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及郑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的重要支点,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目标、聚焦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弱项、聚焦企业关切,牢牢跟进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内容,对标国内国际一流水平,积极探索国家中心城市及省会城市营商环境建设思路,发挥郑州市改革创新优势,围绕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突破创新发展壁垒,优化要素资源配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数字化水平,为建立安全稳定、统一开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快捷、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郑州经验”。
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聚焦对标“世行标准”“用户体验”“法治城市”和“数字政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高位推动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监督巡查机制和整改联动机制,经过三年努力,各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省内一流水平,大部分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实现“营商环境迈进全国第一方阵”目标,在政务服务、开办企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跨境贸易等方面,强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举措,打造郑州速度、郑州品牌、郑州品质,形成法治有序、便民利企、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营商环境综合性标杆城市,为“当好国家队,郑州成高峰”发展定位奠定坚实基础,为郑州加快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助力添彩。
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改革
1.强化放权赋能改革。积极承接省级下发权限,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专项承接落实工作方案,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及时补充、调整和完善。强化向上对接、部门协同,确保全面承接不漏项、落地落细见成效。推进区县(市)放权赋能改革,按照“能放尽放”原则推动更多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进一步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
2.持续推行一件“事”政务服务改革。按照“一套申报材料、一次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模式,加快推进民生关切、涉企服务、人才服务、创业创新等重点领域高频事项的一网式集成套餐服务。跟踪研判已上线一件“事”运行情况,提升线下专区功能,结合政策变动,持续调整事项、精简环节、优化流程,提高一件事精准性、适用性。持续优化升级“郑好办”APP,打造便捷高效、安全稳定的城市综合服务移动平台,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围绕“郑惠企”“万人助万企”,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开发上线更多的惠企惠民服务事项和“三跨型”民生热点服务一件“事”,切实提升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3.持续推行商事登记(注销)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一件“事”线上线下专区建设,实现商事登记一站式办理,1个工作日办结。实施新开办企业刻章免费服务,推动开办企业零成本。实施涉企经营事项“证照分离”全覆盖。全面推广商事登记一件“事”,2022年底前,各开发区、区县(市)全部使用商事登记一件“事”进行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探索商事注销一件“事”,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企业、个体工商户注销程序,实行即来即办,多部门分类处置、同步办理、一次办结。
4.持续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提升并联办理率。进一步推进区域评估、多规合一、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做法。强化评估成果运用,加快将区域评估成果数据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行区域评估成果与工程建设项目坐标对应,成果可分析。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备案,现场验收环节采取“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开展验收工作,分批进行现场查验”的方式,提升联合验收率。
(二)加强政务服务基础建设
5.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统一,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
6.强化政务服务数字化。持续做好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优化升级,支撑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应用。持续做好电子证照库建设,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持续做好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市民卡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做好“郑好办”APP、政务服务网优化升级,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质量。持续规范事项开发、上线、运维、办件受理、办件审批、办件监督、系统升级等工作。
7.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对口帮扶机制,指导区县(市)相关部门尽快尽早落实上级惠企便民政策措施。加强对区县(市)政务服务大厅督导力度,提升县级办事大厅服务保障水平。常态化推进政企沟通,重点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创新“一对多”“多对多”帮扶企业机制。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健全对县级职能部门的常态化培训、考核制度,持续提升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主动服务、精细服务、高效服务水平。
8.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运行意见(方案)》,强化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运行进行指导。探索建设和运用以数字监察为主的政务监管模式。强化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的覆盖率,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业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的运用,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无缝对接、业务办理全过程动态监察。打造“十分钟便民服务圈”,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推动政务服务关口前移、服务下沉、事项下放,多点通办,切实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难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
9.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提升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功能,简化办理流程,重点推进政府采购系统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深度融合,形成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等财政业务全方位信息共享与应用。健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郑好办”等信息化平台的信息共享机制,重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信息公开、远程异地评标、线上开评标、在线签订合同、在线开具发票以及信用记录、社保信息、资金支付在线查询等功能,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10.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能力。融合自助办税、网上办税优势,试点运行5G智慧办税服务厅。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进一步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提升网络服务,缩短办事流程,提高公积金缴费便利度。推进办税系统优化,自动审核企业是否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符合条件的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部分申报表,减轻企业计算、填报负担。推动退税全程电子化,有效压缩退税办理时间,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持续创新税费服务方式,实现办税缴费“就近办”“可视办”。
11.推进水电气暖接入便利化改革。解决多头申报、多次跑趟、重复开挖等难题,设立水电气暖接入报装综合受理窗口,实现水电气暖联合报装新模式。对水电气暖接入外线工程所涉及的需要多部门办理的规划、占道、破路、破绿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和优化,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实现在线并联审批办理,审批结果自动反馈至水电气暖通讯等部门。
12.提升获得水电气暖服务体验。推进完善郑州智慧水务、智慧燃气平台建设,提升整体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及智能化服务水平。在实现水气线上线下等多种便捷化缴费方式的基础上,进行智能化燃气表具升级。提升接水速度,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加强市政管网漏损控制。
(四)推动惠企政策全面落实
13.梳理编制惠企政策清单指南。各级各部门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缩减时限,科学编制申报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责任部门、咨询方式等要素。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对新增、废止或调整的惠企政策实时更新,确保惠企政策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协同性。
14.深入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完善“免申即享”工作流程,明确“免申即享”事项的适用情形、兑现条件和审核程序,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的主动服务模式。规范“免申即享”操作流程,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自动比对、核验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等信息,实现基于事项结构化、流程标准化、审核要素指标化的“免申即享”。建立“免申即享”监管机制,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免申即享”之中,实现信用与政策“免申即享”无缝对接。
