全县小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
98.8%;全县初中生体质健康及格率98.6%,均达到国家标准。
(二)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均衡状况
依据《湘潭县2015一2016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全县初中、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差异系数分别为0.519、0.679;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差异系数分别为 0.611、0.681;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差异系数分别为0.217、 0.5;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差异系数分别为0.493 、 0.407;生均图书册数差异系数分别为0.528、0.52;师生比差异系数分别为0.407、0.345;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差异系数分别为0.47、0.36;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差异系数分别为0.567、0.575。全县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为0.47,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为0.554。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
1.入学机会。2012-2013、2013-2014、2014-2015、2015-2016四个学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均能全部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分别为1677人、1304人、1365人、1260人,均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入学率100%;留守儿童人数分别为1447人、17920人、17527人、13989人,入学率100%;三类残疾儿童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分别为29人、32人、91 人、242 人,入学率81.48%;省、市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比例分别达到10%、30%、30%、50%。2016年全县小学六年巩固率99.99%,初中三年巩固率99.55%,达到省定标准。
2.保障机制。把均衡创建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年度考核体系,与各乡镇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一是教育经费实现了“三个增长”。(1)财政对教育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2012-2015年,县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为93953万元、106240万元、119811万元、143604万元,分别增长13.1%、12.77%、18.84%;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分别为36128.9万元、44245.8万元、50507.3万元、63086.3万元,分别增长22.47%、14.15 %、24.9%。(2)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2012-2015年,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3039元、3571元、3772元、4219元,分别增长17.5%、5.6%、11.9%;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4368元、5261元、6522元、7257元,分别增长20.4%、24%、11.3 %。(3)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2012-2015年,小学分别为1211元、1421元、1518元、1538元,分别增长17.34%、6.8%、1.32%;初中分别为1508元、1771元、2325元、2334元,分别增长17.4%、31.3%、0.4 %。
二是足额征收和拨付教育费附加。教育附加费近四年分别应征1761万元1925万元、2046万元1879万元,分别实征1740万元、1945万元、2225万元、1720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近四年分别应征1174万元、1283万元、1364万元、1253万元,分别实征为1129万元、1255万元、1360万元、1174万元。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已全部拨付教育使用。三是惠民资助政策得到落实。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教科书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县财政与县新华书店直接结算,确保了学生全部免费使用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按标准执行到位,2013、2014、2015年“一补”资金分别为785.4万元、1061.15万元、1038.47万元。近三年县教育基金会资助贫困学生360万元,4600 人次;党建活动资助贫困学生20多万元,600多人次;县总工会、妇联、教育工会资助贫困学生近600万元,7400多人次。全县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四是严格执行信息技术费标准。近三年生均公用经费中的信息技术费小学、初中分别达到80元、120元以上,每年信息技术方面投入均在467万元以上。五是严格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比例。
2012-2015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60%,近三年每年均拨付2601万元。六是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2012-2015年,教职工年人均工资分别为31223元、36919元、38811元、4614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2%、5.1%、18.9%。教师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设立教师工资专户,实行专户管理、银行代发,保证了按时足额发放,且逐年增长,无拖欠现象。教师的津贴补贴全部得到落实,不低于全县公务员津补贴水平。七是统筹安排专项经费。近三年,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免学费配套资金每年均在600万元以上,职业教育专项经费400万元、民办教育专项资金100万元、教育督导经费30万元。
3.办学条件。一是科学调整全县中小学布局,确保学生就近入学。根据湘潭县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全县义务教育学校216所,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以及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设置28个小学教学点,保证学生就近入学。新建湘潭子敬小学、改造易俗河镇二中为九年一贯制学校,预计2017年9月两校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城区义务教育新增学位3000个。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实现办学条件均衡。采取上级扶持、县级投入、乡(镇)村配套、社会资助等措施,多渠道筹措经费,2012年以来累计投入3.8亿元改善了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城乡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1000余万元,新建天易金霞小学;利用上级专项资金5372万元,完成了68所薄弱学校共计219个改造项目(建设维修类项目197个,运动场地改造项目22个),全县各学校的容纳能力大大增强,寄宿制学校住宿条件得到改善,学生达到了一人一床。全县已全面消除D级危房。三是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全县初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电脑台数为9.86台、8.74台;全县学校配备多媒体256套,建成3个网络直播互动教室,搭建了湘潭县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平台,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教育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四是足量配备图书及教学仪器、器材及设施设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规定标准。投入3043.96万元,用于理科仪器和体音美器材及其他教学设施的配备。目前小学数学、科学仪器和初中理科仪器设备已达到《湖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体音美卫器材及心理咨询等设施达到相关标准。
4.教师队伍。2012年以来,通过招聘考录教师709名和定向培养的213名师范类委培生,主要安排到边远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有效解决了农村教师结构性短缺和年龄结构比例失调问题。加大校长教师交流力度,每年选派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并安排农村教师到县城学校跟岗学习。县教育局出台了《湘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湘潭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各校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每半年考核一次、审批一次、发放一次。特殊教育教师补贴按照基本工资的15%执行。2012年起,县政府增加边远农村教师补贴每人每月150元。2015年增加乡村教师补贴500元/人均已发放到位。全县公办中小学教师全部纳入职工医疗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享受社会保障政策。
5.质量与管理。一是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通过举办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校园文化艺术节、课本剧展演、经典诵读大赛、英语演讲比赛、科技创新大赛以及书画比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二是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实施“生本”课堂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有力地促进了各学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三是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全县学校配齐照明应急灯、灭火器、疏散标志以及安防器材等预防设施。易俗河镇百花小学等7所学校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校园”,中路铺中学等1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校园”,全县完小以上的171所学校全部创建为县级平安校园;2015年我县被评为省、市两级“校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其先进经验在《湖南日报》上予以刊登,2016年10月,省安监局李大剑局长现场查看校车公司化管理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并要求在全省推广。四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纠正违背教育规律的办学行为,坚决取缔危害师生健康的无效劳动。同时,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条禁令》,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五是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大校园净化、绿化和美化力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运动区、教学区和生活区,精心设计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富有创意的文化墙、画廊和板报,营造了充满正能量和自身特色的浓厚文化。
(四)满意度调查情况
今年5月,省教育督导委办公室在对我县进行评估验收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校长教师代表进行了问卷调查、电话访问,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为87.6%,公众对湘潭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满意度较高。
三、主要做法
我县始终把教育摆在民生之首、发展之基的重要地位。把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作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力抓手,科学确立了“政府主导、统筹城乡、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工作思路,形成了“政府重视、部门联动、强力推进、均衡发展”的良好格局。
(一)强化领导责任。2013年,我县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副职任副组长的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建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议教制度。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教育强县”战略目标,把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位置。县委常委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均在1次以上,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均在2次以上。二是建立县级领导联点、部门定点支教制度。下发了《中共湘潭县委办公室、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领导、县直单位联系和结对帮扶薄弱学校的通知》文件,建立了县级领导、县直单位联系和结对帮扶薄弱学校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列入相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2016年6月11日,《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报道我县92个部门省钱挤出三公经费1500万元办教育,改造36所薄弱学校。三是强化了督学责任区建设。在全县乡镇建立了5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选聘了8-15名兼职责任督学,对域内学校进行挂牌督查,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落实课程计划,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二)着力硬件均衡。为推进学校硬件配置均衡,我县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需要。一是坚持规划优先。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各乡镇地理环境、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等因素,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区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的布局。2016年10月20日,湘潭县召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会议,会议明确到2017年底,全县每个乡镇建成一所标准化的初中和一所标准化的小学;到2019年9月,全县所有的完全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达到《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16〕4号)要求,优质高效,提前两年全面完成省级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二是坚持投入优先。县政府、各乡镇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近年来,县财政预算内对教育拨款持续增加,实现了全县财政预算内对教育拨款、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三个增长”。三是坚持资源配置优先。近年来,通过新建、改扩建校舍,大大增强了全县各学校的容纳能力;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开了各校教育信息化水平;通过配备图书、仪器、器材等教学设施,优化了各校功能室内部配置。