15.提高惠企政策透明度。加大政策宣介力度,通过政务服务网、“郑好办”、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统一发布最新惠企政策;惠企政策兑现的办理过程实行全程留痕、可追溯;及时公示惠企政策兑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政策透明、办理透明、结果透明,惠企政策兑现全过程透明化。
(五)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16.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完善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不同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进行规范治理,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
17.提高招标投标透明度。完善招标投标监督和信息公示制度。推进行政监督方式电子化。推进信息公开透明。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对所有投标人公平公正。
18.全面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加快构建与政府采购统一大市场相匹配的监管模式,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严禁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或歧视待遇。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清除隐形门槛和壁垒。构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促进政府采购主体诚信履约和公平竞争。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优化投诉案件受理流程,提升投诉案件处理水平。
(六)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环境
19.实施通关便利化政策和措施。优化货物查验模式和转关货物管理,支持海关在机场口岸及铁路口岸实施“7×24”小时通关服务。推进口岸作业环节无纸化,进一步压缩海关申报前检验检疫、申报准备等作业时间;叠加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汇总申报”等通关改革措施。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通关费用,实施郑州航空口岸、铁路口岸等几十项经营收费项目及作业时限网上公示。
20.深化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应用。强化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政务服务功能,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确保主要业务应用率达100%。推进“单一窗口”业务协同和流程优化,实现机场航空货运等信息平台业务协同。推动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智慧场站系统上线运行,将人工申报、审核转化为信息预警监管,减少人工申报环节,节省海关审核工作量,进一步简化铁路口岸中心站海关监管区和陆港多式联运监管区转关申报流程,推动创新通关模式。
(七)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21.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数据共享等方式归集或核验企业基本信息,探索实行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22.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应用范围。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逐步实现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满足企业、个人在网上办事时对于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加盖电子签章文档的业务需求。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
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水平
(八)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23.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在保障食品安全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经充分研究论证和开展风险评估,对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的经营者发放食品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经营备案。
24.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试行高精度地图面向智能网联汽车使用。在取得相关资质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试行高精度地图在限定路段面向智能网联汽车使用,允许不涉及国家安全的自动驾驶高精度地图数据在限定路段采集和使用,同步健全细致完备的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25.配合做好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的探索完善工作。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建设,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挂牌、交易撮合、资产评估等服务,帮助科技企业快速质押融资。
26.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探索担保机构等通过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拍卖等方式快速进行质物处置,保障金融机构对质权的实现。
(九)持续提升要素保障能力
27.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开展数据确权、交易,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推进交通、医疗、养老、物流等重点领域数据价值化应用。
28.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每月将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实现数据共享。
29.持续提升国际人才服务水平。探索建立适应企业国际化发展需要的国际人才服务体系,加大国际人才服务力度,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流程,对外国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来郑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完善国际人才集聚和培育机制,支持中青年人才国际化培养、外国专家工作室、高端外国专家技术合作、外籍高层次人才短期交流访问、引进外国人才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等项目发展,加大外籍人才引进力度。
(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30.进一步健全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加快提升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并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31.在部分领域探索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理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预付式消费、成品油、农产品等领域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部门,统一行业监管标准。
32.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探索在食品、药品、疫苗、环保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依法制定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的具体办法。
33.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行政许可及接受日常监管、公共服务过程中,及时全面记录市场主体行为及信用信息,在此基础上实现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并做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34.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并探索制定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范,提高监管效能。
(十一)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35.优化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市场监管、税务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建立优化市场监管、税收营商环境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
36.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由相关法院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给政务诚信牵头部门。政务诚信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单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市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考评等工作职责;市级各牵头部门要积极作为,认真研究各项任务,落实具体工作举措;相关配合单位要主动参与、高效协同,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各区县(市)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市县一体同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推动全市域营商环境的整体提升。
(二)狠抓任务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配套措施,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政务环境创新示范市建设工作;发挥主体作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实际,抓住示范市建设契机,对标国内外最高最好最优,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早出成效、多出经验。
(三)注重宣传推介
及时总结和宣传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效,大力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加大形象推介力度,提高营商环境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吸引国内外高端经济要素聚集,营造全社会共同建设良好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加大督查力度
优化督查机制,整合督查力量,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交办督办,对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并强化正面激励和反面曝光。