(三)着眼校际均衡。始终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为宗旨、多措并举,整合教育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校际差距,努力维护教育公平。一是实施划片招生逐步化解择校难题。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意见(试行)》,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做到不跨区域和超计划招生。二是分配招生指标,促进初中生源基本均衡。实施学籍信息化管理、积极落实将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政策,并逐年递增分配比例,有效地稳定了农村初中生源。三是实施关爱工程,确保每一个孩子接受教育。坚持“同城教育、同城对待”,积极吸纳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建立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管教责任制,成立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善了“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免、补、助、奖”全方位学生助学体系,确保了每一个孩子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
(四)突出师资均衡。以优化农村教师结构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抓名师辐射带动。通过评选“十佳优秀校长”、“模范教师”,组建师德师风巡回报告团开展宣讲,推介先进、引领全县师德建设,促进教师成长。实施“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专家型教学名师”为内容的教师发展性评价,对评出的县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安排教学研究经费。目前,共评出教学名师13人,每人每年安排研究经费3000元;共评出学科带头人83人,每人每年安排研究经费2400元;共评选骨干教师206人,每人每年安排研究经费1800元;通过举办“杏坛之星”、“一师一优”教学比拼活动,评选教学名师,建立县级“名师工作室”,创建名师QQ群和微信交流平台,坚持开展送教到校、结对帮扶、督学片区教研、课题共研、同课异构等活动,发挥名师辐射带动作用。二是抓培训提升素质。建立了教师培训长效机制,先后组织各中小学校长、中层领导、教学名师赴河北、河南、浙江、岳阳、株洲等地省内外名校学习,并邀请教育知名专家到我县讲学。同时,扎实开展了校长跟岗培训、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高效课堂业务培训、中小学校本培训。近三年,我县开设各级各类培训班60个,培训学员7100人次,先后组织6363名教师进行新一周期的“继续教育”网上远程学习,全面完成“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项目,有效提升了全县教师素质。三是抓创新完善机制。健全了对口帮扶管理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大力推行“城乡互动、校际合作”的城乡教育一体化教研模式和县直与乡镇中小学对口结对支教捆绑考核的评价方式,从优质学校抽调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进行“对口帮扶”,选派薄弱学校中层领导到优质学校跟岗学习,逐步形成了优质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的动态机制,促进了办学水平整体提高。2015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共计交流轮岗349人次,其中有12位教师到永州江华县支教,有7位教师远赴泰国、菲律宾进行华文支教。四是抓奖励激发活力。初步建立了“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奖勤罚懒、多劳多得”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构建了校长、骨干教师、班主任岗位津贴、教育教学奖励制度等激励机制。2012年以来县政府已累计拿出1000余万元用于师生奖励,营造了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五)主攻质量均衡。为促使教育质量均衡发展,我县一直致力于教育改革与创新,坚持以“惜时增效、轻负高效”理念为指导,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办学质量水平。一是完善制度抓规范。实行义务教育学生入学通知制度,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强化控辍保学措施,巩固“普九”成果;落实《湖南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重点班,严格控制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印发了《湘潭县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对课程设置、标准和作息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深化教改促质量。以现代远程教育模式为手段,以城乡教研、学区教研、校本教研为载体,建立了构建高效课堂长效机制,推广优秀教研成果,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加强教师业绩监测,大幅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完善了教学管理日巡查机制,深入实施课堂教学模式,落实“导学讲练”,加强县域教研,完善评价机制,重视培优补弱,改进质量检测。三是素质教育创特色。坚持立德树人,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积极举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讨会和德育教育现场观摩会,集体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建立健全了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机制。创新德育方式方法,成功创建了湘潭县青少年模拟法庭、青少年德育教育基地等青少年校外实践和活动场所,我县德育教育“人生七日”主题和“每日点评”德育工作方法的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深入实施体育、艺术项目,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注重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2012年以来,我县各类学生连续参加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成果大赛,获国家奖项46个、省级奖项105个、市级奖项1237个,数量、质量均居全市前列。四是优化管理铸品牌。全力实施“一校一特色、一生一特长”特色学校发展战略,组织召开了全县学校特色建设现场会,深入挖掘文化内涵,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天易金霞小学、白托中学获评首批国家级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凤凰实验中学获评全国特色学校,云龙中学、彭德怀希望小学分别获评省特色学校;茶恩寺镇大花桥中学的“三雅校园”、石鼓镇歇马中学的唢呐班,石潭小学小书香校园和云湖桥镇烟山中心小学的“国学经典教育”特色鲜明、文化氛围厚重。
虽然我们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相比,与先进县区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及教育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学校管理干部思路不清、作风不优、工作不实。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优化提升;三是学校特色不鲜明,发展后劲不足。一些学校近年来发展缓慢,内涵不厚实,特色不鲜明,优质品牌影响力还不够,在全省的县域竞争力还不强,四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存在诸多隐患。学生校外安全监管难以到位,留守儿童缺乏监护;学生用车隐患重重,依然存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问题,部门联动的整治合力未真正形成。五是教育理念有待更新。个别学校过于看重考试成绩,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继承多,发扬少,守旧多,创新少,扼杀孩子们的想象力。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国家督导评估检查为契机,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持续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的均衡发展,倾力打造“教育强县”,为“十三五”期间,湘潭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挺进“全国百强县”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